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道,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李建平严重违纪违法,贪腐金额多达30亿余元,被称为“内蒙古反腐败斗争史上迄今第一大案”。读罢令人惊骇,发人深省。
该报道称,2 月27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刊文披露了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李建平违纪违法行为。据报道,该案涉案金额30亿余元。早在2019年11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召开全区警示教育大会。
看警示教育片《 迷失初心的代价 》时就已经披露,李建平案是内蒙古反腐败斗争史上迄今第一大案。
之所以笔者说“ 令人惊骇 ”,是局级官员李建平一个人贪腐的金额竟能高达30亿余元,已经接近笔者320万人口家乡自贡市2020年的税收总金额。这岂不吓人一跳吗?
之所以笔者说“发人深省 ”,是因为这起被称为“ 内蒙古反腐败斗争史上迄今第一大案 ”,为何它要几经周折才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呢?可见,虽然“反腐永远在路上”,但这“在路上”也显得十分坎坷难行。
据报道,2011年3月至2018年9月,李建平担任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7年。期间,李建平从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他人承揽工程收受钱物开始,到后来穷尽所能将手中权力充分变现,金额从几万、几十万,逐渐增加到几百万、几千万,甚至几亿。直到被调查前夕,他还准备将2亿多元资金转走。
李建平不仅把下属企业当成自己的“钱袋子”和“提款机”,还借他人之名注册公司而自己实际操控。他可以随意设置大大小小的空壳公司数十家,既有明面上的总公司,也有掩人耳目的一级、二级、三级子公司。在他的直接策划和授意下,这些公司相互揽项目、做生意,大量国有资金在其间频繁流动,暗度陈仓,最后化公为私,变成个人财产了。
李建平供述,除部分钱款用于赌博外,其余大多被用于购买收藏名家字画、古玩玉器、黄金珠宝、名贵手表,以及大量中外名酒,其酒窖中收藏的各类名酒达数万瓶——都快与徐才厚们比肩了!
对此,内蒙古自治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奇凡将李建平案存在问题概括为10乱:乱设公司、乱设职位、乱进人员、乱签协议、乱借资金、乱设账户、制度杂乱、管理混乱、体制错乱、监督散乱。
但李建平的疯狂贪腐说明了什么?笔者认为,从周永康、徐才厚、郭伯雄、薄熙来等高层官员犯罪过程分析,全都是一边在严重贪腐,一边又在被提拔重用。
高层官场都像决堤洪水一样的腐败泛滥成灾,直至腐败到难以收拾,那么局级官员李建平,抑或甚至那些最最小的村官,也有大贪腐现身,这就愈加值得发人深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