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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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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无进出口权+私人物品=香港速丰物流代理报关行
只要您把货物交给我司,我司代理(国内清关流程)=客户目的地
你的百分之一付出,我们100%回报=客户的百分百满意
问题:
个人无进出口权能进口唱片吗?听说进口录制唱片还需要音像录制进口批单,我是个人进口能办理吗?
答:
不可以,个人是没有进出口权的,进口需要以公司的名义办理进口批单,我司可以代理个人唱片进口清关。
音像制品,是指录有内容的录音带、录像带、唱片、激光唱盘、激光视盘等。对设立音像制品成品进口单位实行许可制度(音像制品进口批准单)。
设立音像制品成品进口经营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音像制品进口经营单位的名称、章程;
(二)有符合新闻出版总署认定条件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
(三)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四)具有进口音像制品内容初审能力;
(五)有与音像制品进口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六)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音像制品成品进口经营单位,应当向新闻出版总署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取得新闻出版总署核发的音像制品进口经营许可证件后,持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图书馆、音像资料馆、科研机构、学校等单位进口供研究、教学参考的音像制品成品,应当委托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音像制品成品进口经营单位办理进口审批手续。
进口音像制品成品,由音像制品成品进口经营单位向新闻出版总署提出申请并报送以下文件和材料:
(一)进口录音或录像制品报审表;
(二)进口协议草案或订单;
(三)节目样片、中外文歌词;
(四)内容审查所需的其他材料。
进口用于出版的音像制品,应当向新闻出版总署提出申请并报送以下文件和材料:
(一)进口录音或录像制品报审表;
(二)版权贸易协议中外文文本草案,原始版权证明书,版权授权书和版权局的登记文件;
(三)节目样片;
(四)中外文曲目、歌词或对白;
(五)内容审查所需的其他材料。
香港速丰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进
电话/微信:1369984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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