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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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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派出流莺四处游荡,物色勾引目标。参见:
同情你。请电:212-768-8700给你一个免费咨询。
发布时间:07-08 19:26
2、张贴广告,或者通过狼友介绍狼友。参见:
一直对桑黄持同情态度,时至今日,我相信是时候出手相救。相信你与桑黄有联系,请你让他们近快联系我。为避免媒体,我不想曝光我公司电话。请他们email me: jl@asfirm.com, 我会将我公司电话号码给他们。相信我公司能帮助他们。请相信我。
发布时间:08-10 00:
3、若客人怕上当受骗,犹豫不决,即搔首弄姿:“放心啦,我们那里推、拿、吹、摸,应有尽有,价格便宜,包你享受”。参见:
只是一个电话,你认为会照成你什么损失哪?
发布时间:07-11 12:35
4、如客人说已有相好,即贬低对方相好,既不丰满也无姿色,哪能与我们‘快乐楼’相比。参见:
至少Jose Baez 赢了,不是和解,更不是“秘密合约”。黄在视频上讲,很遗憾13年前桑不认识海,看来他们根本不知海的背景,就盲目上场,真把法庭当赌场了。还是由我来给他们一点基本教育吧。
发布时间:07-13 13:05
5、尽可能侮辱对方相好,你看,说话声音难听,走路屁股没扭,而且曾经还被警察抓过,有案底,不信?我告诉你怎样到警局去查。参见:
“但是,我们已经把对薛伟森的民事求偿案件完全撤销掉了。”,在刑事案件结案前,为定罪前,你凭什么民事起诉?你当然要取消了,只是你那客户的案例做实验,实在是缺德。
发布时间:07-14 17:07
Status
1 MING HAI 3971736 FLUSHING NY 2001 Currently registered
If the name of the attorney you are searching for does not appear, please try again with a different spelling. In addition, please be advised that attorneys listed in this database are listed by the name that corresponds to their name in the Appellate Division Admissions file. There are attorneys who currently use a name that differs from the name under which they were admitted. If you need additional information, please contact the NYS Office of Court Administration, Attorney Registration Unit at 212-428-2800 or email attyreg@courts.state.ny.us.
发布时间:07-13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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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以上《“快乐多功能集团”的流莺,是如何拉客的?》系曼哈顿ninbupin网友提供,特此致谢!
2、有诗曰:“春昼日迟迟,朝罢身无事,流莺百啭度高枝,不觉添诗思。”
To: GOUP律师 你曾经说:不一定。这种海明有罪,帮助他们怎么样的说法,我觉得从律师嘴里说出来。。。。。
我觉得要是放到现在莫虎估计就不会要求惩罚海明了
可惜当时胖子和桑兰太猖狂
To: 方枪枪 你曾经说:我觉得要是放到现在莫虎估计就不会要求惩罚海明了
解释也是要对方同意,并符合委托人利益的情况下共同决定才看告不告。连坐一个律师有什么意义。
To: GOUP律师 你曾经说:解释也是要对方同意,并符合委托人利益的情况下共同决定才看告不告。连坐一个律师有什么意义。
我倒觉得莫虎告他滥诉也是正确的
律师有责任跟客户解释
胖子开头玩得太癫了
现在我也很可怜他
最主要是白眼狼对胖子冒风险不仅不感谢还反过来咬人太让人看不过眼了
白眼狼就是白眼狼
狼改不了白眼的习性
To: 方枪枪 你曾经说:我倒觉得莫虎告他滥诉也是正确的
我现在是高度同情胖子的。包括莫虎他们把胖子牵扯进去,我觉得有些不应该。
律师帮助委托人是天经地义的,他自己也是位律师。
To: GOUP律师 你曾经说:我现在是高度同情胖子的。包括莫虎他们把胖子牵扯进去,我觉得有些不应该。
我想他们都是以正常人(正常client 和正常律师)为基础来分析这个胡搅蛮缠案的。俺以前一直坚信是胖子乱搞才能搞出这么个案子的,后来才发现原来胖子当事人乱搞的决心比他还大啊
To: 方枪枪 你曾经说:我想他们都是以正常人(正常client 和正常律师)为基础来分析这个胡搅蛮缠案的。俺以前一直坚信是胖子乱搞才能搞出这么个案子的,后来才发现原来胖子当事人乱搞的决心比他还大啊
呵呵,让他去吧。只是希望负点责,别忽悠别人一个残疾女孩子,虽然我不喜欢她,但是旁人要是缺德,起心不良我还是看不惯的。
我没有看不惯胖子是因为开始我觉得他确实是广开媒体,并且口不择言的在应付一切对桑黄不利的人。
我最有疑问的就是为什么人们把一个律师和一桩案子非扯在一起,案子本身是真相以及委托人的人品的问题。一个给他们提供服务的律师远远不是官司的主体。
不管三
To: GOUP律师 你曾经说:呵呵,让他去吧。只是希望负点责,别忽悠别人一个残疾女孩子,虽然我不喜欢她,但是旁人要是缺德,起心不良我还是看不惯的。
juliali:
“有人说我,你就一中文翻译/拉客员兼勤杂工?很遗憾,你猜错了!”
https://www.sinovision.net/blog/wzilig/details/101192.html
回答你,哈哈~~~~
To: 方枪枪 你曾经说:juliali:
而且,强奸案报案根本不算误导。因为只要受害人认为有强奸存在,他便可以去报案。报案了后,警察同意立案随即会展开侦察和取证,这与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要求谁报案没有任何关联。报案失败源于口供的问题。
桑兰涉嫌伪证的说法只是说口供与律师先所知道的情况有太大出入,报案动机有问题,是启图屋告的意思。现在根本还谈不上证据的事,证据也要等立案后,路平可向警察提供的。
就是论事,这位JUL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