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吃
我很能吃,朋友们都知道这事。当然,能吃的前提是会吃,要懂得怎么吃,什么时候吃。但前提又是,你得有机会看到并且得到那些让你想吃的美食,除此以外,最重要的还有,你必须在意识上接受那些你以前没有接触过的陌生食物。
这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因为人大都是保守的,于是这件事就又和性格产生了关系。
小时候,我的一位婶婶是个上海人,做得一手好菜。我和她的女儿年龄相仿,是非常亲近的好姐妹,十五六的年纪,一到周末我就会跑去她家吃东西,婶婶做的每一道菜我都觉得是美味,去婶婶家吃东西是我特别盼望的一件事。其实我并不很记得她每次都做了什么菜,总之是香甜可口,十分满足。后来这位婶婶在提起我的时候经常说,招待小双太容易了,我请她喝一碗粥配一碟酱豆腐她也会说真好吃。可见在吃的这件事上我是多么的随和。
小时候我虽说一点不挑食,但却并不胖,还十分瘦小。相对而言长胖了是在去了美国以后,因为开启了我的大口吃肉的时代。西方人和我们东方人很不相同的一点就体现在吃上。我们强调的是草本食物,认为从地上生长出来的植物才是大自然给人类提供的最好食品,所以我们大多以粮食蔬菜水果为主体食物,吃肉的几率不很高。虽然我心里认为并不是我们不喜吃肉,而是因为那时候我们国家贫穷,而肉类比较昂贵。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到美国的第一站是纽约,我记得接待我的李丽华阿姨,就是那位四十年代上海的电影大明星,她带着我去了也是来自上海的京剧大师周信芳先生的小儿子开的饭店,那是我第一次进入美国饭店,在那里我第一次尝到了冰牛奶的味道。
周先生留了一头很短的几乎是平头的短发,一双笑眯眯的眼睛,很愉快地接待我。他请我坐在一个高脚凳上,面前是一张不大的高高的圆桌,漂亮的李丽华阿姨坐在我对面,仪态万方。周先生问我,刚经过长途旅行啊?想喝点什么啊?我生平第一次坐了十多个小时的飞机,中间还转机,离开北京的时候是白天,过了许多个小时之后,纽约依然是白天,时差弄得我头晕脑胀精神不济,对他的问题我眨巴俩大眼不知怎么回答。他想了一下说,知道了。过一会儿,他端来一个高脚杯,里面是浓浓的白色液体,他说:喝牛奶吧?我说好,于是端起来喝了一口。
那应该是刚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鲜奶,因为是冰凉的,甚至还会感触到里面有一些微微的冰渣。那冰凉的温度竟然使牛奶的鲜味清晰酣畅地显露出来,甚至带了一丝甜味,我从没有喝过那样冰凉的低温牛奶。那是我体味西方食物的第一课。谁知我头一次喝冰奶就爱上了。以后我喝奶永远都是从冰箱里拿出来直接喝。
第一次喝冰奶是这样,第一次吃牛排亦然。李丽华阿姨在她的位于新泽西州的公寓里亲手制作牛排给我吃,头一次看到那块一寸厚的巴掌大的牛肉,切开时里面大半的肉色还是通红的,心里说:这能吃吗?但是切下一小块,用叉子在调味酱里蘸了一下,竟然如此美味!那以后我成了吃牛排的常客。再以后,我在旧金山遇到后来是我丈夫的查理,他请我吃的第一餐是日式流转料理。和以往一样,我一下就喜欢上了生鱼片就日式酱油和青芥末的味道,从此成了日料控。
不止是那些,很多的“第一次”都扩展了我的美味食谱。我喜欢墨西哥的卷饼,用酸奶油和青菜奶昔当佐料配烤鸡和牛肉;喜欢越南粉,一直想知道那牛肉骨汤是怎么做到一丝油星都没有的清亮呢?还有印度餐,各种不同颜色的咖喱制成的菜肴;意大利的pizza、泰国的春卷、德国的肉肠、法国的蘑菇汤……最逗的是有一次我们去乌兹别克斯坦参加一个电影节,去了十多个人,绝大部分人吃不惯那里的牛羊肉,只好守着一盘蔬菜沙拉度日如年般的数玉米粒,只有我一人把那一大盆熟透了的羊肉蘸了大勺的酸奶油,大快朵颐,然后擦着嘴笑话别人都是“兔子”。
即便如此爱吃,却要庆幸我并没有变成大胖子。当然,我比小的时候重了十几斤。小时候的我太瘦,作为一个歌唱者来说不是件好事,当初考大学的时候因为我的瘦小差点被拒绝录取。能吃后来真的帮了我的忙,果然是人胖了声音也壮了,当年只能演灰姑娘的我现在也可以在台上做做“女皇”。
所以,能吃是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