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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脂砚斋是史湘云的观点其实更不合理

已有 467 次阅读2023-3-16 06:12 分享到微信

反对脂砚斋是史湘云的观点其实更不合理

2023-3-16

红学的研究,不能一味只是执迷在书中,然后生搬硬套的和历史事件对应。

必须尽可能的考证当时围绕曹雪芹家族各方面的史实联系,尽可能的寻找忽视的细节,通过当时的思想意识形态,社会背景,历史背景,家族背景,综合考证。还要避免陷入作者们为了避险避嫌做的模糊化和掩饰之类。而且各个抄本也存在因为避险而做了舍弃。

所以,畸笏叟和脂砚斋的批语,还有家族其他人的参与,出现一些模糊掩饰混乱,也是可以理解的。

看到论证脂砚斋是史湘云的有关依据,还是合乎实际联系逻辑的。

笔者也谈谈一些认识

很明显,仅仅是脂砚斋畸笏叟的批语,就证明这是来自真实生活的一些感悟亲历,也足以表明在当时这不是一般社会地位家庭。也和作者有着亲密的家庭关系。

《红楼梦》本名是《石头记》,这本书不仅仅是曹雪芹一个人,也是家族中包括长辈,共同回忆往事时写就的。而且不能直接的写明自己的家史,当然会出现一些杜撰、模糊、掩饰。所以生搬硬套的考证研究是不行的,必须考虑到全面的具体的当时真实背景。

认为曹雪芹13岁就家族败落,就质疑曹雪芹不是作者,这也是不准确的。曹家回到京城时家境应该还是可以的,仅仅是出卖土地,就卖出了数千金,这在当时是一个天文数字。曹家把衰败都归于外部原因,还说自家奴仆的原因,强盗抢劫等等,其实曹家由奢入俭难可能是更大的原因,由此加剧家庭矛盾,更造成了分崩离析。

史湘云的史,就可能暗示家史。是不是———史就是家史,湘就相与,云就是说,而且史湘云原型的脂砚斋曾经在湖南有着一段经历。

脂砚斋很明显是家史亲历者见证者,当然也是红楼梦创作史料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提供者。而且明显是仅次于曹雪芹的作者。

脂这个字,已经很明显是女性了。是以她为主,在自己的一间居室为曹雪芹准备文房四宝和共同写作誊抄。

脂砚斋不可能明确说明自己是谁,当然会含糊其词的掩盖,这都是可以理解的。脂砚斋能够提供一些自己亲身经历的,感同身受的,在当时的社会环境家庭环境,已经是很大勇气努力了。

史湘云应该是和自己的丈夫在长沙一带,一定是湖南之内。丈夫较早去世,在这里陷入了困境,所以对她的评语有“山穷水尽”的意思。那么,史湘云的原型可能回到自己的娘家,和青梅竹马的曹雪芹走在了一起。那为什么曹雪芹的朋友对她很少提及呢?因为她从来不暴露自己,还有一个原因,因为她家获罪,她是曹雪芹奶奶暗中收留的。

有一个考证认为,脂砚斋是史湘云,史湘云原型是李煦的孙女,李鼎的侄女,曹雪芹祖母的侄孙女。这个说法至少是相比较最可信的,综合起来看是相比较最可能的。请注意———全面的综合起来看。
曹雪芹的祖父曹寅娶苏州织造李煦堂妹李氏为妻。雍正元年,李煦被革职抄家。曹雪芹祖母暗中收留了这个李家姑娘。
脂砚斋却批注:史鼎未必左迁,但欲湘云赴社,故作此一折耳,莫被他混过。


曹頫应该是畸笏叟,是贾赦的原型,畸笏叟在一个批语中自己承认的。曹頫可能是出家当了和尚。他对红楼梦的创作提供很多家史是无疑的。注意这一点———贾宝玉的方方面面的事很可能也有曹頫青年时的一些写照。

所以,清人裕瑞在《枣窗闲笔》中记:“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不知为何人之笔。曹雪芹得之,以是书所传叙者,与其家之事迹略同,因借题发挥,将此书删改至五次......曾见抄本卷额,本本有其叔脂砚之批语,引其当年事甚确,易其名曰《红楼梦》”,又“闻其所谓‘宝玉’者,当系指其叔辈某人,非自己写照也。”

曹雪芹(约1715年5月28日—约1763年2月12日)。爱新觉罗·裕瑞 (1771年-1838年)是研究《红楼梦》续书第一人。裕瑞时就已经不能明确了解红楼梦创作的全面背景了。

敦敏在《瓶湖懋斋记盛》中记载,曹雪芹告诉敦敏:“借家叔所寓寺宇……”说明曹雪芹之叔在现实中是存在的。和尚住在寺庙称为“寓”,可知曹雪芹的“家叔”是个和尚。

畸笏叟一方面贡献了相当多的家史,一方面对红楼梦的破坏比较大。这应该从当时封建社会的思想意识形态和具体的社会背景,还有曹雪芹家族具体的生活实际背景,综合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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