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看了以下报道, 觉得海律师的机会来了; 基本上可以代表200位死伤人员, 在纽约州法院, 实在不行到温州市法院起诉铁道部, 死亡的每人金额21亿, 伤了的每人12亿; 美元还是人民币俺还没有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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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温州市政府获悉,截至26日10时,“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所有遇难者身份都已得到确认,事故善后赔偿工作也正有条不紊展开。
与此同时,通过身份证、亲属辨认等方式确认遇难者身份,截至记者发稿时,39名遇难者身份都已得到确认,并已全部联系上亲属前往认领。
目前,事故赔偿方案基本确定,有关善后工作正在逐步展开。昨晚,相关部门与动车事故遇难者家属达成首个赔偿协议,共计50万元。
有关赔偿方案,据中新网报道:根据铁道部有关规定,此次赔偿标准是执行以17.2万元为基数再加上20万元保险理赔总共37.2万元,这个基数是固定不
变的;另外还加上遇难者家属交通费、埋葬费、家属赡养费等共计不超过45万元;事发后在短时间接受谈判并签订协议的可视情况酌情予以数万元奖励。以上费用
除奖励费用由户籍所在地政府拿出来外,其余由铁道部一并支付,支付方式以现金和冲卡方式,原则上打卡,整个谈判将遵循对死者尊重为第一原则。
据悉,事发地温州市鹿城区在全力以赴抢救伤病员的同时,目前该区已有57个工作组24小时奋战在接待死伤者家属一线。
根据部署,鹿城区已安排24家宾馆作为家属联系安置点,接待安置死伤者家属,并将街道、镇分成32个组,区直部门分成25组,分派人员落实安抚和后勤工作,同时,工作组还进驻11家医院负责各医疗点的伤员家属安抚和接待工作。
昨日开始,为核对遇难者身份,相关家属被抽取血液,与遇难者进行DNA核对。相关负责人表示,待遗体核对完毕后,将分批进行火化。
附:部分网友评论
· 早签协议可以有奖励!!!当年鲁迅的小说也没这么具有讽刺意味!!我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
· 在短时间接受谈判并签协议的可酌情予以数万元奖励。奖励你妈个比,等你妈死的时候你去领奖励吧。草泥马的。
· 奖励...这个词能用在这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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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W一条人命——我中华儿女13亿有多,真他妈值老鼻子钱了——我欲哭无泪……难道事故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么?不查明事故真相,草草催签协议,安得是什么
良心?遇难者死不瞑目,苟活者义愤填膺。今天这里是车祸,明天那里是矿难,要么是毒大米,要么是地沟油,我中华儿女究竟哪里还有生存空间?谁来拯救我们?
谁来拯救我们啊?
· 《目前该区已有57个工作组24小时奋战在接待死伤者家属一线》——很有把死者家属当敌人打整的意思。
· 这个感觉不好!恶心!像是在被促销!!!这可是历史的悲剧呀!
· 拿我们的钱,建一条烂铁路,然后害死我们的人,最后用我们的钱去赔偿。你妈了个B的!
· 奖励?无话可说。还是说一句吧。真他妈扯淡
· 奖励的条件就是快吗?还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地方?天下奇闻!!!百姓们苦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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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私营客车发生车祸时,车主不死也是重刑,还要巨额赔偿,且赔款数绝对不是自己所能拟定的,,但现在,我就给你50万,来迟了你就没了,,为什么就没有刑
事责任,为什么就不能上告,我在你这里消费出问题了,我是上帝,你还能这么NB吗?为什么不按交通事故处理???哦!!!耶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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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这标题,就感觉很滑稽。奖励竟然可以这么用,总感觉让人心里不舒服,就想吃了个苍蝇一样。按标准该赔多少就赔多少,结合实际愿意多赔点儿也可以,没多
大关系,平民百姓都是通情达理的。面对亲人的不幸离去,不要拿什么所谓的奖励来诱惑。在这种情况下,为什么还要逼着人早签字呢?
· 是不是说:不签协议就不赔偿?或是越晚签赔偿就越少?这到底为啥?
· 悲哀、悲哀………早签协议可获奖?把老百姓的命当成什么了?难道有帮人想早点脱离干系?要对死者有个交代呀!否则,天理难容!
· 看到这动车遇难处理结果的新闻我就来气,怎么和我们辅导员诱骗我们签就业协议一样,早签协议有奖励,难道死了人还开心吗,你让他们的家属欢天喜地跑去领奖励,你家里死一人看看,我表示非常愤怒!谁删此贴,断子绝孙,全家下地狱,死一户口本,全家女忍变成公交车!
· 建议铁道部把死难者家属召集起来搞一次抽奖活动,电视台直播,许多美眉助兴,这样可以化悲痛为喜庆。
· 诺诺的问几下,奖励需要交税不?是现金还是开期票?领奖时是要哭着还是要笑着呢?
· 铁道部的高管确实是有问题!“遇难者家属早签协议可获数万元奖励”,真是叫人哭笑不得,突然遭遇这么大的变故,遇难者的家庭就如同天塌了一样,你们怎么会有这种提法?还有人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