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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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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全球,律师制度的存在是必要的,律师的主流是好的,但这并非意味着这个职业就是一片净士、纤尘不染!个别律师犯罪符合社会规律,给一些害群之马应有的惩罚,既是维护司法秩序的需要,也是维护律师制度健康发展的要求!这无关律师制度本身。
众所周知,世界没有道德完人,法律就是基于对人的不信任而设定的!因此,每个职业都可以在法律上找到约束的条文,律师不是神,当然也不例外,辩护人作伪证罪、辩护人妨害作证罪也正是基于现实生活中存在这样的无良律师,才作出这样的约束的!
既然如此,对军人设定违反职责罪,对公务员设定渎职贪污贿赂罪,对警察、检察官、法官特别设定徇私枉法、枉法裁判等罪,对环保设定环境监管失职责,对文物管理,工商,税务等等,都设定了罪名,当然也必须对无良律师设定罪名。因为,这个世界不容许任何人无法无天。如果不对那些无良律师绳之以法,就不能维护司法仅存的一点尊严!如果对无良律师手软,就对犯罪分子手软,也就是对被犯罪所害的受害者的重新犯罪!
只有将一些害群之马绳子以法,才能抑制某些无良律师极度膨胀的戾气和藐视一切的极端自我主义的泛滥成灾!
本博公开提醒网友,密切关注“桑兰跨国敲诈”神秘人物——乔磊
To: 何哲 你曾经说:同意你的看法
从莫虎提交的惩罚动议看,对桑兰和海明并不凶狠,基本态度还是想逼退桑兰海明撤诉,并不想真正严惩他们。
另一方面,刘谢完全受莫虎的安排,没有表现出任何主观能动性,似乎不如桑兰懂得如何打官司。桑兰善于挖掘任何可利用的资源发起攻势,而且善于驱使律师发动攻势,即便海明想撤诉,桑兰也有办法让他不撤诉。而刘谢在这方面就显得很呆笨,最典型的例子,谢晓虹因为伺候桑兰,双眼都被努出血来,很可能导致终生半失明,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