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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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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推特上與眾討論婚姻。我相信人應為愛情而結合,但婚姻的持久有賴彼此的伙伴關係。Marry for love. But marriage lasts only if the couple can turn the relationship into a healthy partnership.
情到濃時,人們會以為對方就是一切,婚後才發現原來價值觀、生活模式、性格理想……種種都合不來的,大有人在。在自由戀愛的前題下,我認為雙方在談情時要慎重考慮以上各點,然後才決定結合還是了斷。
“Love is blind, but marriage restores its sight.” – Georg C. Lichtenberg
愛是盲目的,婚姻使人恢復視力。
推友 @eggking 推薦金句:
“Don’t marry the person you think you can live with; marry only the individual you think you can’t live without.” – James C. Dobson
不要與你認為可以一起生活的人結婚,要與生活不能或缺的人結合。
這個不無道理,婚姻不能左計右計,經計算過的「條件吻合」而結婚的感覺不會好。結婚原動力始終應該是愛,但當然,其他因素也不得不考慮——如:溝通相處、性格習慣、生活態度、處世價值觀等。
至於我的婚姻選擇, 我一直堅相世上沒有一個人缺少情人就不能生存下去,所以我不能以「生活不能或缺的人結合 marry only the individual you think you can’t live without」 這條件來找另一半。我只是隨緣……
然後不經不覺和他十多年了,這些年來彼此建立了的默契和相依,是非筆墨能形容的。假若失去了對方,我相信會像是斷肢一樣。這是愛情 love,也是親情 family,更是伙伴 partner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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