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日, 两岸都在纪念“习马会”五周年。 2015年11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新加坡特别指出: 今年是全民族抗战胜利70周年,这是付出巨大民族牺牲才赢得的胜利。两岸双方应该支持鼓励两岸史学界携起手来,共享史料、共写史书,共同弘扬抗战精神,共同捍卫民族尊严和荣誉。两岸同胞应牢记历史、缅怀先烈、珍爱和平、团结一心,携手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抗战胜利后中国对日索赔的史料、档案就记录了中国人民的历程, 彰显了战胜国的权利。 目前中国台湾国史馆、近代史研究所等权威机构就保存着: 我家77年对日索赔的“中威船案”最为原点的中英文索赔方案、全套索赔证据; 中国大陆又保存了“中威船案”后续的档案、资料。 一个对日索赔的案件, 一套完整的文件, 堪称中国对日索赔的缩影。 两岸就应该携手还原最为真实的“中威船案”。 抗战胜利后,父亲为请求中国政府向日方索赔战前相继出租的“顺丰轮”、“新太平轮”而递呈了索赔方案、全套索赔证据。 当年顾维钧先生就是以此向日方索赔,并持续到1952年。 1960年代, 东京法院审理“中威船案”时, 日方见我家拿不出父亲陈顺通先生的索赔方案与全套索赔证据, 便在1974年罔顾事实而判: 陈氏未在1948年前提出索赔请求, 故时效灭失、求偿权丧失。 1990年代, 上海法院审理“中威船案”也是未能向法院提交父亲当年的索赔方案与全套索赔证据, 不仅审理时间长达20年, 而且也未能按父亲以航运界的习惯拟定的索赔方案----以市场价格向日方追讨逾期的各期租金真实意思向日方索赔, 变成只能以租船合同的租金向日方追讨。 国史馆保存的“证件6A”、“证件6B”:“顺丰轮”、“新太平轮”应收未收之租金的清单, 每吨每月的租金从1937年8月USD1.47, 到1941年12月涨到USD7.50,就完全证明了父亲的真实意思。 可见, 这些史料未能在东京、上海两地相继审理的“中威船案”中递呈法院已经是“两岸未携手 国家不统一”的悲剧。 而这些铁证、史料与船东一家再次聚首已经超过了一甲子, 真是漫长的等待, 人生能有多少个一甲子啊! 当年的史料重见天日完全证明了: 家父在抗战胜利后请求中国政府对日索赔尚且需要递呈索赔方案和全套索赔证据; 而没有主张“顺丰轮”、“新太平轮”之权益需要的索赔方案与全套索赔证据,索赔之路就异常艰难, 甚至背离了父亲以市场价格追讨日方拖欠的各期逾期租金的真实意思。
如果,1949年之后, 两岸没有阻隔, 两岸保存的档案、史料能畅通地调阅、取证,那“中威船案”不仅能以父亲的真是意思向日方索赔, 而且也不需旷日之久。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档案保存着母亲戴芸香早在1971年11月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主张她本人和其他子女在所得赔偿中的“份额”, 那母亲也能以享天年。 目前,困扰我家的分家、继承罪魁祸首是日方不按时履行租船合同,“中威船案”了结之时, 当年的船东----父亲陈顺通、母亲戴芸香、庶母杨锦文都已过世。 那所得赔偿就必然有分割、析产、继承的发生。 习总书记之言道出了所有炎黄子孙之心声, 两岸各界只有尽早携手合作,做好国家统一的各项对接准备, 造福两岸民众, 不要重演我家的悲剧, “国家早统一 民众早得益 外人就无机可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