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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敏海:“不希望瑞典方面对我的事情继续炒作。通过这个事情我更加看清了瑞典政府。如果继续如此,我可能会考虑放弃瑞典国籍。”
【自首“风波”后再度被拘】涉嫌非法经营、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桂敏海,1964年5月出生,祖籍浙江宁波,赴瑞士求学后加入瑞士国籍。2003年12月8日,在宁波经商的桂敏海酒后驾车,将一名横过马路的在校女大学生撞倒致其死亡,公安机关认定桂敏海负事故全部责任。2004年8月18日,桂敏海被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此后,警方调查发现,桂敏海在中国使用的驾驶证是用以假的身份证件骗取办理的,驾驶证出生日期与其护照信息不符,其出示的瑞典西哥兰特省警察开具的身份证明也是桂敏海用瑞典的特种纸张,假冒瑞典警察签名伪造的。
受害者家属强烈要求对凶手进行严惩,桂敏海内心感到恐惧。在判决2个多月后,还处在缓刑考验期间、依法不能出境的桂敏海,按照精心设计的计划,谎称瑞典护照丢失,向当地派出所骗取了报案回执,并以此向瑞典驻上海总领事馆申领了新的护照。随即,桂敏海冒用他人身份证件从云南边境外逃出境。直到2015年10月18日,桂敏海到内地投案。
桂敏海到案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其交通肇事罪收监执行有期徒刑2年,同时,公安机关调查发现,桂敏海还涉嫌非法经营犯罪活动,并对此进行了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