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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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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不少网友反映为什么自己家被违法征地拆迁,依法检举、上访后解决不了问题呢?现在我给你谈谈农村拆迁的现实情况:
所以开放商就找到地方官员,用他们手中的权利获得征地。开发商找到他们必然会有很大的见面礼,所以他们也非常乐意为开放商行个方便。
几年前拆迁就很多群众向上级反映过,直至今年也有群众向县纪委,市纪委省纪委,省信访局举报过,一级批示一级处理,最终落到当地官官相护,暗中操作,大事化小,不了了之,没有引起注意,但是在群众的呼声中,反响极为强烈。
首先,根据《信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因拆迁产生的纠纷属于复议和诉讼的范围,不属于信访的受理范围。
其次,拆迁户维权不懂法就到当地信访部门投诉反映,信访部门接收到你的信息反馈,将需要办理的来信进行分类,然后按要求登记录入全国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并根据情况进行要信摘报、转送、交办、答复。告知你的问题不属于信访受理范围,你的时间都白白浪费。给信访答复的还是算好的了,有些接收到问题,就石沉大海了,你等着等着,维权期限就被浪费了,等到想走司法程序维权的时候,早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了。我遇到很多咨询的,只好告诉他: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了,解决不了了。有些咨询的人告知我,他一直上访无果,近期相关部门告知他,让他走司法途径。可是此时为时已晚了!
保哥提醒你:上访少走弯路:
全国省市长信箱和全国信访局受理范围《找正义记者报道大部分都解决》
损害群众利益的民生问题。
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不担当等作风问题。
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及腐败问题。
破坏经济发展的软环境问题。
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不受理?
依法依规受理诉求,故以下问题不在受理范围,敬请谅解:
已经进入司法程序或已有司法结论的问题;
已经由各级信访部门受理的问题;
已有行政复议结论的问题;
不服从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
民事、医疗、劳资、消费纠纷问题
涉及军队和国家安全的问题;
超出地方政府行政管辖范围的问题;
其他超出受理范围的问题。
什么叫涉法涉诉信访?
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是指信访活动中属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等司法行政部门处理和通过行政机关法定途径处理的信访事项。如涉及到诉讼、仲裁和行政复议的事项,均属于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根据国务院2005年颁布的《信访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信访人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并遵守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
《信访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又规定“对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
在这里,已明确指出涉及到人大、法院、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政府机关可以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信访人。
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为什么不受理?
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关键是两条:第一条,访诉分离,把涉法涉诉信访从信访工作中剥离出去。第二条,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实行“三不”,即:不受理、不交办、不协调。所谓不受理,就是信访部门不受理已经进入或者应该进入司法程序解决的问题;所谓不交办,就是对群众来信中反映的涉法涉诉问题不交办,转由政法机关依法按程序处理;所谓不协调,就是不协调涉及涉法涉诉的信访事项。
涉法涉诉类信访去哪举报?
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和决定不服申诉,可依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反映;对人民检察院的决定不服的申诉,可依法律规定程序向人民检察院反映。
公安机关受理范围:
1.受理对公安机关及其派出机构职务行为的反映,以及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等事项(主要包括刑事案件的办理、行政案件的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的办理、行政许可等事项)。
2.受理对下级公安机关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提出的复查、复核请求。
人民检察院受理范围:
1.不服检察院处理决定的申诉。
2.反映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主要是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监督)。
3.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申诉。
4.反映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监所、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
5.其他应当由检察院处理的信访事项。
人民法院受理范围:
1.刑事自诉案件受理登记(主要包括:故意伤害案[轻伤],重婚案,遗弃案,妨害通信自由案,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除外],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除外]等)。
2.受理信访人在法律规定期间对不服人民法院判决的再审申请。
3.受理案件相关人请求督促生效判决执行或纠正执行的信访事项。
4.受理信访人诉讼权利己经丧失或者充分行使完毕并经判后答疑,向人民法院表达意愿,反映与诉讼有关但不能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的问题或事项(对信访件实行复查复核终结制)。
《整理张子保》
著名反腐记者张子保和他的维权团队的简历
张子保,资深新闻人、著名维权记者,毕业于河北大学传播学院学系,曾就读于北京鲁迅文学院作家班。多家刊物编委、网站的版主、顾问和评论家,因多起特殊案件维权,曾多次受到中共中央高层领导的亲切接见并给予高度评价。他在多年的工作中,共发表评论、纪实作品若干,曾因为报道《群众为县委下跪》一文,而轰动国内外。微信:k655197745邮箱:zhangzibaozuozhe@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