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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一”建军节,评军人优抚条例的重大问题

已有 4996 次阅读2008-9-17 05:37 |系统分类:军事分享到微信

“八一”建军节,评军人优抚条例的重大问题
一. 荒诞已极;(本文所“评”不括《条例》中对残废、死亡军人的部分)
            (1)
   即使必须“运动”!(因房价大涨,到处搬家)
   即使必须“素食”!(因肉价大涨)
   即使已经“少药”!(因药价变相大涨)
   即使…..即使……;
中国现今平均寿命也没有“大涨”,仅仅达到71.8岁,(上网搜)且,男还需减3岁(女加1岁)――实为68.8岁。
可是,现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五十一条,竟离奇的规定;只有“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者,才配享受此“唯一优抚国策”!
不知当今决不该“无知”的文凭官儿们,是否一直在装“糊涂”,54年前,若不违反童子禁军的国际惯例,兵们全是18岁以上入伍,08年至少已72岁了!这已“严重”得远远超过绝大多数中国男性“作人”的极限,故此,称其为“抚鬼”《条例》;“实求是”吧?世界人口最多的五千年古国,居然破天荒首次没有一部“抚人”的军策,这!还不是重大问题吗?
              (2)
 再看此《条例》第二十四条;因战、因公“精神残”退伍军人,补办评残,
丝毫没照顾到“疯子”们极端的“隐私”“特殊”性,也要和普通残一样(1)有挡案记载(2)有原始医疗证明,只不过多了个(3)利害关系人“举报”(申请)
     喜欢军史者都知道,05年前、建军78年间,从没看到过军方有关这一极特殊领域的报导,“不准许”,“不承认”长期成为极“左”下“战无不胜”们对此严重伤残的一贯态度。
     请问:“红军长征”中、“日寇铁臂合围”时、敌军“重点进攻山东”日,这些最多精神战伤需要紧急安置的军存亡关头,怎么可能在炮弹的炸裂中,机枪的狂扫下,有空给每个肯定要失踪的“疯子”脖上,还挂上个日后用于评残的档案袋?就是想“原始医疗”一次也没条件啊!如此,几乎所有战争年代的精神残都将被第二十四条残忍的遗弃掉,虽然他们绝大多数是死战到生理忍受的极限――撕裂神经的真正英雄!
     建国后,安置“疯子”即使在“计划”“强令” 年代,也是部队最头疼的难题,没有一个“正常”的企业,愿意接收“不正常”的退伍兵,于是历史竟是让多数精神病们档案中大着“健康”,(既然“健康”自然要消除全部原始医疗证明)才有地方单位愿要的,这种悲惨的“欺骗”,仅仅为了有个吃饭的归宿啊!长春市南关区首次报到市里的3位此残,竟有两位因档案内大书“健康”,而根本无法评残,类推到全国,该有多少“近70%”遭到遗弃啊!
     精神病人,每每发作;即伤亲人又伤自己,建军78年后05年才开始太迟太迟的首次评此残,有几个老兵身边还存有没被打跑的“利害关系人”?当祖国!这个所有精神残伤兵唯一能依靠的“利害关系人”,都存心想变相吞掉疯傻们的恤金时,为了太平才拼成的行尸走肉们,真比丧家犬还要惨万分哇!
     这样的条款,不是大批遗弃伤兵的铁证吗???
                        (3)
     再回到第五十一条;仅仅优抚“带病回‘乡’”的退伍军人,却只字不提新形势下,更坚难的“带病回‘城’”的退伍军人,是它的另一大误。
     如今,国企都改制了,过去按“老优抚”进入的转业军官、退伍兵们不但都成了没娘的孩儿,连“养老”“医保”都改没了,“带病回‘城’”者更是雪上加霜,惨不忍睹!
既然“带病回‘乡’”至少还有房子和土地,不会冻死、饿死的退伍兵都按《例》该抚;国企改制如此大事,为何竟没想到优抚一无所有的“带病回‘城’” 退伍兵?他们中可是有唐山地震、赤手清太多烂尸而长满毒疮的大恩啊!……,也有莫河大火烧残皮肉后的感动哇!……,更有98抗洪中“宁伤我一个,幸福10亿人”的呼喊呀!…..这得狠下什么样的狼心狗肺,才能做到改制时不闻不问,一脚踢到社会上任其沿街乞讨的程度???
二. “灭火”衙门;
在如此“完美”的《优抚条例》下,军魂!这最“顽固”的正义、正气也被饿没了“骨气”。
最先饿急上访的,是十数年牺牲了个人的“夫妻幸福”,把青春都献给了祖国和军营的转业军官们;在几十万人的火气下,“灭火”衙门才出台了优抚“54年后”们的第一个政策――每月定量给转业军官发“皇粮”!(但并没深究火“源”何处?)
接着,士官、志愿兵、这些最适合“发财”的年华,都奉献给了边疆和海岛,刚刚退伍到企业就“下岗”、“买断”的饿饭们,也实在熬不住了,加上因炮火硝烟而刺激得火气更大的越战亡命徒们,再次上访烧烤得“灭火”衙门必须“有作为”了,才换得两次下发统计“54年后”“参战兵”及士官、志愿兵们的空空告示。(只是还没认清火“源”才是问题的根本)
“表现最好”的是唐山地震、莫河大火、98抗洪的“救灾兵”们!
虽然上下都清楚,远离战火的中华;可以刀枪入库、马放南山,但绝对不能没有“救灾兵”和他们的无畏精神!纹川大震就是铁证!部队的作用是中流砥柱,“志愿者”们绝难代替。可是就因为这部分退伍军人,已‘习惯’了为国分忧,火气不大;“灭火”“权威”们就错误的论断,在举国的下岗、买断、失业中,这些兵“最不饿!”根本用不着优抚!!!尽管他们拼死保下的财富零头,(我在唐震疯抢中就保住了一千多万啊!)足够每个饿饭们“按劳分配”到公务员的待遇;可虽经我在“军人血都能感动中国,为何感动不了官心?”“还我军魂另一半身躯!!!”(上网搜此标题)等文中一再呼“救”,“政策”就是不理睬“救灾兵”!
不过也有“例外”;在纹川地震最需要军人士气的危急关头,民政部倒是下发过《关于进一步做好拥军优抚安置工作大力支持灾区抗震救灾重建家园的通知》只是极椐嘲讽的是,这部只抚鬼、不抚人的《条例》竟如尚方宝剑堂皇其中,“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有关规定,……兑现各项抚恤优待政策……”这!不是耍人玩吗?
三. 何为优抚?
军人职业,即使仅从事过一天,都远不同于靠力气、智慧、学问赚得报酬的其它职业;因为只要“这天”爆发了战争或天灾,军人都必须用生命去拼回太平,即使不死、不残,所受到的隐性伤害,都会终生难愈啊!
以我为例;当一个生命不该死拼在“超极限”的、一天208次四级以上大余震的上砸下陷中时;他最“痛苦”的感受,就是心脏也发疯般的多少次试图从口中逃出来……。此后30多年,每每从后怕的恶梦里大汗淋淋的惊醒,那可怜的小东西都在极度抽筋痉挛着,40岁,当一个男人最美好的年华来临时,它只要疼起来,不仅没法工作,甚至必须停止行走……。如今52岁了,此伤已发展成疼起来心中如塞满了强硫酸药棉,一口小气都不敢喘,否则不是万爪撕心就是万箭穿心似的巨痛啊!且越来越频……。虽然我悲壮的知道,为了天下人的太平、长寿,必须有人短寿!可如今是商品、市场经济,这“崇高”到绝没人愿要的“短寿”,不也该是物有所值的“商品”吗???这就是为何要(至少)优抚功勋退伍兵!(请切记专家学者论断;“没有价值”的“商品”,即使“崇高”,在市场中也只能迅速消亡…..。军人的鲜血和功勋不优抚出“价值”,也不例外!只是狼再来时…..)
所以,仅仅靠等同于各行各业的偶而意外伤残、死亡的临时“救济”,那不是“优抚”,那叫“善后”!没人愿为此舍命的。
怎样激励军人的临危不惧、献身精神,是一个国家、民族能否强大、生存于世界之林和天地自然间的关键!关键!!关键!!!
故此;古有秦国“斩一(敌)头,进一爵,赏土地房产”的优抚,于是秦军勇不披甲,人人挣命,横扫六国。
中有封建社会,为国立功;不仅光宗耀祖,还能封妻荫子……。“今日漫挥天下泪,有公足壮海军威!”这是远比今天总统、总理们至高无上的(光绪)皇帝亲笔为小小的百多人领导,甲午海战殉国者邓世昌的题词;此外不仅重金厚抚,还建庙寺永享香火……。如此皇恩浩荡!怎能不激出无数死士忠良?怎能不使“腐朽”的制度也长命两千余年至近代啊!
 
当西方的美军对死人都能做到,不惜重金、也要专机寻回几十年前战死异国的军人白骨,为他隆重的盖上国旗,厚葬烈士墓时…….;当东方的日本对亡魂都能崇敬到,无论“发财”还是“低保”,无论学者还是贪官,都会把祭拜军人亡灵的靖国神社当作头等大事,虽遭国际社会百般抗议都不能止时……;
 
中华却自杀般的反其道而行之,连带给她半个多世纪最宝贵太平的开国献身者,仅2平米的安息墓,都砸了“发财”了,(上网搜:毁坏烈士墓)
 
当唐山大国难中;一天死战208次四级以上大余震的勇士,当越战炮火中;生死十多次嘉奖、立功的英雄就在你眼前哀哀乞讨时,中国军魂还能有明天吗?太平“小康”还能长久吗???
 
抚鬼,不抚人!的《军抚条例》;这古今中外绝无仅有的“中国特色”,这一切一切,亲者痛、仇者快!的根源,这世上最牛的笑话!已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它每存在一天,都是对庄严军徽、国徽的猥亵和嘲弄!!!
四. 老兵愚建:
建议;以较成熟、完善的“低保”政策为样板;紧急启动制定卫国“拼过命”和“准备拼命”――“长城群体”的更优厚“军保”政策。(古今中外相比不算吝啬)
总则:所有走进军营,意味着走近死亡的现役、退伍,军官、士兵都应该得到优抚!
但在财力有限,必须先后之时、应最先解决城市中,(没地没房们)因国企改制、下岗、失业新问题下:
1.服役时间较长的离队军官、士官、志愿兵、普通士兵。
2.年老就业难者
3.战争、国灾中的立功受奖者
4.“带病回‘城’”者
5.精神伤残者
的紧急活命,不上访、不乞讨问题!
具体如下:
1.立即将所有50岁以上(或45岁以上)城市下岗、买断(没)“养老”“医保”的全部退伍兵纳入“低保”,享受全部相关住房、医保、免采暖费等待遇,因这是种不受“低保”加入条件限制,人人有份的老兵最低特殊优抚保障,故可改称“军保”,农村兵50岁以上者,当地无“低保”条件的,由民政按月发相当低保的补助金.。
2.对参加过“唐震”“越战”大国难的“大恩特殊群体”,一人恩发2人的低保金,称“双人份”!
同样,对莫河大火、98抗洪、纹川地震等,所有大国难的“大恩特殊群体”不受年龄限制,退伍之日就开始恩发一份“低保”,(军保)这是在当今“已无不失业的工作”新局面下,“唯一可靠”的感恩“优抚安置”!以后再有国难同策!!!
3.对(至少在大国难中的)立功受奖者,更应从优恩发:
a.嘉奖加“半人份”
b.三等功加“一人份”
c.二等功加“二人份”
d.一等功或荣誉称号加“三人或四人份”
e.集体功应降一档算成个人功
f.立功受奖次数决定加相应“人份/”多少
g.一兵最高累计(建议)不得超过“5人份”,不过千八百元,这!能抵得上他在大国难中崇高无价的功勋吗?这!能“达到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吗?(见《军抚》第三条)
4.对实际已丧失部分就业能力的、最困难的“带病回‘城’”兵,还应研究突破最高“人份”的限制,增加适当“人份”的优待。
5.对退伍已20年以上的精神伤残老兵,(原部队早已撤消改编,没法纠正“健康”档案记载了)有三个亲历战友书面证明其病,就该给评残!对“唐震”“越战”等大国难及战争年代的精神残老兵,即使本人或亲属无力提出申请,政府也要千方百计的找到他们,坚决评残发血(恤)金!国家必须公告表态:决不遗弃一位(哪怕是间接犯病的)疯傻退伍兵!只有这样,军人才敢在血海中死拼到撕裂神经的最后一刻啊!
6.转业军官、士官、志愿兵不知是否愿仿照国企改制,按年头一次性从优买断(没)他提干、提士官、提志愿兵,那段不同于士兵的军龄后;再享受普通退伍兵们一样的“低保”(军保)
国力即已富排世界第四,每月能发放得起几千万“低保”人的皇粮,怎会独难太平和发财保卫(伤病)者们百多万人的最低保障?
以上建议虽愚,但在文凭、专家、学者们都太久无策的、太多“火情”下,不知能否改“极被动”的“灭火”衙门、为“感恩涕零”的“万岁”衙门。

请军委主席批示!
请国务院总理批示!
请“太平”、“小康”批示!

中央“军委”授予最高荣誉
“唐山抗震救灾模范雷达连”中
唯一荣登《空军报》者(见1976.8.28头版)
集体二等功荣立者
个人三等功荣立者
高岩
2008-07-15唐震老伤兵系列

更多了解、上网搜:
1.军魂乞
2.抗震英模报告(2)
3. 《我的1976》地震那晚,我正在站岗

1.《一天独胆死战208次大余震的证据 》
(如果您曾被军人救过,如果您深知迟早都需要军人救命;恳请伸出手来大量转贴本文,造成声势――救救军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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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 个评论)

回复 光头 2011-3-4 16:55
喔------真的,看得我直丢眼泪!这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体制怎么会这样?怎么这么残忍。
回复 大女婿 2010-12-10 17:31
抗美援朝结束以后,无名英雄纪念碑?死的是谁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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