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穿山东省莒县教育局民办教师编制按照时间的头号谎言
已有 455 次阅读2018-10-12 17:10
|系统分类:文学|
维权, 政策法规, 腐败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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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1988年莒县民办教师编制建档案是真的按工资表吗?
-----揭穿山东省莒县教育局民办教师编制按时间的头号谎言
文~仁增彭措
随着2013年---2014年原民办教师摸底及教龄和身份认定,大量的物证、人证浮出水面。铁的事实已经说明,1987年莒县民办教师建档案,莒县教育局没有按照工资表建。
莒县教育局信访科腐败分子说:”1987年民办教师建档案按照工资表”,是睁着眼说胡话,纯粹一派胡言!莒县教育局信访科腐败分子“窃人之能、蔽人之善”、巧诈求迁、口是心菲之卑鄙手段着实令民办代课老师愤慨不已!
众所周知,在那个时期,某些校长、教导处主任的老婆和亲属,在1984---1986年间进行了《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教材教法合格证书考试》,这次考试实际就是教师资格证书考试,这些看门的、拌饭的、打钟的“好老”如何能通过教师资格证考试?但他们手里却掌握者权,掌握者《工资表》和笔杆子,于是把上级政策《(85)鲁教人字116号》于不顾,在他们那“一亩三分地”-----《工资表》上胡乱改写任教时间,涂来涂去,真的变成假的,红的变成白的,为了自己的利益在上面“大做文章”,“以直为曲、以曲为直”,很多不合格的及1987年代课人员,都通过他们造假的黑手、在《工资表》上将时间改为1985年10月前,变成“民办教师”,而符合政策的合格民办教师却被他们无情的换掉,这就是当时的历史真像,从此,冤假错案缔结埋藏于各个农村学校。
2013年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和身份进行认定,大量物证民办教师《月份工资补贴发放花名册》即教育局腐败分子所说的《工资表》流到“原民办代课教师摸底”的被辞退民办教师手里,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很多“见不得人的阴谋”浮出水面,引起广大人民教师的深思。
从(工资发放花名册)暴露出1987年民办教师档案的无数造假证据,这些铁的证据和事实说明,莒县教育局1987年民办教师建档时,没有贯彻上级文件,没有贯彻《85鲁政法21号》和《85鲁教人字116》,没有贯彻国家教委1986年《通知》,更没有贯彻《87临教政字23号》。
《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指出:“只有具备合格学历或有考核证书的才能担任教师。”1986年12月《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劳动人事部关于实施【义务教育法】若干问题已意见》24条规定:“各地区教师自然减员的指标,原则上招收新师资或合格民办教师的招收、招聘。
”1985年12月22日,山东省教育厅下发《85鲁教人字116号》内容规定:“如因民办教师流动和自然减员等原因造成缺额需补充新的民办教师,由县负责考核确定民办教师的任教资格并发给合格证书,由乡镇负责从经县教育部门考核并发给合格证书的人员中聘任民办教师,报县备案”。事实上莒县教育局并没有这样做!腐败分子把它视为一纸空文。
对此,我们期待上级领导对它彻查,还被辞合格民办代课教师一个公道!
建议:把有山东省教育厅制《山东省中小学教材教法考试合格证书》的、符合鲁政发(85)21号文、符合《鲁教人字116号文》、符合1986年12月国家教委《通知》的被强行“一刀切”无情清退的、任教14--15年的所谓农村临时代课回收,为其平反昭雪!还他们一个公道。
2018.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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