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漫威的趣事
已有 447 次阅读2018-7-11 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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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美漫之父Stan Lee曾控告漫威漫画,因为漫威没有给他应得的利润。 (译者注:Lee称,神奇漫画跟他签有协议,他所参与创造的每一个角色如果被拍成电影或者电视剧,他都将获得公司从中所获利润的10%,但是《蜘蛛侠》如此火爆,他却没有得到一分钱。神奇漫画公司则辩称,尽管《蜘蛛侠》获得高票房,但是局限于以前的漫画角色转让合同,公司本身分得并不多,所以公司根本没有“利润”,也就没法付给他所谓10%的利润。李一路把官司打到最高法院,2005年,他终于获得了1000万美元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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