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的“病”,必须下“猛药”
“8月27日零时起,在全国范围内下线顺风车业务。”“免去黄洁莉的顺风车事业部总经理职务。”“免去黄金红的客服副总裁职务。”处于舆论漩涡中心的滴滴在26日连下三道“金牌”,而这一切源于滴滴乘客又遇害了。
8月24日,浙江乐清一名20岁女孩乘坐滴滴顺风车后失联,并在之后确认被司机杀害。就在今年5月5日,21岁的山东空姐在郑州搭乘滴滴顺风车时,被司机杀害。而在此次的案件中,被害的女乘客,在生命的最后时刻,还拼命发出“救命”的微信,但滴滴却对此置若罔闻。
对此,滴滴方面最初在25日的声明是:由于平台每天会接到大量他人询问乘客或车主个人信息的客服电话,滴滴方面无法短时间内核实来电人身份的真实性,也无法确认用户本人是否愿意平台将相关信息给他人。所以滴滴无法将乘客和车主任何一方的个人信息给到警方之外的人,希望公众谅解。
在这则声明中,最让人无法接受的是,“未来平台上发生的所有刑事事件,滴滴都将参照法律规定的人身伤害赔偿标准给与3倍的补偿”,这不仅是对受害者的不尊重,也是对所有用户的不尊重。3倍赔偿真的多吗?难道就可以等同于人的生命吗?滴滴的“财大气粗”病确实不轻。
虽然在舆论的压力下,滴滴在26日的官方声明中没有了之前那股无视人命的铜臭味,但是此次在全国范围内下线顺风车业务,并不是取消这个业务,而是要内部重新评估业务模式及产品逻辑。对于顺风车这块“肥肉”,看来滴滴似乎并不舍得丢弃。
滴滴还表示,“我们恳请与警方以及社会各界探讨更高效可行的合作方案,共同打击犯罪,更好地保护用户的人身财产安全;我们也希望能听到社会各界的建议和经验,如何在保护用户隐私的同时,避免延误破案的时机;我们计划邀请公众及相关专家参与到平台监督中来,并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持续公布内部自查、整改及社会共建的进展。”
今天的滴滴已经成为了全球估值最高的出行服务公司。然而在赚钱的时候,滴滴没有想到社会责任,出了问题却要大家一起来想办法,这种管理模式真是闻所未闻。
在滴滴出行对顺风车服务的宣传文案中,“世界上所有的巧合都是命中注定,你碰巧喜欢我,而我也碰巧暗恋着你,注定就是你”“美好的事情天天发生”等暗示性明显的宣传用语,更是让顺风车这种服务显得低俗化。
2015年,黄洁莉曾表示,“滴滴顺风车让私家车成为一个半公开、半私密的社交空间,这是一个非常有未来感、非常sexy(性感)的场景,我们从一开始就想得非常清楚,一定要往这个方向打。”从今天来看,正是由于滴滴当初对于顺风车业务设计时低俗的产品逻辑,才造成了今天悲剧连续发生。空姐郑州遇害案后,滴滴曾经标榜设计了一套提升安全的办法,但是此次的悲剧,却说明滴滴的安全防范机制形同虚设。多位法律界人士也指出,顺风车在模式上并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对于顺风车的定义,存在变相营运的嫌疑,不应游离于法制监管之外。
2017年11月,美国网约车服务商Uber,被美国科罗拉多州监管部门重罚890万美元,原因是任由57名“问题司机”从事驾驶服务。监管部门的有关官员表示,“我们认为,Uber在进行背景调查后,理应依法拒聘这些问题司机,然而它还是允许他们上路了。”
从海外的情况来看,对于网络服务平台提供的服务涉及公共安全,是传统业态中政府监管的重点的话,就会受到严密监管以及严厉处罚。像滴滴这样的平台公司拥有公共服务所需要的数据,但却不向政府开放,极有可能带来严重的社会治理失败的后果。
如果说,过去滴滴的一些做法没有被立案,甚至没有被警告或者批评,那么在未来,我们必须通过立法,使像滴滴这样涉及公共安全等重要公共事务的平台公司与政府建立对接机制,并规定好这些信息在公司和政府间流动的模式,一旦出现问题,政府应该能够及时处置,并可以完全接管这些数据,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