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咒、砸锅论
最近有一种时髦的说法,所谓砸锅论——不能吃我的饭,砸我的锅云云。
依照常理,吃别人的饭,当然不能砸别人的锅,否则就是小人。但这不是关键,问题的关键是,人家是否吃了阁下的饭,或者说批评两句就等同于砸了阁下的锅?这到底是什么质量的锅,几口唾沫就他妈能砸穿?
在有些人看来,国家就是我的,只要你生于斯长于斯,无论是人是虫,都是靠我活着。这跟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歪理一脉相承。尔等生是我的人,死是我的鬼,否则就是贰臣逆贼,砸了我的锅。
事实上这完全是强盗逻辑。就本人而言,自食其力,尽管活得不太如意,但也不屑于某些人的施舍。几千年来,普通民众都是自己养活自己,从没有吃别人的饭,用的也是自己的锅!倒是那些扬言施舍我们的,以形形色色的名义,吸干了我们的血汗。
他们机关算尽,把我们的锅据为己有,然后大言不惭地说,这锅是他们的。我们只能逆来顺受,稍微有点抱怨,就被认为是要砸他们的锅。
退一步讲,就算那些锅真成了他们的,但有资格分杯羹者,只是极少数,也只有他们,才有砸锅的机会!老虎苍蝇们已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无权无势的普通百姓,想砸锅可能吗?
何为人民公仆,简单讲,因为吃着人民锅里的饭,必须恪尽职守,为人民服务。某些人却颠倒是非,不但人民的锅成了他们的,一边吃一边砸,吃相丑不堪言,甚至把砸锅的罪过,也要转嫁给锅的主人!
盗跖说“盗亦有道”,所谓的砸锅论,就是盗亦无道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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