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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虎动议初评补(一)

热度 1已有 3344 次阅读2011-6-21 15:46 分享到微信

莫虎动议里提到一点,再次证明海明执业水平之差。

莫虎提到,海明针对薛的两项主张(battery 和性骚扰),海明在其最初诉状里声称薛是香港居民。因为原告是中国公民/居民,这样原告被告之间定居地之间的国籍/州籍的差异(也就是Diversity)就不存在了。因为海明主张的是TORT,也就是侵权,属州法院管辖的普通法案件,而非联邦问题案件,如果原被告之间的定居地不存在州际或国籍间的差异,联邦法庭对此案就不具事项管辖权(subject matter jurisdiction,这个案子就不能在联邦法院审了,必须要转到州法院才行。这应当说最最原始初级的错误了,海明还是犯了。虽然海明后来把诉状改了-估计改成薛是纽约州居民,但这已足见海明作为律师的粗糙与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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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9 个评论)

回复 对岸的灯 2011-6-21 23:44
To: LongSpear 你曾经说:
多数律师都不会犯这样的错误。我只是商业交易律师,不是庭审律师,惭愧。
非常感谢您的祥解,希望看到您更多的文章
回复 LongSpear 2011-6-21 19:41
To: Fragolina 你曾经说:
看你写的挺严谨的,就坚持下来,让人搅糊涂啦,以后打官司进错大门就麻烦啦。
多数律师都不会犯这样的错误。我只是商业交易律师,不是庭审律师,惭愧。
回复 Fragolina 2011-6-21 19:38
To: LongSpear 你曾经说:
我没有上过庭,但这不妨碍我认为我正确。因为法学院里就这样交的,律师考试也是这样考的。你如果出过庭但不认为我说的正确,那么你可以问一下你的同行律师。
看你写的挺严谨的,就坚持下来,让人搅糊涂啦,以后打官司进错大门就麻烦啦。
回复 pradajunkie 2011-6-21 19:29
谢谢(^.^) 昨天读这里就糊涂着呢,这下明白鸟
回复 Fragolina 2011-6-21 19:24
To: 他乡风云 你曾经说:
不上法庭如何进入联邦法庭文件网站?如何知道怎么发动议?
可能看其他人上过。。。你是律师?
回复 LongSpear 2011-6-21 19:24
To: 他乡风云 你曾经说:
不上法庭如何进入联邦法庭文件网站?如何知道怎么发动议?
我没有上过庭,但这不妨碍我认为我正确。因为法学院里就这样交的,律师考试也是这样考的。你如果出过庭但不认为我说的正确,那么你可以问一下你的同行律师。
回复 他乡风云 2011-6-21 19:16
To: Fragolina 你曾经说:
那你上过法庭?
不上法庭如何进入联邦法庭文件网站?如何知道怎么发动议?
回复 Fragolina 2011-6-21 19:11
To: 他乡风云 你曾经说:
你上过法庭吗?更不要提联邦法庭了?
那你上过法庭?
回复 他乡风云 2011-6-21 19:01
To: LongSpear 你曾经说:
我没有必要问任何人。是你搞错了。
你上过法庭吗?更不要提联邦法庭了?
回复 5x50 2011-6-21 18:26
To: 他乡风云 你曾经说:
你还是找岳大侠问巴
白费楼主好心给你解释. 这么基本的问题还用到处问人?我在法律常识第二课学的就是这点。告状至少要把衙门找对吧?
回复 LongSpear 2011-6-21 18:15
To: 他乡风云 你曾经说:
你还是找岳大侠问巴
我没有必要问任何人。是你搞错了。
回复 他乡风云 2011-6-21 18:12
To: 5x50 你曾经说:
不要不懂装懂了.我只在上学的课程里上了一门法律基本知识都知道什么案归联邦,什么案归地方. 你就呼悠你那些侨报的读者去吧.
你还是找岳大侠问巴
回复 他乡风云 2011-6-21 18:10
To: LongSpear 你曾经说:
我说的是这位他乡风云老兄。
你还是找岳大侠问巴
回复 Fragolina 2011-6-21 18:00
谢谢楼主的点评,学到拉很多东西。
回复 5x50 2011-6-21 17:48
To: LongSpear 你曾经说:
呵呵。没有恶意:我本来觉得你还挺在行,现在看来也不尽然。从管辖权(而非适用法)讲,联邦法庭只可受理两类案件:联邦问题案件(比如ADA 或 Civil Rights Act), 那么此类案件的适用法自然是联邦法;第二类是多样性管辖权案件,涉案的岁是普通法或州法问题,但因其原被告居住地不同州或国家,联邦法庭可以受理,但其适用法是州法律,比如像桑兰案。
他乡风云就一侨报写手,囫囵吞枣地学了几个法令词汇就到处给还明打广告.
回复 LongSpear 2011-6-21 17:43
To: LongSpear 你曾经说:
呵呵。没有恶意:我本来觉得你还挺在行,现在看来也不尽然。从管辖权(而非适用法)讲,联邦法庭只可受理两类案件:联邦问题案件(比如ADA 或 Civil Rights Act), 那么此类案件的适用法自然是联邦法;第二类是多样性管辖权案件,涉案的岁是普通法或州法问题,但因其原被告居住地不同州或国家,联邦法庭可以受理,但其适用法是州法律,比如像桑兰案。
我说的是这位他乡风云老兄。
回复 LongSpear 2011-6-21 17:41
呵呵。没有恶意:我本来觉得你还挺在行,现在看来也不尽然。从管辖权(而非适用法)讲,联邦法庭只可受理两类案件:联邦问题案件(比如ADA 或 Civil Rights Act), 那么此类案件的适用法自然是联邦法;第二类是多样性管辖权案件,涉案的岁是普通法或州法问题,但因其原被告居住地不同州或国家,联邦法庭可以受理,但其适用法是州法律,比如像桑兰案。
回复 5x50 2011-6-21 17:32
To: 他乡风云 你曾经说:
你正说反了。联邦法庭可以受理联邦法和州法,而州立法庭只能受理州法。
不要不懂装懂了.我只在上学的课程里上了一门法律基本知识都知道什么案归联邦,什么案归地方. 你就呼悠你那些侨报的读者去吧.
回复 他乡风云 2011-6-21 17:17
你正说反了。联邦法庭可以受理联邦法和州法,而州立法庭只能受理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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