牛郎织女的故事家喻户晓,愚狐似乎多此一问。然而先贤们给辉山兰狐辈留下了许多典籍,是要认真读的,真是不读不知道,越读越糊涂,比如织女究竟是谁的夫人这样的问题就弄不清楚了。
晋朝时候的干宝留下了一部《搜神记》,归纳整理了自《山海经》问世后的古代民间传说,在文学史上有很高的地位,其中记载了董永艳遇的故事,由于董永“父亡,无以葬,乃自卖为奴,以供丧事”。在上工的路上遇到一个姑娘,情愿作他的妻子,并用常人不可想象的速度“织缣百疋”,“十日而毕”,于是,董永用劳务偿还了债务,恢复了自由之身,这时候,他的妻子告诉他:“我是天上的织女,由于你的孝心感动了天帝,所以天帝让我帮助你还债。”天帝帮助董永还债,赏赐他点货币多么简单,偏不怕麻烦,让织女费劲且不说,还神为地造成了织女归属不清的一大悬案。这一织女嫁董永以奖励卖身葬父的典故是中国传统的二十四孝之一。
早在春秋时代,就有了牵牛织女星的记录,《诗·大东》中有“卑彼牵牛,不以服箱”,“跂彼织女,终日七襄”,《史记·天官书》、《汉书·天文志》谓织女为天孙。《荆梦岁时记》谓织女为天帝女。《史记正义》、《星经》及《观象玩占》亦谓为女。《岁时记》言“天帝怜女独处,许嫁河西牵牛郎。”天帝想必是公务太繁忙,对自己女儿的婚事顾不得精细推敲。不过织女嫁牵牛的传说在干宝的时代应该已经定型了,据《续齐谐记》记载:“桂阳成武丁有仙道,谓其弟曰‘七月七日织女当渡河,诸仙悉还宫。’弟问曰:‘织女何事当渡河?’答曰:‘织女暂诣牵牛。’世人至今云织女嫁牵牛也。”显然织女嫁牵牛比嫁董永的传说流传的普遍,并被广泛承认,以至于后来人们都不承认织女同董永的婚约。这可用诗歌为证,著名的《长恨歌》中白居易写杨贵妃同唐玄宗山盟海誓时,选择的时间是“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因为这天是牛郎织女鹊桥相会的“情人节”。杜牧的诗歌对牛郎织女的关系就更明确了,“天阶夜色凉如水,坐看牛郎织女星”。宋朝的著名词作家秦观那首《鹊桥仙》对牛郎织女的爱情描述简直就同现代版的牛郎织女故事相差无几了。
明代成书的《清平山堂话本》载有《董永遇仙传》,这已经是故事情节很完整的小说了。由于是根据干宝《搜神记》演绎的故事,所以还是不顾民间公认的传说,让上帝把织女嫁给董永,帮助董永用劳务还债。不过这里面有一个情节给后来人提供了解决婚姻纠纷的思路,当织女的儿子董仲舒在算卦先生的指引下寻找自己的母亲时,算卦先生特别强调“七月七日,你母亲同众仙女下降太白山中采药,那第七位穿黄的便是。”解放后严凤英演出《天仙配》,一举成功,在这出戏中,董永没有娶织女为妻,而是娶了玉皇大帝排行第七的小女儿为妻。把织女改为七仙女,应该说是受了《董永遇仙传》中算命先生的启发。由于严凤英的成功,不但把一个地方剧种黄梅戏推向全国,而且使七仙女的知名度至少同织女相差不多。
织女到底嫁给谁合理,本是千古疑案,一直纠缠不清,最后还是让严凤英的出色演出,彻底解决了问题。随着那一曲“树上的鸟儿成双对”在神州大地的传播,七仙女成了合法的董永妻子,从此不用同牛郎打官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