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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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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兰15日表示,她是在被律师“误导”的情况下,才去向美国的检方控告“恩人”性侵自己的。
桑兰在15日给法庭的一份证词中说,她的律师海明在她不知情也不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向检察官报案,声称桑兰当年遭到了性侵。海明催促桑兰快点来美国,以便当面向检察官指控刘国生和薛伟森当年对她实施了性侵。海明说,报性侵案对桑兰打官司有利。
桑兰说,报案当天,在检察官开始问话之前,她曾经一度“犹豫”,但检察官向她保证,她的证词绝对不会为外界所知。
桑兰在15日的证词中说,是海明的“虚假陈述”“误导我向检察官报了案”。
桑兰没有提及她所指控的性侵之事到底是确有其事,还是根本就是子虚乌有。初到美国时,她曾在记者会上说性侵“怎么会没有呢”,还说海明是她的律师,完全听命于她,告谁不告谁完全由她自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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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这就奇怪了,所谓性侵那是必须先构成性侵了才能去控告,而不是说什么被人“误导”了才去告。这货真不是什么好鸟!
第一次听说,别人的“虚假陈述”会导致一个人去报强奸案。到底有没有被强奸,她自己不知道?桑兰不会又说自己三十岁,麻过脖子后,还是不知道什么是**。
怀疑此人智商是不是间歇性严重智障。
>/>>/>>/>>/>>/>>/>>/>>/>>/>>/>>/>>/>>/>>/>>/>>/>桑兰的言外之意,就是她报了假案了?只是因为海胖教唆误导的。。。。。如果证词是真的话,她有什么理由责怪海明呢??
>/>>/>>/>>/>>/>>/>>/>>/>>/>>/>>/>>/>>/>>/>>/>>/>太好笑了,是被钱误导吧。一个海明就能把人洗脑洗得黑白不分?她是身残又不是智障。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呢,只是让人觉得她更无耻而已。
>/>>/>>/>>/>>/>>/>>/>>/>>/>>/>>/>>/>>/>>/>>/>>/>如果真像桑兰所说,那她自己都不清楚自己是否被强奸。可她最终决定去报案,并一个人陈述出了那五六页纸的笔录(一想到这个就感觉想笑)。这明显就是报假案。
桑这么讲,怎么不知道害臊,以后她杀了人,也说是被误导好了。真让人恶心。
昨天才刚看了山东卫视的《围观》栏目,当记者提问性侵是否属实时,桑兰清清楚楚的回应道:“怎么会没有呢?”,这些录像都在,她推翻不了的……
>/>>/>>/>>/>>/>>/>>/>>/>>/>>/>>/>>/>>/>>/>>/>>/>这就是桑兰的厉害之处啊。什么事都可以翻脸不认人,也可以翻脸不认账。这种功力不是你我可比的。
真的 桑瘫再这样下去 哪天杀人放火了都可以说是别人教唆的 “误导”的 她一度“犹豫” 还说别人告诉她残疾人杀人放火不会被抓 所以她才去做了……等等等等 总之 最后不怪她!
>/>>/>>/>>/>太不要脸了,为了打官司就说自己被强奸了,一个女人连贞洁都不要了,她还能要什么啊??脑袋摔坏了把。
人家就是有本事翻脸推掉,这又不是第一次了,以前叫恩人后面不也成被告了。博客视屏在有何惧。不知道是她是傻子还是当别人都是傻子,不要脸到这种境地,真是凤姐等人都要自愧不如。被评为最恶心之最也是我们这两三个水军不停换ID IP的刷出来的。。。。。。她太自我为中心了,当自已是神女啊。。。现在的医学估计是医不了这样的重症病了。
>/>>/>>/>>/>“我当时不知道啊。是海明跟我说那算是一级强奸的,并叫我去报案。我当时想哥哥不会害我的,他一定是为我好,所以我就去了。这不赖我。”、“我当时30还小 我不懂 海明哥哥叫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了 我还小嘛 还没有独立思考的能力”、“那时我很傻很天真,以为听了海哥哥的话报个性侵案,刘谢就会吓得送上几百万来和解,谁知道这两个老不死的不肯配合送钱过来”——临死之前也念念不忘多咬人几口!
早知今日悔当初,不该引狼入室住,蛇咬农夫是本能,桑黄咬人比蛇毒!
要说出主意的毒,那拿注意下决心的可就更毒。那些被告对围绕在sl身边的人而言只是“陌路人”,无恩无仇,他们助纣为虐,就好比马路上的痞子设局捞便宜。但sl不同,对刘谢这样的尽心尽力,于其有帮助的人下得了手,那是大大突破就是残疾人也不能逾越的道德底线,sl需要的不仅仅是决心,恐怕还有践踏良知的狠心,和准备彻底不要脸皮的贪心。
桑兰说海明误导报案,那不禁要问,sl在警局亲口说的性侵情节是不是真实?是真实的,那海明不存在“误导”;若不真实,sl首先逃脱不了法律责任,而且更说明是道德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