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斗争是一场持久战争,毛泽东说过:“革命战争是群众的战争,只有动员和依靠群众,才能进行战争”。 光靠国家机关单打独斗反腐,效果有限,国家这么多年一直在全力反腐,可腐败一直都存在,从来没有肃清过。
以前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很多贪腐行为都逃不过群众的眼睛。有些贪官的贪腐行为也没有藏得那么深,起码他身边的不少人肯定清楚。一个领导干部天天抽天价的香烟,带名贵的手表,出入豪车、豪宅,谁都心里会想:你没问题,那才怪呢。可是,为什么,那么多年来,他们都相安无事呢?因为有的人装作看不见,有的人看见了也不管。群众觉得举报了他自身没有直接利益,也就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了。
就算是周久耕和杨达才,他们用奢侈品又不是一天两天,如果不是他们的不当言论和不合时宜的微笑引起公愤,也没有哪个群众去管他抽什么香烟,栓什么皮带,用什么手表,戴什么眼镜,开什么汽车。“雪亮的眼睛”就这样空置在那里。国家应该让这些眼睛充分发挥作用。如果有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反腐肯定会取得更大胜利。人民战争是我们国家的一个法宝!只有以国家机关为主力,有广大人民群众在法律的框架下,积极参与的反腐斗争,才能战胜腐败。
事实上有些贪腐案件就是完全靠群众“雪亮的眼睛”发现的。比如原南京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局长周久耕,群众最先发现他的香烟,手表、汽车的价值与他的收入严重不符。原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杨达才,也是群众最先发现他的皮带、眼镜、手表的价值跟他的收入差距巨大。由此才挖出这两人的贪腐罪行。这样的例子很多。
要发动群众,只是空喊口号也不会有多好的效果,以前很多宣传反腐败应该依靠人民群众的文章,都只是形式主义地讲大道理,说些套话空话。他们讲人民的力量和作用,却忽略了一个重要的东西:人民的利益。他们只讲了人民的力量和作用,却不讲怎么启动这些力量和作用。要想群众出力必须给予群众相应的利益,“人的一切行为,都是为了利益的获取。”与群众没有现实利害关系的事情,群众多半是不会真正关心的。战争年代能激发人民群众支援战争的积极性,是因为战争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的、直接的利益:要给人民分田地。有些官员贪腐的确切证据,就像周久耕、杨达才的一样,在群众眼前明摆着。群众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可嘴上不说。因为说出来自己得不到利益,还怕万一有点风险,不值得。如果说出来对自己有利益,那就值得说了。
如今也应该把反腐斗争与人民群众的直接利益联系起来。比如在有群众出力的贪腐案件结案后,把没收的贪污受贿财物,按百分比奖给反腐有功的人员,假设没收财物一万,就按功劳大小,奖给群众百分之十以下,没收财物十万奖百分之五以下,没收财物百万奖百分之三以下,没收财物千万奖百分之二以下等等。对某些重大的案件,还可以提高奖励。人民群众反腐败有了物质动因,肯定能够极大地激发出反腐的积极性。当然这不是搞群众运动那种大揭发、大检举。而是鼓励群众依法依规,提供腐败线索,收集腐败证据,举报腐败行为,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积极协助国家机关与腐败作斗争。国家要把这样的做法作为反腐的长期方略,由立法机关在法律上固定下来。让腐败在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中无处遁形,那些想腐败的人才会真正不敢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