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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中文网
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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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4日,庭审结束后,周立波向媒体表示,判决结果〝皆大欢喜〞。他的辩护律师则表示,〝调查结果显示警方搜出的枪支上没有周立波的指纹和DNA。很高兴法官撤销了检方指控。〞
此前,5月24号,纽约拿梢县法院对周立波案进行第十一次预审。法院采纳周立波律师要求撤销此案的动议,认定警方未获得周立波同意,就搜查周所驾驶车辆的行为违法。
法官裁定,警方搜车的行为不合法,因此从周立波车中搜出的枪支和毒品,将不能作为定罪证据。当时,法律界人士普遍分析认为检方撤诉的可能性非常大。
去年1月19日,纽约州警方在长岛莱亭顿将开车〝蛇行〞的周立波拦下。警方搜查车辆时发现枪支和毒品,周立波从而面临多达五项的罪名指控,若罪名成立,周最多将被判刑15年。
周立波是大陆知名主持人,海派青口艺人。周在美国被指控持枪藏毒罪名后,引发舆论哗然。
然而,周立波案最终发生大逆转,让一些以为周会坐牢的网友感到意外。对比中共法律,美国判案如此重视执法程序的合法性,也引网友热议。
周立波的律师斯卡林日前向美媒表示,警察不能提供周立波同意搜车的证据,搜车取证不具合法性,所以从周立波车里搜出的枪支和毒品不能作为证据提交法庭。
美国是一个严格奉行无罪推定的国家,因此犯罪事实存在的证明责任,以及证据取得合法性的证明责任都在警方。在警方不能提供充分证据的情况下,警方的取证过程就会被判定为非法。中国律师们对周立波案新发展只能羡慕,国内恐怕不可能用这招。
周立波案让网友联想到强拆等中国执法不公的问题。在中国,警察私闯民宅搜出的证据都合法。
周立波案不论结果,光预审开庭次数和撤案理由,就足以让中国民众大开眼界。中国国内的刑事案件,除非案情重大复杂,否则基本上是开庭一次过,有时就是宣读下判决书而已,不是对案件的实质审理。
有网友评论:不像我们,法院还没审查,中央台先采访给你定罪!有的说:中国的司法,说你有罪,你敢不认罪?
对于中国来讲,赃物究竟是谁私藏的,周立波究竟有没有犯罪,司法机关在确实搞不清楚的情况下,基本上就搞刑讯逼供,制造冤假错案来冒充成功,司法权力公然犯罪。相对私人犯罪,公权力制造冤假错案的犯罪是罪上加罪,是几何倍数的犯罪,危害的是整个社会,阻碍人类的发展和进步。为什么人权发达国家往往是综合国力强大国家,而独裁国家往往是落后国家,因为人权是一个国家文明和前进的立足点和出发点。为了防止冤假错案,任何一个人,哪怕是犯人,也有他的人权,何况在冤假错案遍地的中国。是否赋予犯罪嫌疑人和犯人应有的人权,是文明和野蛮的分水岭。
如果周立波在中国,既然在车上被搜出了枪支和毒品,司法上的程序问题就完全被压制了(像吴英案,人身早已被判刑了,财产却至今没结果),被判重刑是毫无疑问的。所以,周立波案虽然是华人的胜利,却是中国政权的耻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