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栏目停服公告
因网站改版更新,从9月1日零时起美国中文网将不再保留博客栏目,请各位博主自行做好备份,由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感歉意,同时欢迎 广大网友入驻新平台!
美国中文网
2024.8.8
|
(一)“你们(刘国生、谢晓虹夫妇)号称亿万富翁,可是你们只是让桑兰在你们家里住了10个月!说恩人,你们不配。”
评论:毒蛇也是这么想的,你农夫家里那么多鸡、鸭、免,你只是把我暖和过来就完事,说恩人,你也配,不咬你咬谁。
(二)“我把自己2004年的雅典奥运会火炬给了刘伯伯(刘国生),其实那是我的最爱,当时有人愿意出数百万元想买它我都没给。”
评论:周扒皮也是这么想的,长工在我家干活,我还管他饭了,算下来干一年长工倒欠我二斗红高粱。
(三)“打个比方,桑兰当年没有受伤,那么她就有可能是世界级冠军,那么她的身价要远比现在高很多,再具体点,就是桑兰现在坐在轮椅上在星空卫视当主持人,她的身价也不低,如果桑兰还是健康的,她还可以出席很多活动,那么这里潜在的商业价值是不可估量的。另外,桑兰这些年在精神上忍受的痛苦我真的不想多说。所以,对桑兰的身心伤害,不能仅用18亿衡量。”
评论:巴依老爷也是这么想的,长工打碎我一个鸡蛋,如果这个蛋不碎,蛋生鸡,鸡又生蛋,蛋又生鸡,麻勒戈比,那能卖多少钱!
(四)“我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即使我因为这个事情,名声毁了,也在所不惜。”
评论:妓女也是这么想的,做我们这种卖笑生意的要钱不要脸。
(五)“As a matter of fact,defedants in early 2011 have also promised to pay for my 2011 trip to the United States for medical check-ups,and pay for my boarding and living expenses in New York,but have failed to do so.”(桑兰在联邦法院抗辩书中指控被告(刘、谢)未履行年初其负担桑兰此次美国之行的旅行和生活费用的承诺)
评论:骗子都是这么想的,行骗成功的最高境界就是被害人帮助数钱。
(六)“桑兰并未拖欠房东任何费用,并且支付了房东维修煤气管道泄露的修理费,但至今房东仍然没有退还这笔一千多美元的费用。我们在6月1日向房东预交了6000美元租金,房东承诺不收押金。而第三个月的房租应该在本月29日才到期。我们这两天就即将离美,房东未按法律提前1个月通知房客,属于乱诉。”
评论: 租金通常是每月的5号以前必须交给房东,晚于5号才交,就要罚款;通常租客必须至少提前二十天告知房东,是否要续约,如果没提前20天通知,则要么就被没收押金,要么就继续交租(不管你住是不住)。两个烂人,哪一条做到了的?还要房东提前1个月通知?
(七)“绝不撤案, 也不会和解。为自己、为家人讨说法,坚持告到底,哪怕名声毁了也不惜。”
评论:难道是“非鹰莫属”误导的?小鹰准备好做被告吧!
(八)“不屑恶意评价 不惧怕不放弃,不怕丢脸不怕口水,不怕背负骂名。”
评论:岳东小居然说桑是弱者,桑完全可以告岳诽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