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鲁某掌掴小孩事件的各方人等都需要认识
具体事实情况还有什么,笔者现在还不知道。请网友继续指正。
鲁某某打孩子同班小孩事件到了现在,舆论的一些表现是比事件本身“更有问题”的。
首先。这不能仅仅是用道德情绪自以为是发泄后,然后忘却然后还是层出不穷。这样的愚蠢愚昧不能再继续了。
对鲁某某行为,“义正词严”的说要让鲁某某付出代价呀甚至影响孩子呀的。这样的“义正辞严”怎么不用在真正的坏人坏事上?还有的故作高深故作高明的应该这么那么理性。对这些各式大言不惭的,把它的孩子同样打伤多次打伤,你看它比鲁某某更理性吗?你看看它还能装模作样大道理吗?还能坚持什么高明高深吗?
更严重的是,迄今为止几千年,特别是迄今二千年,大肆鼓吹道德绑架,就是害怕好人理直气壮,这是何其恶劣的人文。
鲁某某的问题涉及人之常情,只要鲁某某不是人品败坏的,应该缓刑。当然法律责任经济责任该负的都要承担。
加拿大专业从事少年儿童教育工作的华人学者彭伊博(Echo)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表示,她接触到的当地家长相比国内家长更注重孩子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的培养,注意训练孩子体格甚至搏击、格斗技能,只要自己的孩子不吃亏,并且通过了解确认错不在己方,他们就不会放在心上。
有的专家连篇累牍的讲大道理,但是和这个事情特别是普遍性的具体情况,有些八竿子远。比加拿大普通家长都远不如了。那作为专家这是真正的解决问题认识问题呢,还是对社会对公众有真好处呢?
即使说不能让孩子“打回来”,如果打不过怎么办呀·····。今天打不过就早晚有一天打过它,否则怎么真成长!
必须看到鲁某某,特别是鲁某某的妻子和母亲,并不是有智慧的人,他们有愚昧,被那些假与伪道德说教给弄愚昧的。
为什么不讲理,事情发生了,就是讲理的问题了。
鲁某某的妻子是一个善良的人。和熊孩子妈的人品是鲜明的对比。如此人品,还欺负鲁某某妻子这样的人,何其可恶!
饶人不是痴汉,痴汉不会饶人。得饶人处且饶人。这一点古代人也认识到了,当然大多是愚蠢糊涂的用错了。因为如果对方不是什么坏人,特别是自己也存在原因的情况下,那更要宽容了,其实就是当代宽容的这个词。宽容不能是烂好人,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这个熊孩子一家的表现,特别是熊孩子妈的表现。笔者个人觉得对研究母系社会解体倒是有点启发。这件事人们应该认识到,熊孩子家人真正的智慧几何,对社会的危害性是什么。
宽容不是让人们放弃斗争,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有的人事物需要宽容,有的人事物是不能宽容的。
丘吉尔指出,必须给做恶的人千古难忘的教训。这就是能建立日不落帝国的英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