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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中文网
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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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看到一則「有趣」的神州新聞,標題:老闆帶「二奶」辦「包養公證」受阻。老闆擔心自己花錢打水漂,「二奶」擔心老闆說話不算數。二人遂到公證處辦理協議書公證,希望能以法律的形式保護各自的權益。但公證處對兩人批評教育後,最終拒絕了兩人的公證請求。
我好奇何以協議會被拒絕公證的呢?細看故事:
男子周某是個建築公司老闆,45歲;女孩姓王,22歲,自稱是周某公司的一名下屬,兩人要簽訂一份「僱用協定」,希望通過公證的方式,求保障協定的効力和履行。
協議中要求:周某應當助王女的弟弟讀完大學,還要以王的名義,在某指定的繁華地段購買一套價值超過30萬元的房子,而王女得為周老闆「工作五年」。由於協議中,沒有列明工作範圍、時間、條件、奬懲和紀律等權利義務,故惹來公證員的懷疑,後來揭發這其實是一份經過包裝的「愛情協議」。
原來,王女剛大學畢業,家住農村,家裡為供她上大學花光了積蓄。目前,弟弟也考上了大學,家裡需要她掙錢周濟,可惜她求職處處碰壁。半年前,王女無意中認識了已婚的周老闆,在他「糖衣炮彈」和甜言蜜語的誘惑下,二人交往不久便同居。周老闆更答應幫助王女的弟弟上大學,除給她豐厚的生活費外,還答應給她買套大房子。但王擔心周說話不算數,兩人經過商議後,欲簽這份5年包養協議。
報導指公證員瞭解情況後,表示該協議「違背了社會道德,也違反《婚姻法》的規定」,故不能被公證;兩人更被公證員當場批評得無語。對於這被傳媒稱為「近乎荒唐」的鬧劇,我有幾點不明白之處。
到底是包二奶這行為「荒唐」還是設定合約「荒唐」?所謂的「社會道德」是否就是西方的 “don’t ask don’t tell” 政策?眼不見為乾淨,只要不上公證,淫亂是可以接受的?
倘若當事人在美國為這協議公證,我相信絕對不成問題。但如日後其中一方未能履行承諾的話,二人仍是要對簿公堂,只是問題不在於合約是否兩人的協議,而是合約本身是否有效且有約束力。國有國法,就這些事件來看,貌似中國的公證官責任和權力比美國的大。
假若二奶是「違背了社會道德,也違反《婚姻法》的規定」,那當局是否應該有所行動,嚴打包養?上樑不正下樑歪,應否從內而外,由高至低地「掃奶」呢?
當法律和現實社會脫節,執法者選擇性地執法時,很容易為社會帶來不必要的沖擊,盼能改善。
To: agamf40 你曾经说:不是不同意,但又談何容易?世界都在看著中國的發展,若果說世界不容美國倒下,也許世界也不容中國經濟不高速前進。期望政府早日醒覺!
“法律和現實社會脫節,執法者選擇性地執法”这正是目前中国大陆的现实写照。大陆的管理问题一大堆,历届政府注重经济发展回避制度改革,社会冲突的确越来越严峻。也许等经济发展不动了,政府才会认真解决制度问题。这就是中国的现状,也许谁都不敢冒影响经济的险。
To: 黄胜友 你曾经说:視乎自願的定義。女孩自願養家,自願供弟妹上學,於是不情願地做二奶。又或者,女孩不願辛苦工作,但想有好日子過,選擇不多情況下,甘願做二奶。又或者……每個人都有其故事……
包养的太多了!!!!!!!1二奶也都自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