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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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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此桑兰案,天、地、人,均对桑不利,最重要的是中国Official态度可能对桑更不利.......
大凡律师,代理原告打官司,不外三种结果:输、赢、和。桑案没有赢,更绝无可能和!!!
“输”对律师来说,是三种结果之一,没有什么不光彩!但此案的确具有特殊性,其特殊就特殊在具敲诈属性和桑黄本人的品行,此类客户极不利于任何一位律师为之代理。
所以,再次提醒海明,这桑案不代理也罢,没有什么不光彩!如有佛州徐,加州岳介入之日,更是你急流勇退之时。
To: 铝生缘 你曾经说:正确,你退休了,没事,就看这些后生们表演也是一种乐趣......
我在岳东晓的博客有一下留言,博主怎么看?
岳先生:
看过你对桑兰案的有关评论,很欣赏你的才华。智商很高,自视也很高。我倒觉得你若介入此案(在你认为有赢得一小部分的前提下)对案件和对你个人都有好处。对案件来说,按海明的水平赢得一小部分的希望也没有,案子输了支持桑兰的人会认为是律师水平太差才输,输的不服。对你个人来说,只要赢得一小部分就是胜利,你会名利双收;即使案子输了,能让你正确认识
To: 他乡风云 你曾经说:劝海远离,否则自毁!
那种介入于海明是否代理桑兰案何关?
To: 他乡风云 你曾经说:以贺梅案方式介入,观你对桑案态度,你可以自告奋勇介入!
岳东晓不是律师,如何“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