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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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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我精神导论——10

已有 2081 次阅读2018-5-31 05:01 分享到微信

之我精神导论——10_图1-1

之我精神导论——10

李春生——清明祭望


案件案情:罪犯李春生,男,又名李南、童春生,化名“李文”、“李加”、“黎山”、“刘剑”、“李天”。1972年1月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衡阳市衡南县廖田镇复兴村小龙塘组。1997年9月曾因犯抢劫罪被衡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2001年5月,李春生到广州市花都区洪秀全水库玩耍时,见被害人温学林在水库边钓鱼,便上前拿温学林的钓杆,双方为此发生争吵。李春生顿起杀人恶念,租乘摩托车从一汽车修理厂拿了一把铁锤返回水库,见温学林仍在水库边钓鱼,遂持铁锤朝温的后脑部连砸两下,致温学林当场死亡。从此以后,至2004年4月,李春生在不到3年的时间内,先后在湖南衡阳,广西桂林、柳州,云南昆明、曲靖等地,又采用暴力手段故意杀死10人,其中年轻女性大多为他奸杀致死。

报载,李春生上有5个姐姐、1个哥哥,他是家中的老幺。在他2岁的时候,他的父亲因劳累过度而病死。父亲死后,原本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一家8口常常食不果腹。1979年,李春生的母亲不堪生活重负,带着7个孩子改嫁。继父善良,把李春生7姊妹当作自己的孩子,对他们非常爱护。在姐姐、哥哥相继成家后,仍跟着父母过日子的李春生依然不思劳作。没钱花的日子,他总是变着法儿向亲戚、朋友借,但借了又不还,最终惹得亲友们瞧不起。

一段对话——警察特别提到李春生的一个作案细节,在网上和网友聊天,他用的网名叫无泪止缄,这是什么意思?李春生:我受的苦都没有泪的,都流不出泪的。那时候我在读初中,我刚好从学校,我是晚上住校嘛中午就回家吃饭嘛,刚好中午家里鸡让农药搞死了,她就朝我发脾气,她说平时我不回来,今天回来鸡就死了,就给我一剪刀,我就走了。主持人阿丘:李春生说的这个她,就是他亲生母亲。在采访中,李春生始终没有正面提到过妈妈或者母亲两个字。李春生:我没有母亲,不要提。我就想了,我比你大,我比你能力强,我就可以搞你了。人家比你本事大,人家在你面前发火,你还得说发得好发得好,你再发两句吧,人就是这样,有时候遇到一些事情打了人家,人家还说对不起打得好。记者:我今天下午看到你妈妈一直在哭。李春生:她会哭,鬼才信。我哥哭我还相信。主持人阿丘:就为了这个小事情,李春生14岁离家出走,但是等到18岁的时候,他又回到了家里。然而这一次回家,又发生了一件事,因为母亲疏忽大意犯下的一个错误,原本已经回家和母亲和解的李春生,再次出走,而这次,18岁的他几乎就算是和母亲彻底决裂了。李春生母亲:他怪家里把他的年龄搞错了,把72年出生的搞成69年,搞成了他姐姐的年龄。生气再不回家了。李春生:那次当兵没有当成是一个转折点。李春生:我每一年去祭望我爸,每一次去看他拜他,每个清明节每天都去,我就在想我爸还不错,把我生的个子也那么大,也那么帅,还是可以的嘛。

李春生告白——怎么样说呢,我第一次坐牢我就知道我这一辈子,我不会往好的方面去想,坐牢可以这样说,对于一种人来说,他可以改好,不会去犯事了,对另外一种人来说,他也许对他作案的经验越老到,一种是老实的人到里面来怕打嘛,是不是,怕人家欺负,干脆在家里多好,还有一种是调皮的人,在里面学的东西更多吗,在外面做事情就更精嘛,还有一种是恨,像和我这样一种人一样,我完全是带着一种恨的态度。

有人问:那你那一瞬间被抓住以后,你说的第一句话是什么,你记得吗?李春生说:我说你们这么快,我说想不到你们有这么快,这是我的第一句话,到后来我就说我不上网你们永远都抓不到,到后来我说无所谓了,反正是你们抓了,死就死了。什么事情我都看通了。以前我还没有这样,打一打搞一搞也不可能去杀人,但是他妈的这个世界上你不给他一定下马威,也没人服你啊。所以不管我走到哪里,只要认识我的人,我讲话他必须听我的,没有不听我的,可能是虚荣心觉得人家听我的就是好吧,我到哪个地方哪个地方就天翻地覆,只要待上三天就知道我这个名字了。

评析:李春生的童年是不幸的又是幸运的,他上有5个姐姐、1个哥哥,继父善良,作为家中的老幺他必定倍受宠爱。恐怕也正是因为生活于这样环境,养成了他自私霸道、锱铢必较的性情。由于受生活挫折,罪犯之我长期压抑,试图用仇恨点燃之我的昏暗,但之我被恨包裹得深沉,以致恨成了之我的外衣。《导论》指出:之所以产生此起彼伏的恨,是因为之我需要释放、需要挣脱压抑、需要调整平衡。恨,是之我的保护神,也是之我的一种本能。通过恨,人的之我得到了纾缓和调整,人的情绪也就趋于了正常。但是,李春生把恨用过了头——我第一次坐牢我就知道我这一辈子,我不会往好的方面去想……在里面学的东西更多吗,在外面做事情就更精嘛,还有一种是恨,像和我这样一种人一样,我完全是带着一种恨的态度。显见,恨在之我上面的蔓延,为罪犯滔天罪孽提供了温床。可参阅前篇<恨…我之本能>。

案情披露,李春生始终没有正面提到过妈妈或者母亲两个字。李春生告白——我没有母亲,不要提。她会哭,鬼才信。我哥哭我还相信。在这里,李春生显露了更可怕的一面:拒绝爱。《导论》指出:一个人,如果之我连爱都排斥,那么这人之我必是阴暗扭曲的,性格性情如同冷血动物,在某些情况下对社会和他人危害极大。对于李春生,有过多年刑侦经验的刑警队长给出的评价是,杀人心狠手辣,手段令人发指;当地媒体称李春生为杀人狂魔、变态杀人狂;而他自己,落网之时面对警察还在自吹自擂杀人如麻!之我拒绝爱,这正是罪犯之所以心狠手辣内在之最根本原因。

案情显示,罪犯很喜欢抱怨,表现得十分纠结,为人生失败寻找理由但又不能如愿以偿。例如,在网上和网友聊天,他用的网名叫无泪止缄。他所谓“我受的苦都没有泪的,都流不出泪的。”“那次当兵没有当成是一个转折点。”“以前我还没有这样,打一打搞一搞也不可能去杀人,但是他妈的这个世界上你不给他一定下马威,也没人服你啊。所以不管我走到哪里,只要认识我的人,我讲话他必须听我的,没有不听我的……”等等辩解与自嘲,并不能让他的犯罪行为在之我上得到肯定,所以他精神与思维都十分纠结,之我的晦暗阴冷不可避免。《导论》指出:冷酷残酷的背后便是之我肯定的沦陷。所谓暂时的自欺性、强制性之我肯定,随时间流逝或被重新‘否定’,之我将被逼或被迫走上寻觅‘肯定’之途。

罪犯说“我每一年去祭望我爸,每一次去看他拜他,每个清明节每天都去,我就在想我爸还不错,把我生的个子也那么大,也那么帅,还是可以的嘛。”这表明他企图去父亲的墓地寻我——之我。因为,他的之我一直灰暗、不得安宁。能够与父亲阴魂对话,也就是自己的之我与父亲虚拟的之我对话,其间他能够窥探或感受到自己的之我,在现实里他放弃了爱,而在这里他企图将之我放进飘渺虚幻的父爱里温存一下,这也是他之我的最后一根精神稻草。一句话,之我活的意志使然。至于罪犯之我状态,可以说阴暗透顶在作最后的挣扎了——反正是你们抓了,死就死了。什么事情我都看通了……这个世界上你不给他一定下马威,也没人服你啊。所以不管我走到哪里,只要认识我的人,我讲话他必须听我的,没有不听我的,可能是虚荣心觉得人家听我的就是好吧,我到哪个地方哪个地方就天翻地覆,只要待上三天就知道我这个名字了。

那么,这个亡命之徒就不怕死吗?《导论》<死亡哲学>指出:之我论以为,人怕死即之我厌恶死,因为从思维等精神世界传给之我的信息,死本身是可怕的,后果是残酷的!失去生命体与思维及其生理和精神功能,之我就会瘫痪!之我不知道失去生命体与思维,届时自己如何收场。而这个“不知道”让之我暗淡,传达给精神感知世界的便是焦虑、恐惧或说怕死!在硝烟弥漫的战场上,那些冲锋陷阵的战士以及各色各样的自杀者,他们给世人的感觉都是不怕死。于此,所谓不怕死的殉教者、战士以及自杀者,以蔑视死的态度给予人的其实是不怕死的表象。事实上,人人面对死作思考的时候,之我总是沉默且独立的,怕与否以及怕到何种程度,这些都有思维在作判断,怕与不怕甚至并不关我(之我)的事情。为什么这样说呢?之我活的意志哪里去了?在此的解释是,之我与外界隔着思维这道防火墙,与死这样一种事物不能够直接发生联系,只有通过思维对死所引发的心理精神反应才能触及之我,而这些反应是否激发之我感应及感应如何,则视心理精神反应的表现与发挥。因此,人实则无所谓怕不怕死的问题,而是如何看待死、对待死尤其是怎样死的问题。不怕死,其实是认同怎样死,思维判断愿意接受死。如果之我濒临坍塌,则对思维触及死亡的判断与感受产生干扰,令思维面对死亡表现出麻木与淡定。所以,这个穷凶极恶的罪犯,实际上是一个之我的脑瘫者。


王强——乞丐屠夫


罪犯王强,男,满族,1975年生于辽宁省开原县,小学文化,一米六的身材,涉嫌杀人强奸抢劫罪被提起公诉。其中杀死45人,强奸10人。根据沈阳市公安机关询问记录中显示王强年幼的时候家庭背景:在他8岁那年,父母离婚了。6岁的弟弟跟了母亲,而王强则跟了父亲。离婚没多久,王强的父亲就因为赌博与人发生争执,将一人打成重伤,被判了11年有期徒刑,对王强的管教就成了爷爷奶奶的事情。“他说他的爷爷、奶奶总挤兑他,后来,就回到了母亲身边,但其实真正让他难以忍受的还是母亲的改嫁。从那时起,王强就等于进入了“放养”式的生活,他一个人跑到了沈阳。“他说他整天在外面瞎溜达。饿了就向别人要,晚上就睡在火车站。还跟着一个师傅学偷包,他人生的改变应该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报载,在与李律师的交谈中,王强依然不服气,“如果不是现在被抓,我将来肯定还得干把大的,要不也得再杀几个人。”他说,他在开庭的时候要好好看看他的母亲和妻子、孩子。他想告诉他的母亲保重身体,让继父好好照顾母亲,也想告诉妻子改嫁的时候一定要找个好人家。律师说:“他思维敏捷、非常聪明。”“他所杀的人在他看来好像只是一个产品。”“如果不是亲见,很难相信在我面前的这个瘦瘦小小的男人就是那个杀人恶魔”。“杀完人,干完活下班了。回家该吃的吃,该睡的睡。”王强这样对自己的辩护律师说。对于自己犯下的滔天罪行,王强并没有太多悔恨之意,表情一直很平静。在长时间的沉默过后,他狠狠地扔掉手中的烟头,情绪激动地说,“你以为我不想堂堂正正的活着吗?如果我能有一个完整、正常的家庭,我绝不会到今天的地步,我恨我爸,恨所有伤害过我的人,是他们让我走上这条不归路”。

在被抓获后,王强随意叙述他2000年7月在开原许台村杀人的过程。他说看见一家三口睡在炕上,用洋镐逐一敲碎了他们的脑袋,在没有找到钱之后,对已经死亡的女孩实施强奸,然后把洋镐扔在现场,就在开原等着看警察怎么破案。“结果几年也没有人找我。”根据当地检察院提供的材料显示,沈阳青年公园、南湖公园、南北运河公园是王强作案的重点区域,仅1995~1996年初,王强就在青年公园集中作案3起,杀害4人伤1人,在南湖公园杀害1人重伤3人。1996年,王强被女友检举而被判劳教两年,因为警方内部信息交流的障碍,没有进行彻底比对,使1998年12月4日,提前半年结束劳动教养后的他当晚就在沈阳南运河重新杀人强奸。根据他的口供,从杀人、抢劫、强奸到最后离开,整个过程只需20分钟左右,他一直从容不迫。王强自己的说法是,“我杀了人从来没有跑过”。

在长达十几页的起诉书中,记录了王强近乎疯狂的“杀人史”,他的罪行可谓罄竹难书,透过起诉书许多令人发指的罪行,让人毛骨悚然。起诉书中记录,2000年5月8日、9日、10日、11日、12日,王强连续5天作了5起案件,并且件件都犯下命案。“这一点也是让我最不可思议的,要知道他能连续5天犯下命案,这说明他的心理素质非常强。”但是,对于律师的不解,王强竟然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没什么,那几天我吃得下,睡得着,没怎么想这件事儿。”根据起诉书指控,王强作案的“随意性”达到了肆无忌惮的程度。他曾经在马路上看到一骑车的女子,就将其拽下车,强行拉入旁边的僻静角落,实施强奸、抢劫,最后又将该女子残忍杀害。“在他8年的作案史中,作案极其频繁,只有2次间隔时间较长没有犯案,还是因为这段时间内他正在接受劳动教养。”

评析:家庭罪孽造成社会灾难。通观罪犯家庭,父母离异、父亲嗜赌犯罪、母亲改嫁、祖父母白眼挤兑、贫困饥寒,以及流浪异地成为乞丐遭受欺压等等,这些对少年王强打击不可谓不大。罪犯所谓“你以为我不想堂堂正正的活着吗?如果我能有一个完整、正常的家庭,我绝不会到今天的地步,我恨我爸,恨所有伤害过我的人,是他们让我走上这条不归路”,即表达了恨是萦绕罪犯心头的事实。但仅凭这点,就去杀人如麻吗?就能做到杀人如麻吗?

其实,罪犯的恨,还饱含另一元素,这就是嫉妒。《导论》指出,嫉妒也是恨的一种状态。嫉妒是指人们为竞争一定的权益,对相应的幸运者或潜在的幸运者怀有的一种冷漠、贬低、排斥、甚至是敌视的心理状态。《心理学大辞典》中说:嫉妒是与他人比较,发现自己在才能、名誉、地位或境遇等方面不如别人而产生的一种由羞愧、愤怒、怨恨等组成的复杂的情绪状态。事实上,因嫉妒而产生的恨比比皆是,只是人不愿意坦诚或压根就没有意识到其庐山真面目而已。

《导论》还指出,恨的产生并不是完全源于通俗意义上的嫉妒,其根源在于之我面对外界的接触与刺激,有时需要用恨的情愫来抚慰其脆弱,让之我能够保持若明若暗的平衡。如果之我反应得太“亮”了,就会出现过激行为或意外事态。在这里,身为乞丐的王强,“这个瘦瘦小小的男人”,在现代城市里根本没有丝毫立足之地,其恨里的嫉妒分量绝对很大,罪犯因嫉妒引燃的恨,比家庭和社会矛盾引发的恨,对其之我的影响或许更大更深切些。处于自尊和脸面,往往罪犯喜欢把这点掩盖,拿所谓家庭苦难来说辞。

除此,贪婪与欲望更是王强犯罪的根源。为了敛财和满足淫欲,罪犯杀人迫不及待,起诉书中记录,2000年5月8日、9日、10日、11日、12日,王强连续5天作了5起案件,并且件件都犯下命案。《导论》指出,欲望一旦形成并稳固,就成了作用于之我的“兴奋丸”,一旦时机来到,“兴奋丸”就发生作用。与此,如果因意外因素发生,之我也可能接受相关刺激,对思维所选定的欲望操作显露“暗淡”,进而对思维施加影响,思维对欲望实施则重新甄别和舍取,从而延缓、阻止或终止此类欲望的实施。显见,欲望的后天锻造是多么重要!欲望如同长矛,稍不留意就很可能刺穿人类道德与法律的壁纸,所谓的后悔也只能是望洋兴叹了。置身于社会最底层,混迹于乞丐、小偷及各类犯罪分子泥潭里的王强,其欲望的道德与法律壁纸早就荡然无存,欲望不光是之我的“兴奋丸”,而且还是之我的“摇头丸”,也就是说他的之我被欲望绑架了。

多年来,王强学会的本事就是杀人,而杀人就能够满足他的欲望。他一边在外杀人抢劫,一边还结婚生子,并说在开庭的时候要好好看看他的母亲和妻子、孩子。他想告诉他的母亲保重身体,让继父好好照顾母亲,也想告诉妻子改嫁的时候一定要找个好人家。这些,与他所谓“杀完人,干完活下班了。回家该吃的吃,该睡的睡”“没什么,那几天我吃得下,睡得着,没怎么想这件事儿”以及 “他所杀的人在他看来好像只是一个产品”等等,又怎能关联得上呢?

有段报道是这样描述的——沈阳站一带有不少像王强一样要钱要饭的小孩,而王强由于长得小,又是刚来的,所以经常遭人欺负。“他说那时候经常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但是他从来没服过,还暗暗发誓将来非打出一片天不可。可能后来作案时杀人不眨眼的狠劲就是这么一点一点练出来的。”时间一长,“小偷小摸”已经不能满足王强的需要,于是他又找了几个混在一起的小朋友开始抢劫。“他的第一次杀人也是因为纯粹的抢劫。”根据检察机关的起诉书指控,1995年1月,王强与几个小伙伴在劳动公园内抢劫5名中学生。因为其中一名中学生不服,进行了反抗,王强掏出随身携带的刀子,猛地刺了过去。

由此可以断言,在王强的诸多欲望里,征服欲占的分量最沉,这与罪犯的经历似乎有关。所谓“如果不是现在被抓,我将来肯定还得干把大的,要不也得再杀几个人”,以及“就在开原等着看警察怎么破案”,就说明罪犯是在与社会和人类作敌,所谓的物欲、性欲、征服欲绑架了其之我,这也解释了在纳粹集中营里,犹太人被屠杀,而纳粹党徒们不都一个个心安理得,把屠刀当菜刀,把屠杀当事业在做嘛。显见,之我被绑架,王强之流的暴行及诸多难解之处也就大白天下了!参见《导论》<绑架之我>


赵志红——双性恋者


罪犯赵志红,男,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永功镇永兴村农民,小学文化。身高1米62,体重不足百斤。警方目前已认定其犯罪事实为:自1996年4月至2005年7月,赵志红在呼市与乌市两地往复流窜、大肆作案,10年间盗窃两起,抢劫、强奸、杀害女性27起,其中6起强奸后杀人未遂,有11名女性惨遭其强奸杀害,最年幼者仅12岁。

他自白说:“人前人后的我是两个我,在每一个和我相好的女人面前,我从来都是‘好男人’”,“但当我想要强奸杀人的时候,我就是个十足的魔鬼,我无法控制自己的冲动,就像是冥冥中有种力量在推动着我。”罪犯自称“奸杀时我就是魔鬼”,欣慰于“以遗臭万年的方式扬名天下”。他诡辩,“上天注定我要在那个时间、地点碰到那个女人,我也不由自主地与她相遇,她被我杀、我杀她,都是命运安排好的,活该我俩彼此倒霉。”“命运随我而生,我觉得这些女人天生的要有这一劫,我就是这天意的体现。”他竟然还说:“生命是一种轮回,所以这也没有什么”。他称:他在作案后经常要去“火车站那里给拉二胡的残疾人一些钱,以至这位残疾人都认识他。”

赵志红自1996年以来,最先跟随父亲,随后自己单干,在工地卖苦力或者做些基础简单的技术活儿,也曾偶尔带领一些同乡承包工地上的木工活计。他先后在乌市、呼市、包头、鄂尔多斯、乌海和宁夏石嘴山等地打零工。“我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石嘴山了,绝大部分时间在乌市、呼市来回逛荡,也曾攒过几万块钱在呼市郊区盖了自己的房子”,“但是,离婚以后,我就把它变卖了。除了每个月给前妻和我们的女儿生活抚养费以及我个人的基本生存消费,剩下所有的钱,我都拿去玩女人了。”“1995年年底,父母给我说了个对象要我成家,相亲后第二天,我们就结婚了,婚后不久我就发现她是二婚,而且还生过孩子。”“我爱看书,《知音》、《读者》、《婚姻与家庭》,无所不看,但她是个文盲。”“但人家也没别的毛病,还和我生了小孩,所以我自打一开始作案,就觉得很对不起她,总想让她提出离婚,这样我心里好受些。”“我故意让她知道我偷了隔壁邻居的老婆,这样2001年她就带着孩子气跑了。”

报载,他婚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就陆续发现一些问题,自称在婚后很快就染上了性病。二月份结婚的他在四月的一个下午(即4月9日),在下班回家的路上,他没有事先的预谋,只是到路边上个厕所,在昏暗中,听到女厕所传来高跟鞋的声音,由此判断这是一名年青的女性,用他自己的话讲:“我当时也不知道是否处女,只知道那个女人很年轻。”于是,冲了进去,“先是掐住她的脖子,当她身子软下去后将其放在厕所的矮墙上实施了强奸。”赵志红说:“这是我生平中接触的第二个女人。感觉与妻子是不一样!”赵志红由此开始了疯狂地追求:即体验妻子之外女性的性感觉。为了这种感觉他开始嫖娼。但嫖娼又让其染上性病。于是,他又开始实施对良家妇女或少女的强奸。“我如果不去作案的话,心里面又压抑厉害,又憋得不轻,老觉得各种压力压得我就快爆炸了。每次作完案之后,有时候就会感觉特别特别的空虚,特别特别的心里面不平静。”他信奉曹操的一名话:宁可我负天下人,决不可让人负我。

赵志红本人称:“不跟人争,几乎是做到与世无争。凡是认识我的人从来不跟他们吵、闹、打,这些事情根本不会在我这儿发生,如果是他们发脾气的时候,我有时候还会说一句好听点的话去逗他,尽量让别人开心。”在生活中,赵志红成年后仍没有什么正当爱好,不关注新闻,也不看连续剧,他全部的兴趣都在女人与性满足上。同时,他还喜欢看有关杀手的影视片,也经常看一些有关侦查的电视片,如大案纪实等,以此了解警察侦查的基本方法。他在2005年做案中使用了戴手套、烧车等反侦查的手段,据他自己讲,都是从这些片子中学来的。

他认为,他的母亲对他很淡漠,从不关心他,甚至在他成年后,妻子生孩子,母亲都没有来帮助他和妻子。由此,他对母亲的评价和态度较差,认为母亲一直不喜欢他,甚至对母亲的家人都有敌视态度。相反,他与父亲的关系很好。父亲对他也管教甚多。他最欣赏父亲的“要强、争先、在村里有头有脸”。他自称:从小到大,从未与人打过架,即使别人欺负他,他也不与人对抗,往往示弱了之。他说:“集宁分园的霞飞老师,她年纪那么小,却顶住压力、背着张丽和我好,我俩是真心相爱的。”“你知道吗,我这辈子到目前为止,做的惟一一件善事,就是霞飞她妈重病时,我给霞飞送去了1000元钱。”“我父母是最要脸的人,他们一定是再也不要见我这个逆子一面了,我让全家抬不起头来。”“家里大哥是长子,一向备受重视,妹妹老小又是女孩子,从小就被大家宠,剩下我个老二不上不下,就成多余了呗 ”。记者感慨:被家中长辈一直昵称为红红、被疼爱有加的赵志红,从小却在过度自恋、自怨自艾的病态预设情境中成长。

评析:通过案件案情看,这个罪犯凶狠又软绵。相亲第二天就结婚,蹊跷!接着而来的是,二婚、生过孩子和性病,尽管如此,罪犯赵志红表现的依然很宽容。相反,赵志红对其母亲却处处挑刺,而对父亲又大加赞赏——“要强、争先、在村里有头有脸”。以下,再听听他的娘娘腔——“我父母是最要脸的人,他们一定是再也不要见我这个逆子一面了,我让全家抬不起头来。”“家里大哥是长子,一向备受重视,妹妹老小又是女孩子,从小就被大家宠,剩下我个老二不上不下,就成多余了呗”。

罪犯赵志红被家中长辈一直昵称为红红,而红红也确实有些名副其实——“不跟人争,几乎是做到与世无争。凡是认识我的人从来不跟他们吵、闹、打,这些事情根本不会在我这儿发生,如果是他们发脾气的时候,我有时候还会说一句好听点的话去逗他,尽量让别人开心。”如同女戏子背台词,红红说:“集宁分园的霞飞老师,她年纪那么小,却顶住压力、背着张丽和我好,我俩是真心相爱的。”“你知道吗,我这辈子到目前为止,做的惟一一件善事,就是霞飞她妈重病时,我给霞飞送去了1000元钱。”而所谓“我故意让她知道我偷了隔壁邻居的老婆,这样2001年她就带着孩子气跑了”,其真实原因是他不想充当丈夫角色了。

对这个案例,必须打破以往思维定势。从罪犯赵志红的性情表现看,他很可能是个双性恋者。对双性恋的大众化解释认为,亦称为双性向,是一种性倾向或行为,指不只对单一性别(包括对雄性与雌性)皆会产生爱慕情绪,并容易被他们的身体吸引的倾向。它是三大主要性倾向分类之一,与异性恋、同性恋倾向齐列。对雄、雌性皆不产生性吸引的个体则为无性向。据美国全国性健康和行为研究,美国成人当中有3.1%为双性恋,2.5%为同性恋,女性有双性倾向者高于男性,同性倾向者的女性低于男性。绝大多数双性恋会选择与异性结合。

所谓“人前人后的我是两个我,在每一个和我相好的女人面前,我从来都是‘好男人’”,“但当我想要强奸杀人的时候,我就是个十足的魔鬼,我无法控制自己的冲动,就像是冥冥中有种力量在推动着我。”“奸杀时我就是魔鬼”,“我如果不去作案的话,心里面又压抑厉害,又憋得不轻,老觉得各种压力压得我就快爆炸了。每次作完案之后,有时候就会感觉特别特别的空虚,特别特别的心里面不平静”——从罪犯的这些自白看,“我是两个我”便露出了双性恋端倪,他一方面扮演‘好男人’,一方面又变作魔鬼。其实,他想当好男人,但现实里当不了,冀通过‘变作魔鬼’这种惨烈方式实现当好男人,向真男人梦想着陆。

《导论》<手淫变种>指出:同性恋者所追寻的爱,实际上是一种自己营造的自爱——我爱我(之我),或称之我之爱,而这个所谓之我之爱的化身,或者说是“落脚点”,在现实世界里就是同性恋对象,并仰仗其去实施所谓的之我之爱。为更方便、更顺畅地实现或实施这种自爱,由同性充当“角色”成为必然或最恰当选择……表面上看,同性恋是手淫合作伙伴;实质上,则是通过双方配合在实践“我爱我”,在构建各自——之我之爱的摇篮。同性恋者所谓爱情,其实是一种封闭的爱——自爱,在外则表现为手淫的另类变种。从某种角度讲,同性恋者是之我游离者的爱情梦游,或说是之我游离者相互编导的一个自爱游戏。同性恋者彼此将对方当做世俗的我,并拿或凭借这个我去爱自己的那个之我!因此,也可称同性恋为之我自恋症患者,至于成因恐怕来自两个方面——遗传与后天,遗传元素是主因,后天元素是引子。问题在于,罪犯赵志红作为双性恋者,其自己并不十分清楚,他企图用暴力去抗争之我与性的纠结,结果之我更加灰暗游离并造成恶性循环,以致他的之我千疮百孔,可惜的是他当初为何不选择自杀呢!暴力片太滥,自杀片太少,呜呼哀哉!说来话去,还是源于人们对之我的无知。

从另个角度着眼,罪犯赵志红文化低、社会层次低、知识浅薄,他或许就是同性恋者,但受传统和认知局限,他便去与性取向抗争,结果之我濒临塌陷,在之我活的意志使然下倒行大逆之举,蹊跷式结婚或许就露出了谜案的尾巴。需要提及的是,罪犯对其同性恋在现实里不能实现而造成的挫折,则通过不断地残害女性,以曲线方式完成了之我肯定——厌恶女性。所谓——“奸杀时我就是魔鬼”,“我如果不去作案的话,心里面又压抑厉害,又憋得不轻,老觉得各种压力压得我就快爆炸了。每次作完案之后,有时候就会感觉特别特别的空虚,特别特别的心里面不平静”。显见,之我曲线肯定并没有最终达成,但奸杀已经上魔成瘾。罪犯还找一堆偏理邪说,企图让之我完成曲线肯定,为下一步循环罪犯丢下伏笔。所谓——“上天注定我要在那个时间、地点碰到那个女人,我也不由自主地与她相遇,她被我杀、我杀她,都是命运安排好的,活该我俩彼此倒霉。”“命运随我而生,我觉得这些女人天生的要有这一劫,我就是这天意的体现。”在这里,罪犯母爱的缺失,以及其对母系的痛恨,注定了其之我早就在拒绝爱了,也铸就了罪犯的冷血和残暴。


董文语——致命刀疤


罪犯董文语,男,浙江平阳人,1978 年 10月生,身高 1.58 米,于2006年3月11日至5月26日,在浙江省金华市、福建省福鼎市、江西省上饶市连续制造5起入室抢劫强奸杀人案件,杀死6人,重伤2人。报道披露,董文语11岁时开始到外面流浪,经金华到杭州又去上海一直靠捡破烂为生,后跟人去了广州。15岁时,他带着400多块钱开始第二次流浪,想去少林寺学武,结果却被人骗去了身上的钱。以后他在北京、河北、温州、广州等地流浪,其间还在一座寺庙当了一年多的和尚。1998年,董文语回到温州,在录像厅和人吵架用水果刀捅伤对方后被判刑。1999年释放后不久因盗窃又被判刑。据当地警方透露,董文语父亲董希定一向有小偷小摸习惯,在村里口碑不好。2007年1月,离家多年的董希定因故意伤害致人轻伤,至今负案在逃。

2004年董文语开始到义乌、东阳、金华、杭州等地流窜作案,靠偷东西为生。对于亲人的感受,董文语自述:“对父母,开始是恨,因为他们把我抛弃了,后来也就没什么好说了。我对奶奶最有感情了,不管我有钱回家,还是没钱回家,她都对我很好,把最好的东西省给我吃。老家的人都很势利,有钱时哥哥就对我好些,没钱就取笑我。”问及犯罪的动机,他说:“因为我憎恨这个社会。”“除了奶奶,从没有人真正关心我。好像我不属于这个社会,从来没有人过问过我的感受。”“人绝望只有两种选择,要么自杀,要么杀人,我实在不甘心就这样死去,我选择了去杀人。”

2006年前后两个月内,董文语跨越三省,制造了五起血案。他不只是为了钱财杀人,还留下了挑衅的语言——杀人者恨社人,金华警方感到,董文语似乎在报复,他在随身带的小本子里写道:“真没想到我的人头直(值)10万元,以前自以为是烂命一条,没想到还有人出钱让我死。今天,我来到云南边境,本想逃去缅甸,可一想身边的钱已所剩不多,出境后也是死路一条,还不如再回浙西杀个痛快。”

2006年3月,在连续作案的间隙,董文语到温州去见了他7年未见的母亲,和她共同度过了平静的7天。他到的第三天,金美珠又哭了一次。这次是讲到儿子头顶的伤疤,长达四厘米的伤疤,听说是他7年前在杭州时被女朋友用刀捅的,金美珠哭的是,儿子的命苦,什么女孩子这么狠啊,要拿刀往儿子头上扎。对于这个女朋友的事,董文语也没有多说。尽管儿子没提过这个话题,只是偶尔说了一句:“你生的我这么矮,我去当兵人家都不要。”

报载,对于小儿子董文语做下的事情,及即将面临的命运,没有人敢告诉金美珠,她至今都蒙在鼓里。村里人说,金美珠以前得过精神病,如果她知道了董文语的事,“病又发作了怎么办?”金美珠17岁时由父母包办,嫁给了平阳县龙尾乡百尖村的董希定,两人同岁。23岁时,她生下了小儿子董文语。从33岁开始,金美珠开始有了精神病,“跑掉了”,离开了家。一直到46岁她被计生干部解救,跟董希定解除了婚姻关系。庭审中,董文语对犯罪事实虽然供认不讳,但他表现出来的超级冷漠令出庭的检察官感到意外——“他甚至对自己的恶行沾沾自喜,根本没有一丝悔改之心。”

评析:罪犯董文语杀了人之后,心情并不平静,之我的狂舞迷乱令他不得不去寻找慰藉,于是他在作案间隙到温州去见了他7年未见的母亲,和她共同度过了平静的7天。母亲毕竟能够给与他以爱,让之我躺进摇篮当然惬意。这为他下一步犯罪实施,尤其是为之我的喘息赢得了时间和空间。母爱,是他之我仅剩的最后一页图腾。

从董文语成长经历看,家庭的破碎、贫困和苦难让他倍受煎熬,流浪、盗窃、打架、被判刑令他的之我一直是灰色的,恨固然也笼罩其上,这也为他下一步实施重大恶劣犯罪埋下了伏笔。据他的日记记载,曾有个女友,但后来离开了他。董文语在笔记本中写道:“没和她道个别,我想没这个必要。如果不是她……不要我,我想我不会走到今天这种地步。”所谓“除了奶奶,从没有人真正关心我。好像我不属于这个社会,从来没有人过问过我的感受”,这些昭示了董文语对感情很依恋、也很细腻,他当过和尚又记日记,对爱的追求似乎很在意,而一旦之我摇篮被撕裂打碎,其之我的动荡将会较常人猛烈,痛苦程度也更大些。

值得注意,董文语为他的犯罪原因也给出了很多注释,心理专家们也谈了很多,但所有这些原素似乎还不够就非杀人不可。一个情节需要关注,那就是董文语头顶上的刀疤,而且他身高仅1.58 米,在频繁的江湖打斗中,董文语头颅遭击可能还有许多回,而大脑的器质性损伤则给之我环境带来消极后果,游离变形的之我将直接给思维和精神带来大麻烦,而这些又会反作用于之我、压迫之我。从遗传看董文语也有先天不足,董文语母亲有精神病史,父亲则极端暴烈。《导论》指出,之我自身短路在抑郁患者身上较为突出,但却很难引起重视,甚至拿所谓脾气性格来搪塞。抑郁让之我昏暗,及至穷途末路,此刻的之我濒临或短路、或坍陷、或疯癫,患者痛不欲生,甚至还爆发意外事端,而一些暴力事件就有‘之我压迫’的因素。

其中,也可发现罪犯董文语抑郁挣扎的影子——“你生的我这么矮,我去当兵人家都不要。”“真没想到我的人头直(值)10万元,以前自以为是烂命一条,没想到还有人出钱让我死。今天,我来到云南边境,本想逃去缅甸,可一想身边的钱已所剩不多,出境后也是死路一条,还不如再回浙西杀个痛快。”“他甚至对自己的恶行沾沾自喜,根本没有一丝悔改之心。”“人绝望只有两种选择,要么自杀,要么杀人,我实在不甘心就这样死去,我选择了去杀人。”一如《导论》所指——这是所谓‘之我压迫症患者’为反抗压迫而由之我兴风作浪造成的,某种程度来说,是之我活的意志使然。


邱兴华——祭祖禁忌


案件案情:2006年7月15日,汉阴县发生一起罕见的恶性凶杀案,10名群众在汉阴县平梁镇凤凰山山顶上的铁瓦殿被刀斧砍死,死者9男1女,年龄最大的62岁,最小的年仅12岁。作案手段:10名受害人的致命伤口大都在头部,系斧头类利器所伤。死者中担任道观住持的熊万成双眼被割,心、肺被掏出,且被下锅炒熟,切成片放在盘中,其余死者则尸身完整。事后查实:7月14日深夜,罪犯邱兴华趁道观内管理人员和香客熟睡之机,持一把砍柴用的弯刀和木棒分别到各寝室向熊万成等10人头部各砍数刀,致10人死亡。事件起因:2006年6月18日至7月2日,邱兴华与其妻何冉凤先后两次到陕西省汉阴县铁瓦殿道观抽签还愿。其间,因邱兴华擅自移动道观内两块石碑而与管理人员宋道成发生争执,加之邱兴华认为道观主持熊万成有调戏其妻的行为,由此心生愤怒,遂产生杀人灭庙之恶念。

案情显示,邱兴华,性别:男,出生日期:1959年1月1日,身高:165cm,陕西省安康石泉县后柳镇一心村村民。村民说,邱兴华初中毕业后就赋闲,但他“根本就不想种地”,在家的时候很少,常年在外靠修理柴油机混饭吃。因为盗窃等原因,邱兴华曾3次被公安机关予以拘留,名声很不好。邱兴华结婚后日子一直过得紧巴巴的。因为他好逸恶劳,经常借钱不还并欠下了几万元的债,村里没有人理他,也没有人愿意帮他。这些因素最终促使邱兴华一家离开了老家,到佛坪县一个小山村里租住至8年。

报载记者对话家属——记:平时邱兴华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何:我们1985年结婚,我给他生了三个娃娃。刚开始结婚的时候,他对我还是比较好的。他对孩子的学习特别上心,经常跟孩子们说,你们读书有了本事才能不受别人欺负。记:这种情况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化的呢?何:这两年家里的环境开始不好,他想好好干活贴补家里,结果做啥啥不成。他就开始慢慢变得特别古怪、多疑。有时候,我们等他干活回来吃饭,他回到家阴着脸说我们不是在等他,说我们对他都不好。今年3月,他出去打工走了半个月,回来后有一天突然跟我说,他怀疑三个娃娃中有两个不是他的。我心都凉了。记:他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变化呢?他去哪里打工了?发生了什么事?何:他到安康去帮人家修路,修了20多天,结果一分钱也没有拿回来,老板没给他工钱。

邱兴华妻子透露,“邱兴华曾经哭过一次。今年初,他回家来,说他姐让他对我好一些,说到这,他就哭了,我也没有劝他,让他哭吧。他这些年确实也过得苦,干啥不成啥……”记:当时出事的时候到底是什么状况?何:农历六月初八(7月3日),我们去上香。上完香之后,我先回的家。他说他要回老家,我就让他顺便把别人欠我们的2000多块钱要回来好给娃念书,3天后,他从老家给我打来了电话,说他没找到人。后来不久,他就出事了。记者:我去过你在佛坪县的住处,房东说你搬家了,为什么搬家?何冉红:我跟他18年,流浪了18年,我不想再流浪了,我现在在县城找了一份工作,三个娃娃都在这里念书。

辩护律师疑惑:我主要是通过四个方面感觉到邱兴华的精神似乎不是很正常。第一,他作案手段十分残忍,不像常人所为。第二,邱兴华的母亲和其他几名直系亲属本来就是精神分裂症的患者,这种疾病是有一定遗传比例的。第三,我在会见邱兴华时,明显感觉他的表情、动作和神态都和正常人有一些差别。例如他在看守所内一直在写书,同时还在给国家领导人写信,谈论一些他对于国家政治、台湾问题及中日关系等问题的看法。再比如他听说自己一审被判处死刑后,所关心的并不是自己的生命什么时候走到终点,相反却开始抓紧时间写作。这些表现都和正常的死刑犯有着明显的差别。另据记者了解,自从8月19日落网之后,一直羁押在汉阴看守所的邱兴华日前变得白胖了一些。邱兴华说,他在看守所里的生活很有规律,每天除定时吃饭睡觉外,最重要的一件事情就是写“自传”,据称目前已经写了十多张纸,写到了小学四年级。

评析:罪犯邱兴华背井离乡,依然生活在乡村,这其中有无奈被迫的成分,这说明原先生活的环境令他压抑——邱兴华的母亲和其他几名直系亲属是精神分裂症患者,因为盗窃等原因,邱兴华曾3次被公安机关拘留,名声很不好。另外,他经常借钱不还并欠下了几万元的债,村里没有人理他,也没有人愿意帮他。罪犯邱出走他乡,其之我压抑且披着厚厚的恨,这为他犯罪时刻令之我与思维发生短路创造了条件。

从记者与罪犯妻子对话,可看出邱兴华犯案前一两年就陷入了重度抑郁——他开始慢慢变得特别古怪、多疑。有时候,我们等他干活回来吃饭,他回到家阴着脸说我们不是在等他,说我们对他都不好。今年3月,他出去打工走了半个月,回来后有一天突然跟我说,他怀疑三个娃娃中有两个不是他的……邱兴华曾经哭过一次。今年初,他回家来,说他姐让他对我好一些,说到这,他就哭了,我也没有劝他,让他哭吧。他这些年确实也过得苦,干啥不成啥。于此,生活的挫折以及先天缺失,令其之我灰暗阴冷、游离变形,以致思维精神错乱、情绪起伏剧烈。所谓邱兴华曾经哭过一次、说他姐让他对我好一些,是因为罪犯平时对妻子动辄打骂,感情当然淡漠,如此折腾是企望得到妻子的爱,让他那可怜的之我在摇篮里暖和一下,显见其之我在晦暗中濒临坍塌。

悲剧的发生源自一个算命的老头。报载,打工期间,邱兴华夫妇到石泉县城散心,碰到一个头发、胡子花白的老头。老头说出邱兴华的心事并为他算卦,让邱到凤凰山上,找到两块刻有姓邱祖先的石碑,多烧些香火就好。邱兴华生活多遇磨难,颇不顺心的境况被言中。事后,邱兴华再次专程到石泉县城,想寻白发老头再次问卦,但最终未果。6月14日,邱兴华夫妇登上位于汉阴县凤凰山上的铁瓦殿,果然找到了两块刻有姓邱人名的石碑;6月26日,夫妇俩再次上山“祭祖”,并一直在山上住了7天。在此期间,二人多次与铁瓦殿管理人员发生言语冲突,其中,最激烈的一次与两块石碑有关。两块刻有邱姓人名的石碑一直放置在山顶露天处。邱兴华找到石碑后,为了让祖先的石碑免遭风吹雨淋,就擅自将石碑挪到屋檐下。挪碑一事,引起山上管理人员的极为不满,双方大吵了一阵后,邱兴华最终将石碑又搬回露天处。此外,在山上吃饭、住宿方面,因邱兴华不守规矩,也多次遭管理人员训斥。

一个大家共同的体验,祭祖的时候人都要祷告,此刻,祭祖人之我与祖先虚拟之我交流交融,人们祭祖的最根本目的就是为之我寻觅寄托爱,把之我放入祖先爱的摇篮里,汲取安逸和力量。所以,邱兴华也这样做了,而且十分的虔诚——邱兴华找到石碑后,为了让祖先的石碑免遭风吹雨淋,就擅自将石碑挪到屋檐下。注意,邱兴华找到石碑就如同找见自己的之我一样,所以倍加爱护。石碑是祖先之我的化身,也是邱兴华之我的影子。《导论》管窥篇<我之彷徨>有这样一段:行笔至此,我想起父亲最后的嘱咐:今后树碑,把我的名字改过来,写成我父亲起的李发高吧!现在想想,父亲到最后还是希望找回自个的那个我呀!李发高就是父亲之我的图腾,父亲要用‘李发高’这个他青年时期自作主张摒弃的名字来表达之我,于此也折射父亲对生的渴望——活着是之我的意志,而之我的展现便是对生的呼唤啊。遗憾的在于,邱兴华祭祖不顺却遭遇道观主持熊万成调戏其妻,由此产生“纠结”。此前,打工没拿到报酬、追债没拿回钱,而这次祭祖妻子又受调戏,尤其是挪碑遇阻,直接遭受打击的是其之我。

邱兴华妻子说:“上完香之后,我先回的家。他说他要回老家,我就让他顺便把别人欠我们的2000多块钱要回来好给娃念书,3天后,他从老家给我打来了电话,说他没找到人。后来不久,他就出事了。”话说,邱兴华上完香回老家究竟为何?是看看家中老人,还是祭拜祖坟家祠,虽不得而知,但老家必定有之我的摇篮,或许仅是象征意义的。不幸的是,邱兴华钱没要到钱的纠结,很快被妻子遭调戏的纠结代替,因为让他耿耿于怀的其实是之我被损伤了。可以断言,邱兴华再次上山,铁瓦殿主持也没给他什么好脸色,更没给他所谓妻子被调戏什么交代。关键点在于,邱兴华把别人的之我肯定,当做了自己的事情,于是倍受肯定遭否的折磨,对于之我阴晦的邱兴华更容易掉进自设的陷阱。《导论》指出,如果肯定不能够达成,之我就会紊乱游离,心理与精神便会出现问题和障碍,在道德层面有可能出现所谓‘丧尽天良’,在刑事案件里那些连环杀人恶魔就属此列,冷酷残酷的背后便是之我肯定的沦陷。至于,邱兴华身陷牢狱,却写什么自传,其实就是在“寻我”。惨案的悲哀并不完全在恶魔一个身上,人们对之我的无知与漠视难道不算其一吗?记住,别人在祭祖的时候,千万不要去打搅。你打搅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之我的对话。那个虚拟的之我,也许就是祭拜者最后一根活命的“稻草”。


杨树明——梦游杀人


案件案情:罪犯杨树明,今年40岁,初中文化,山西寿阳县落摩寺乡五台垴村人,原系山西阳煤集团京宇磁材公司二厂工人。从1992年3月起至2006年2月的14年间,杨树明以夜间和雨雪天气为隐蔽,以侵害妇女为目标,疯狂作案,滥杀无辜,先后致16岁至42岁的9名女性死亡,3人重伤。杀死受害人后,杨树明还对有的受害人采取剖腹、剥脸皮、割乳头、挖生殖器等手段,然后碎尸抛尸。经阳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查明,因婚姻、生活压力,被告人杨树明对现状产生强烈不满,遂产生向社会发泄报复。

临刑前接受采访——记者:“回顾你的一生,你对今天这个结果怎么看?”杨树明:“失败!为人的失败!这些失败包括我自己的思想、行为。”记者:“现在你最想说的话是什么?”杨树明:“我对不起我的父母、妻女,更对不起那些被我伤害的人……是我给她们和她们的家庭造成了巨大的伤害!”记者:“通过你的经历,你想告诫世人一些什么?”杨树明:“不管遇到什么事,希望能冷静10分钟,那么,人生就会有另一种结局。”

媒体披露,在案发现场,面对被害人家属撕心裂肺的哭喊,面对围观群众咬牙切齿的痛骂,杨树明竟站在人群中,一边“欣赏”自己的“杰作”,一边装模作样地附和,转身离开后,仍觉意犹未尽,再次返回现场,继续评论、观赏。在邻居们眼中,杨树明成天笑眯眯的,孝敬父母,对妻子、孩子特别好,没什么异常。据说,郭某的尸体被发现后,杨树明也去看热闹,回来还跟邻居说:“谁干的,太狠了。”当专案组成员在现场调查取证时,这个丧心病狂的凶手竟然就拎着尸块,同民警们擦身而过,到其它地区继续抛尸。

记者在访谈中,曾给他留下思考题——为什么要伤害女性?为何只扎女性?女性哪里对不起他?他在思考了一天之后告诉记者,他第一次外出扎人是因为心里烦,并非为女人;第一次外出杀人虐尸是因为喝了酒,好像也没有女人对不起他的事;而在家杀人碎尸是因为那个女人总穿戴整齐,还打一把小洋伞从他家门口过…… 如果再追究下去,他给出的理由可以总结这样几条:这个社会不好、我是学生、警察是老师、我就给老师出道题、我得不到的,我就把她毁掉。检察官问及为何杨树明杀人后还要碎尸,杨的回答是:“那还不是给社会造成一种恐惧,让受害人家属对公安机关发难,看他们公安是干什么吃的,我就是要和执法机关斗,就是要报复社会。”杨树明被抓获时说:“算你们聪明,从测试到抓我都没说我是凶手,要不我把你们都扎死。”

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杨树明很坦然地回答道:“我并不是如起诉书中指控说自己是婚姻问题,当年我和女友也就是现在的妻子,感情不错,两个人谈了四年。1992年3月2日那天是自己第一次犯案,那天晚上自己心情不好,所以带着刀子出门逛。”此时检察官问道:“你认识那位少女吗,你为什么要杀她,仅仅是因为你的心情郁闷吗?”“当时心情不好,那个时候我和人们交流不多,只和我的女朋友交流,根本没有和别人交流。”“你这样的说话能解释你要杀人的动机吗,是不是有点自圆其说呢?”杨树明抬起头回答道:“是的,有点说不过去。”

从发生第一起案件开始,警方从1992年建立的30多人的专案组14年中从未撤消过。但凶手每次作案后就如同人间蒸发,现场几乎不留任何痕迹。而综合历年受害人的特征,受害人之间几乎无关联性,也就是说找不到杀人者的动机。警察透露:杨树明进了拘留所后,让他洗澡,他竟然死活不肯脱裤衩,最后竟是穿着裤衩洗了个澡。他妻子提到一件事:一次他承做的一批活做坏了,他不得不赔偿,大约要赔三千多块钱。杨树明竟然急得在路边等他妻子下班,当他见到妻子时竟然跪下直哭。后来,还是在杨树明姐姐的帮助下还的钱。

临刑前一天,杨树明在狱内见到了妻子。他的妻子哭着说:“你一直在杀人为啥也不告诉我?”杨树明说:“你太单纯,告诉你怕你害怕。”杨树明还要求和妻子握手,他握着妻子的手说:“来世再见。”杨树明告诉记者,他最牵挂的人是自己的女儿。他还要感谢阳泉的民警,因为他自从被抓到看守所里后,一点罪也没有受。杨树明说:“在看守所里就是到了人间天堂。”杨树明在执行死刑的前一天请求将自己的鲜血献出来,他认为自己献血之后,妻子和孩子生病后就不用花钱买血了。由于看守所没有献血设备,他最终并未如愿。据悉,杨树明在宣读判决现场没有害怕的表现,即便是在游行的时候,他也一直仰着头,由民警架着到了执行地点。

他个人成长及生活状况基本正常,父母健在,父亲当过兵,母亲一直在家操持家务,用他自己的话讲,母亲勤俭持家,带大他们5个子女。他上有兄姐,下有弟妹,在日常生活中,姐姐给他帮助最多,尤其在他遇有经济困难时都是姐姐帮助他渡过难关。他只谈过一次恋爱,时值22岁,恋爱对象就是现在的妻子。他身高178公分,浓眉大眼,是妻子先看上他,没有太大的恋爱挫折,只是他家里经济条件差些,为此妻子家里曾有微词,但妻子义无反顾地嫁给了他。妻子有稳定的职业,在国营单位上班,而他一直无稳定的职业。也正因为此,他有更多的时间在家照顾女儿。上述的这些经历找不到让他憎恨女性、伤害女性的任何理由。此外,他从不嫖娼,所以不会因染性病而憎恨女性;他也没有性无能,不会因为做不成性事而攻击女性……他在发现妻子有外遇的情况下(2002年)痛不欲生 ,他用皮带教训了背叛的妻子 ,从不写日记的他竟然连着3天写日记,其中写到“我在她心中已没有了一丁半点余地。我还在心里给她留着‘整个’空间。试问我是不是‘傻到’极点。人家早已移情别恋’自己还苦苦守着这一亩二分地不放”,甚至他还认真地把这件事告诉了双方的父母,在双方父母的干预下,在妻子惭悔后,他又写到:“重新找回的感觉真好!”。

据悉,罪犯从上中学起学习就不行,总在班里倒数的范围内,“40人我考到30人之后”。由于他学习较差,所以,毕业后只能从事一些简单劳动的职业。他初中毕业后在短短的3年内先后在铸造厂、建筑队、税务所干过短期工,后来又到当地的一家钢琴厂做油漆工,做了5年。这5年是他较顺心的时期,他曾到北京的钢琴厂培训过,同时,在钢琴厂与现在的妻子认识并恋爱,这是1986到1990年之间的事。1990年钢琴厂倒闭,他一下子失去稳定的工作,又回到铸造厂,干着他不喜欢的工作。他自己讲,这段时间他思想发生了转变(即1990年以后),开始出现各种不满,对社会不满,对管事的工头不满。同时,由于他已经开始恋爱,面临结婚的压力,虽然女孩对他很好,但女方的家庭因他没有稳定的工作而看不起他,这是他出现心理压力与冲突的早期阶段。根据专案组的调查:杨在这时间曾出现过对路边洗衣女性的攻击行为,将人掀到沟下,导致他人受伤。至1992年3月,他开始了第一次扎人作案。

评析:通读案情,有几处印象深刻。其一:杨树明在执行死刑的前一天请求将自己的鲜血献出来,他认为自己献血之后,妻子和孩子生病后就不用花钱买血了。于此,罪犯在最后时刻对亲人这般深爱,与犯下剖腹、剥脸皮、割乳头、挖生殖器、碎尸抛尸等滔天大罪的凶手,好像对不上号。其二:临刑前一天,杨树明在狱内见到了妻子。他的妻子哭着说:“你一直在杀人为啥也不告诉我?”杨树明说:“你太单纯,告诉你怕你害怕。”杨树明还要求和妻子握手,他握着妻子的手说:“来世再见”。仔细品味,“你一直在杀人为啥也不告诉我?”,觉得问的很蹊跷,而罪犯的回答也很幽深——“你太单纯,告诉你怕你害怕。”妻子的哀怨也就是“为啥也不告诉我?”,而罪犯的回答却很体贴——告诉你怕你害怕,因为——你太单纯。言下之意,不单纯的是罪犯。于此,露出了一个马脚,就是罪犯不是一个单纯的人,是一个非单纯的人,或说是非正常之人。而所谓“你一直在杀人”,是否意味他妻子知道罪犯曾经杀过人。对于罪犯杀人,他妻子在意的仅是“一直”,而对众人都困惑的“为什么要杀人”却只字未提。尽管罪孽深深,他妻子好像对他也恨不起来——所以才有,他握着妻子的手说:“来世再见”。杨树明杀戮生灵,与他妻子又存在怎样的关联呢?冥冥之中,他妻子也许知道了大部分答案,但从她嘴里她一辈都说不出口。其三:“回顾你的一生,你对今天这个结果怎么看?”杨树明:“失败!为人的失败!这些失败包括我自己的思想、行为。”“不管遇到什么事,希望能冷静10分钟,那么,人生就会有另一种结局。”在此,罪犯点出了问题症结。而所谓“这些失败包括我自己的思想、行为”,罪犯实际在强调并暗示“思想”失败,也就是通俗讲的大脑出问题了。而所谓“冷静10分钟”,也就是他作案过程的时间,这十分钟罪犯难以“冷静”,或说控制不了。

从罪犯作案手段和情节看,罪犯之我可谓重度阴暗、游离变形、濒临塌陷。例如,面对被害人家属撕心裂肺的哭喊,面对围观群众咬牙切齿的痛骂,杨树明竟站在人群中,一边“欣赏”自己的“杰作”,一边装模作样地附和,转身离开后,仍觉意犹未尽,再次返回现场,继续评论、观赏。“谁干的,太狠了。”当专案组成员在现场调查取证时,这个丧心病狂的凶手竟然就拎着尸块,同民警们擦身而过,到其它地区继续抛尸。这些行为并非一般凶杀案犯的作为,否则早就跑得不见踪迹了。一如《导论》所指:因生活事业或生理等问题而长期情绪低迷,身处环境压抑或恶劣而遭受精神压迫打击,这些都可能造成之我自身内部短路,其结果是之我或濒临坍塌、或疯癫游离及至拼死挣扎,对外则表现为抑郁症常见现象,但一些反社会、反人类、反常规的举止却常被另类解读,实则是之我活的意志畸形化反抗的结果。

问题是,老生常谈地引用“导论”并不能把事情解释到位。检察官问及为何杨树明杀人后还要碎尸,杨的回答是:“那还不是给社会造成一种恐惧,让受害人家属对公安机关发难,看他们公安是干什么吃的,我就是要和执法机关斗,就是要报复社会。”其实,罪犯在撒谎,制造恐惧是真,但报复社会只是表象或假象。为什么呢?因为他的犯罪动机他自己也难以自圆其说—— “我并不是如起诉书中指控说自己是婚姻问题,当年我和女友也就是现在的妻子,感情不错,两个人谈了四年。1992年3月2日那天是自己第一次犯案,那天晚上自己心情不好,所以带着刀子出门逛。”此时检察官问道:“你认识那位少女吗,你为什么要杀她,仅仅是因为你的心情郁闷吗?”“当时心情不好,那个时候我和人们交流不多,只和我的女朋友交流,根本没有和别人交流。”“你这样的说话能解释你要杀人的动机吗,是不是有点自圆其说呢?”杨树明抬起头回答道:“是的,有点说不过去。”

说不过去,就说明暗藏难言之隐。其实,这个“之隐”罪犯只能感受,他自己恐怕也说不清楚。一个细节不要忽视——他初中毕业后在短短的3年内先后在铸造厂、建筑队、税务所干过短期工,后来又到当地的一家钢琴厂做油漆工,做了5年。这5年是他较顺心的时期,他曾到北京的钢琴厂培训过,同时,在钢琴厂与现在的妻子认识并恋爱,这是1986到1990年之间的事。1990年钢琴厂倒闭,他一下子失去稳定的工作,又回到铸造厂,干着他不喜欢的工作。他自己讲,这段时间他思想发生了转变(即1990年以后),开始出现各种不满,对社会不满,对管事的工头不满。注意,问题就出在这里——在钢琴厂做了5年油漆工。

科学证实,油漆中释放的有害气体主要是甲苯与二甲苯,在溶剂分类中属中等毒性溶剂,对人体具有麻醉刺、激作用,高浓度时对神经系统有毒害作用,长期接触甲苯、二甲苯的人不宜饮白酒,更不宜饮用过量高度白酒,因为酒精会延长其在体内的滞留时间,对健康极为不利。油漆味的危害——1、败血:油漆和装饰胶中大量使用的苯系物(苯,甲苯,二甲苯)会损害造血机能,引发血液病,也可致癌诱发白血病。2、过敏:普通聚酯漆中的重要组分TDI 在国家标准GB5044-85中被列为高度危害级物质,诱发皮疹、头晕、免疫力下降、呼吸道受损,哮喘等过敏反应。3、脑毒:表现为神经系统受损。有油漆中的溶剂(俗称稀料)长期蓄积于中枢神经系统,导致大脑细胞受损,引发慢性溶剂中毒综合症,神经性精神功能紊乱,表现为男性疑病、精神分裂、轻躁狂以及头晕、失眠、疲倦、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下降等神经系统损害。

由此,可以断言罪犯是个不幸的“脑中毒者”,所谓——‘1990年钢琴厂倒闭,他一下子失去稳定的工作,又回到铸造厂,干着他不喜欢的工作。他自己讲,这段时间他思想发生了转变(即1990年以后),开始出现各种不满,对社会不满,对管事的工头不满’,凡此种种,说明从1990年之后,“脑中毒”开始在罪犯身上发酵了,而酒精更助长了“毒”的发挥。显见,油漆工这个职业令罪犯脑中毒,进而损伤了神经系统,大脑受到了器质性破坏,之我的形态及环境遭受难以复原的冲击和污染,给本就内向抑郁的罪犯之我予致命痛击。在已知的杀人前,根据专案组的调查:杨在这时间曾出现过对路边洗衣女性的攻击行为,将人掀到沟下,导致他人受伤。话说,之前他杀没杀过人,在外地杀没杀过人,他妻子知不知道,这些真难说。总之,在“脑中毒”助推之下,其之我不得不踏上坍陷歧途。

至于罪犯为何拿女性开刀,而且不是为发泄性欲,而且对女性也没什么仇恨的切实理由,他自己也没拿这方面作过什么借口,这些究竟深藏怎样玄机呢?在他生活圈里,女性对他都十分至爱——母亲一直在家操持家务,用他自己的话讲,母亲勤俭持家,带大他们5个子女。他上有兄姐,下有弟妹,在日常生活中,姐姐给他帮助最多,尤其在他遇有经济困难时都是姐姐帮助他渡过难关。他只谈过一次恋爱,时值22岁……是妻子先看上他,没有太大的恋爱挫折,只是他家里经济条件差些,为此妻子家里曾有微词,但妻子义无反顾地嫁给了他。而唯一令他伤心的只有一次——他在发现妻子有外遇的情况下(2002年)痛不欲生 ,他用皮带教训了背叛的妻子 ,从不写日记的他竟然连着3天写日记,其中写到“我在她心中已没有了一丁半点余地。我还在心里给她留着‘整个’空间。试问我是不是‘傻到’极点。人家早已移情别恋’自己还苦苦守着这一亩二分地不放”,甚至他还认真地把这件事告诉了双方的父母,在双方父母的干预下,在妻子惭悔后,他又写到:“重新找回的感觉真好!”。可以看出,虽然伤心但他并没有怀恨或报复,相反他还很满意,还依然深爱他的妻子——“重新找回的感觉真好!”至于他为何拿女人开刀,还是再听听那位不幸的妓女遗言——你只能拿比你更弱小的人出气,因为你无能。

由此,推断罪犯杀人是不是在遇到生活压力或挫折时,在之我失常情形下,而要制造血案、制造恐怖,或者说在他居住地周边人造一个小气候呢?这个气候,他可以随心所欲地制造、控制和调节,他自己就如同传说里的“龙王”一样——刺激、成就、威武等等痛快的感觉,从而令濒熄的之我重新启动。或者,这个气候就是为他妻子制造的,让妻子置身于这样一个心惊胆战的意境里,他认为这样就可以控制妻子了。或者,他一直在制造恐怖气氛,企望他妻子一直生活在这个可怕的梦魇当中。因为怕,尤其是妻子怕,他更便于充当男人,而且是大丈夫角色。在怕与不怕上,他最有发言权。

一个细节需要注意,罪犯犯罪大都选择在夜间和雨雪天气以及酒后。对于之我深度“中毒”的罪犯而言,其犯罪之时就是其之我中毒发作之时,罪犯是不是在梦游里犯案呢?《导论》<梦与梦游>指出:之我论认为,梦游其实是以身体活动作替代思维活动的“梦”,它撇开了之我对它的束缚,因为之我之对思维产生直接影响,对身体活动不能直接施以作用。所以,梦游是形体对之我的反叛,这与思维对形体的控制力有关,这也是梦游者多为儿童的原因之一。许多例子也说明,神经衰弱者梦游的比例较大。此刻,之我则进入“黑障区”,处于断电式的沉默状态。针对本案而言,罪犯在作案现场实施杀戮这个过程,套用之我论所谓梦游说也可以说的过去,而且也解惑了种种不可思议。

至于罪犯说“在看守所里就是到了人间天堂。”以及‘在宣读判决现场没有害怕的表现,即便是在游行的时候,他也一直仰着头,由民警架着到了执行地点。’这点,罪犯早就给出了注释——“失败!为人的失败!这些失败包括我自己的思想、行为。”《导论》指出:在自杀者看来,其杀的并不是我或之我,而是失败的、非抛弃不可的夹带着思维与感觉的身体,再实质性地讲,自杀者要杀的是与其相关的、从属于自己的思维、感觉等精神性东西!扼杀摧毁肉体,事实上仅仅是自杀者实现自杀终极目标的途径。在这里,自杀行为的实施让自杀者以为之我就可以解脱放松了。罪犯杨树明自己没有去自杀,而是不断犯罪等着法律来帮他实施。看来,自杀者与罪犯还不到半步之遥。补充一点,罪犯对女性的摧残也曲线舒缓了萦绕其之我上的,因其妻子外遇而加重的恨,恨对犯罪推波助澜。


张友添——果场孽债


案件案情:据当地公诉机关指控:家住东源县蓝口镇培群村、今年38岁、只有小学三年级文化的农民张友添,以摩托车搭客为名,在从2003年10月至2006年1月28日短短的两年零3个月时间里,自已一人单独作案9宗,杀死10人,酿成10尸11命惨案。被张友添杀害的10个人当中,有9人是女性,她们之中,年龄最小的只有17岁,年龄最大的40岁。张友添作案手段特别残忍,其行为堪称变态。张友添杀人后,总是变着花样对女性受害者尸体百般猥亵。法医勘查时发现,被张友添杀害后的女性,尸体总是残缺不全,有的被砸烂头颅、有的被割掉了阴唇、有的下身被插入长长的树枝、木棍或长柄螺丝刀,受害人的死状令人惨不忍睹。当张友添被押进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时,人们怎么也想不到,这个身高只有1.6米、长得像一个小老头模样的罪犯,竟会是心狠手辣杀人不眨眼的杀人狂。报载,张友添家中兄弟姐妹有6人,上面有一位姐姐,他排行老二。在东源县贫困山区,一家8口人全靠父母耕田为生。张友添的乡邻说,张友添读小学3年级时,差点被脑膜炎夺去生命,病愈后,他便不肯再去上学了,从此辍学在家放牛帮耕。16岁时,张友添离家到东莞一家香港人开的果场打工。据知情者透露,张友添在果场打工期间,曾被50多岁的果场老板娘诱奸。这件事被工友们知道后,他遭到了大家的嘲笑,最后只好离开果场另觅地方打工。

1990年8月,张友添骑着自行车来到东源县增田镇一个村庄,将一名3岁的小男孩拐到东莞去卖,被警方捉拿归案,张友添因此服刑8年。张友添出狱后与有精神病的王某结婚,2002年的一个夜晚,张友添与王某吵架后走出家门。当晚,王某因为受不了他的暴打,扔下4岁的儿子和2岁的女儿,喝下一瓶农药命赴黄泉。在张友添38年的生涯中,曾有3个女人与他有过婚育关系,但都因为张友添性格暴戾而导致婚姻失败。3个女人中,与湖南姑娘相处时间最短,只有1年多。2004年9月,张友添与第三个妻子结婚,仅仅过了5个月,张友添因家庭经济问题与其妻发生争执,并用铁锤将其妻杀死在家中,后埋尸逃离现场。自2003年10月29日,张友添在妻子喝农药死后不到一年,便伸出了“魔爪”杀害年轻女性以满足变态的金钱欲和兽欲。

评析:罪犯在少年阶段精神上经受了两次蹉跎。其一,张友添读小学3年级时,差点被脑膜炎夺去生命,病愈后,他便不肯再去上学了,从此辍学在家放牛帮耕。资料显示,脑膜炎是一种娇嫩的脑膜或脑脊膜(头骨与大脑之间的一层膜)被感染的疾病。脑脑炎后遗症常表现为精神迟钝、抽搐及瘫痪,由于病变可引起脑膜粘连和脑实质的损害,因此会出现颅神经麻痹、听力障碍、肢体瘫痪、癫痫及智力减退等后遗症。在治疗中,如果应用抗生素不当或过滥,则会对神经系统造成难以逆转的损伤。由此,可以断言罪犯少时大脑已受器质性创伤,不肯再去上学就是信号,因此其之我环境形态必受负面影响。其二,张友添在果场打工期间被老板娘诱奸,则为残害女性埋下之我肯定的伏笔,以致他犯罪时肆无忌惮。《导论》指出,在各种反应当中或之后,人对自己的行为在心里其实都会有种种理由,有些稍纵即逝,有些牵强附会,有些则耿耿于怀,但最终也会想尽办法和理由去尽力“释怀”——通过曲线方式,让之我实现曲线式肯定。在此,所谓种种理由及其产生,或油然而生、或牵强附会、或极力搜寻,这个过程其实也是之我的肯定途径之一,肯定是之我的意志。需要指出的是,杀人犯、法西斯党徒、邪教分子等等,通过歪曲事实编撰合乎他们行动的理由和逻辑,为他们的犯罪作恶去背书,由此达成其之我肯定或暂时的自欺性、强制性之我肯定。因此之我的意志在肯定方面,其社会性后果和表现是善恶皆存的。

通观张友添犯罪历史,罪犯在结束第一次婚姻不久就去拐卖儿童,结果被判8年;第二次婚姻因逼死妻子而结束,不久便将“魔爪”伸向女性以满足其变态的欲望。显见,罪犯的之我长期处于灰暗的黑洞里,一次次作案为其之我燃亮了鬼火。《导论》指出,欲望之所谓欲望,首先必须得到思维肯定,肯定之后欲望才能够成立。欲望的实施,是人根据所处的情况需要和环境条件,思维将即时产生或先前储备的相关欲望输向之我,之我由此发生兴奋,只要思维为实现此欲望而展开的精神活动,之我一般都会保持高度的积极姿态,从而让思维能够顺利地指挥为实现欲望的操作,成功与否则另当别论。其实,欲望一旦形成并稳固,就成了作用于之我的“兴奋丸”,一旦时机来到,“兴奋丸”就发生作用。与此,如果因意外因素发生,之我也可能接受相关刺激,对思维所选定的欲望操作显露“暗淡”,进而对思维施加影响,思维对欲望实施则重新甄别和舍取,从而延缓、阻止或终止此类欲望的实施。就本案罪犯而言,其之我的残缺决定了其之我难以对所谓欲望进行有效的甄别和舍取,任由“兴奋丸”兴风作浪,而弥天罪恶就这样一回回横空出世了。


宋京华——兔死狐悲


案件案情:罪犯宋京华是内蒙古来京人员,1978年出生,初中文化。两年半时间内杀死9名女子,2011年6月,宋京华被判处死刑。据宋京华自己坦言,作案能让他觉得刺激,而且欲罢不能,为了悬崖勒马,他在杀害一位女邻居后,故意给警方留下破案线索。警方也正是通过这一线索破案。死刑宣判后,宋京华没有上诉。“以前杀过那么多人,我也是慢慢去忏悔,我也知道最后的结果。我觉得挺踏实,挺好”。

报载,宋京华的父母在京做生意,家里经济状况很好,宋京华的哥哥当过兵,复员后和弟弟都不急于找工作,每天玩。因为家里有钱,他们兄弟俩当时对学习都没什么兴趣,每天在离家不远的工体附近混,向停在那里的趴活司机收取保护费。1996年,因为一名出租车司机不愿意交钱,兄弟俩便带人实施了抢劫。事后,他们将司机杀害。当时,宋京华年仅17岁。1997年,法院判处宋京华的哥哥死刑立即执行,宋京华因为犯罪时未成年,被法院从轻判处有期徒刑8年。2002年,宋京华被假释回家。宋京华说,从小,哥哥就是他的偶像,因为父母做生意,经常不在身边,哥哥就是他的保护伞。不管有什么事情,他都愿意和哥哥商量。

出狱后,他一想起哥哥,心里就痛,“不是简单的难受,是疼”。宋京华出狱后,他的父母在丰台区鹏润家园给他买了一套房子,并总是拿哥哥的事教育他。但这在宋京华看来,是一种无法承受的刺痛。曾经伙同哥哥抢劫杀人的宋京华被捕后,一度怀疑是其女友将他们兄弟出卖。宋京华说,他经常到哥哥的坟前大哭一场。宋京华想给哥哥报仇。他供述说,与哥哥抢劫杀人时,他有个女朋友,因为在女友离开他的第二天,他和哥哥就被警察抓了,且在当时的庭审中,他的女友做过证人,他就对这个女友怀恨在心,“我就想一定把她杀了,并且碎尸”。此后,经过较长时间的寻找,宋京华都没有找到前女友。他于是开始仇恨女性,特别是和他前女友长得像的女性。宋京华供述说,2005年,他开始找和前女友样子相似的青年女子,想通过杀死这些女子来达到自己的报复目的。他为杀人碎尸买了斧子、刀、手套、塑料布等,并为自己找了一个帮手。

宋京华曾经说,他哥哥死后,他的心理压力跟别人的不一样,“我心里的压力都是去杀人,去快乐,去刺激我的神经。到最后,等于就是控制不住自己了”。宋京华说,在外面,没有什么可让他去感动的,“杀的人越来越多,自己的良心一点一点就没了”。承办此案的检察官也说,宋京华曾对他坦言,自己有点控制不住自己的想法和行为,都感觉自己有点儿变态了。以至于到最后,宋京华自己也想赶紧了结这个事情,想让公安机关尽可能把自己抓获。检察官说,宋京华是两种极端性格的融合。近距离和宋京华交谈,可能会觉得宋京华不是很恶的一个人,比如聊到他的父母,他可能会掉眼泪。但要是看宋京华犯过那么多的事,他实在是非常残忍和暴力。“他可以像讲故事一样把所有杀人、碎尸的经过娓娓道来,视生命如草芥一样”。

评析:杀人偿命。罪犯宋京华把他哥哥的死,归因于前女友身上,本身就是无稽之谈,也是为其杀人犯罪寻找借口,为其之我肯定编撰理由而已。出狱后,他一想起哥哥,心里就痛,“不是简单的难受,是疼”。显见,宋京华对哥哥的爱恨深,而与父母的交流和感情却存在很大障碍。所谓“不是简单的难受,是疼”,说明罪犯依然陷身在与哥哥的爱里无力自拔。《导论》<爱……我之摇篮>指出:之我需要爱的滋养,失去了爱,打翻摇篮的之我,会令人异常痛苦!失恋是指一个痴情人被其恋爱对象抛弃。失恋引起的主要情绪反应是痛苦与烦恼,大多数人能正确对待和处理这种恋爱受挫现象,愉快地走向新生活,然而也有一些人不能及时排除这种强烈情绪,导致心理失衡、性格反常。有人失恋以后,在情感上首先会产生极大的悲伤和痛苦,随之而来的便是愤怒和绝望,很可能产生卤莽的异常行为,如自杀、殉情、报复他人等。失恋之所以会出现诸多的不良反应,归根结底在于,失恋者之我因倾覆了“安身”的摇篮,之我处于所谓的“失重”状态,进而造成人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与行为。于此,罪犯因女友“背叛”将兄弟之爱当成了兄弟之恋,所以“不是简单的难受,是疼”!现实是哥哥死了,摇篮翻了,但罪犯依然在覆巢之下徘徊——他经常到哥哥的坟前大哭一场,其之我固然深受“失重”之苦。

《导论》告诫:此刻,如果将异性之爱转向——宗教之爱、事物之爱、动物之爱等,让之我寻觅新的替代摇篮,逐渐克服“失重”状态,人就会走向新的正常生活。可悲的是,出狱后他父母总是拿哥哥的事教育他,这在宋京华看来是一种无法承受的刺痛,没找到什么替代摇篮,反而也激活了罪犯报复情结。罪犯经过牢狱之灾、以及哥哥被处决,之我倍受打击而幽暗,从罪犯实际状态看已经沉陷抑郁之海了。而对所谓前女友的怀恨,则成了点燃之海鬼火的引子。《导论》还指出,恨是与生俱来的,是之我面对外界的一种生存本能,是对另个之我(人类与非人类)及外界事物的一种本能性排斥。通过恨,之我或许能够燃起点火苗;通过恨,之我对外宣示了存在……世俗的恨及后天熏陶,这些思维层级的精神性东西,会影响之我、误导之我,进而使之我的对外排斥增强或放大,让之我流连于恨之中。之我如果长期或持续为恨包裹,之我就会变态扭曲,进而与思维发生短路,任由思维所积蓄的激进和冒失付诸行动。于是,就有了“我就想一定把她杀了,并且碎尸”。

那么,罪犯悬崖勒马究竟是为什么呢?是什么触发了他?如果所谓‘他在杀害一位女邻居后,故意给警方留下破案线索’是真的,那么就说明因报复女友而杀人纯粹是托口之词。之所以留下破案线索,是因为罪犯屡屡实施犯罪行为,而无法在其之我上实现肯定,即便曲线的、牵强的都做不到。《导论》指出:如果肯定不能够达成,之我就会紊乱游离,心理与精神便会出现问题和障碍,在道德层面有可能出现所谓‘丧尽天良’,在刑事案件里那些连环杀人恶魔就属此列,冷酷残酷的背后便是之我肯定的沦陷。所谓暂时的自欺性、强制性之我肯定,随时间流逝或被重新‘否定’,之我将被逼或被迫走上寻觅‘肯定’之途。生活里,所谓迟到的忏悔、赎罪、寻根、寻亲等比比皆是,原因就在于此。在本案中,与其说罪犯向法律投降,不如讲罪犯是向之我缴械更妥当些。至于本案,究竟是什么触发罪犯之我肯定的最终完全垮塌,由于资料限制还不能作答。建议参阅前篇<黄勇——流泪男孩>或许有所启发。


杨佳——非常的妖


案件案情:2008年7月1日上午9时40分许,北京来沪的28岁男子杨佳携带尖刀等作案工具,来到上海市闸北公安分局机关大楼,在办公大楼门外纵火后,捅伤1名保安,再闯入楼内办公场所,袭击正在办公的民警,共对9名民警的头、颈、胸、腹等要害部位连续捅刺受伤,其中6名民警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据杨佳交代,他是对2007年10月因涉嫌偷盗自行车被闸北分局依法审查一事不满,为报复公安民警,实施行凶犯罪行为。据悉,杨佳被制服前的情景是这样的——在上海闸北公安局21楼,督察支队2113办公室,一支枪对准了杨佳。他终于开口:“你开枪把我打死吧,我已经够本了。”没有任何忏悔的意思。

杨佳生于1980年8月27日,12岁时父母离异。杨佳在中专学的是财会专业,但毕业后一直没有找到稳定工作,至今未婚。慧忠里的邻居们称母子俩脾气不好,总是和邻居发生冲突,杨佳在母亲与人争吵时不分青红皂白总是维护母亲,还屡次有暴力行为。2007年十一期间,杨佳在上海旅游,他花50元租用了一辆自行车。10月5日晚8点半左右,杨佳骑自行车途经闸北区芷江西路和普善路口时,闸北公安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的一名巡逻民警正在此设卡检查,因发现该车无牌照,便让杨停车接受检查,发现这辆自行车还没有钢印。杨佳拒绝出示身份证件,也不愿意将自行车的来源证明提供给民警。其间,杨佳始终骑在自行车上与民警争执,持续近40分钟,引来大量路人围观。当晚9点10分左右,民警将杨佳就近带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杨佳在接受审讯时称,到芷江西路派出所后,他与民警继续争执引发冲突,有七八名警察对他有推搡、殴打的情况,杨佳打110报警。

上海警方的通报称,当晚闸北公安分局督察支队接杨佳投诉后,派员到派出所了解情况,证实没有人对他有人身侵犯。警方对杨佳进行劝说疏导,一直到晚上10点,杨佳的情绪基本平静。晚10点15分,杨佳接受警方的正常问询笔录,笔录11点结束。民警笔录期间向租车公司核实,确认杨佳的自行车确系租用后,对杨佳予以放行。整个盘查工作于10月6日凌晨2点结束,因为购买了第二天上午8点回京的火车票,杨佳在派出所的长凳上躺了一夜,醒来后直接去火车站乘车返京。媒体透露:当时杨佳和民警们发生了误会,杨佳说自己只是举起手做了一个防护的动作,民警却以为他要反抗,将他按倒在地,“他说民警们搜查了他的包,还把他的衣服都搞脏了”。在杨佳的要求下,督察到场。但督察并没有给他满意的答复,相反激起了他更大的怒火。

回京后,杨佳多次通过信访件、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公安部、上海市公安局和闸北公安分局督察部门投诉,认为自己不该受到盘查,且遭到警方殴打,提出开除相关民警公职、赔偿其精神损失费和当时电话费1万元的要求。上海公安督察部门称,经过认真核查,认为民警执法依法有据,无不当之处。警方还曾在2007年10月和2008年3月两次赴京,但未达成和解。据杨的家人表示,第二次上海警方曾表示愿给杨佳1500元,但不承认有错,被杨佳拒绝,之后双方有过几次电话沟通,都没有效果。对杨佳性格特点,有报道描述为:内向,偏执,木讷寡言,热衷于上网,“任何事情,你要给我一个说法, 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他解释犯案动机的第一句话是:“有些委屈如果要一辈子背在身上,那我宁愿犯法。”

另据报道,几年前杨佳在山西省旅游时,在太原火车站排队进站时怕别人偷东西把包挎在胸前,警察说他不好好排队,将他请到派出所,门牙被打掉。事后补牙花了几千块钱。杨佳母子到公安部上访,最终获得赔礼道歉和3万元赔偿。据杨佳的姨妈表示,杨佳母亲与人肢体冲突而引发的长达8年的诉讼和上访也对杨佳也产生了很大影响。几乎与此同时,6月底,王静梅持续8年的上访终于又有了一个说法。“法院信访办答复她,按理说这个案子应该重审,但案子实在太小了。还是决定不予审理了。”其母好友王铁栓说。王静梅大怒:“你这事小了的话非得闹大了才管啊?!”几天后,一语成谶。

央视《新闻1+1》解说道:这是杨佳的个人博客,在这个深蓝色背景的博客中,他给自己起名叫“非常的妖”,头像是一张风景照片,在兴趣爱好栏中他这样写着:户外登山,徒步越野,摄影,在图书馆找本书看一天。袭警事件发生后,这个博客被网友从众多博客中寻找出来。博客中虽然文字很少,但却有很多的照片,绝大部分都是他在旅游中拍摄的。在他的博客上,他还打趣地介绍自己是“一个大龄光棍,现在最想结交的就是美女”一句诙谐的自嘲,这也让人看到他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期待。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人,却为何踏上了一次没有归途的旅程。杨佳的辩护律师翟建经过与杨佳的三次接触,认为“他的精神有问题”, 他指出,杨佳的行为符合偏执型、冲动型和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的描述。翟建已经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重新对杨佳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但这一申请被当庭驳回。

评析:罪犯12岁时父母离异,至28岁犯案被捕,与其母亲在一起生活16年整,了解其母也许能窥探罪犯犯罪深层原因的端倪。报载,慧忠里的邻居们称母子俩脾气不好,总是和邻居发生冲突,杨佳在母亲与人争吵时不分青红皂白总是维护母亲,还屡次有暴力行为。其母好友形容王年轻时容貌出众,声音甜美,性格开朗,“没结婚之前在劳动文化宫当解说员,那都是百里挑一的人。”1994年,杨佳父母离婚。当时,杨佳的母亲王静梅在一家洗衣机厂下属的招待所工作。对于离婚的原因,杨父不愿多提,只是简单说,夫妻因为怀疑对方有外遇,猜疑逐渐增多,最后导致离婚。

媒体查实,2000年,王静梅在宣武区虎坊桥东边的一个招待所当服务员,因为一次肢体冲突,她开始了一场影响母子二人至深的漫长上诉。王静梅把对方告上法院,“可单位没人看见当时情况,没见证人,虽然其诊断证明等证据都齐全,可对方说也瞧病去了,后来补充了一个假条和1352元的医疗费证明——而王静梅也花了1352元,对方明显是找医院关系后补的。最后法官各打五十大板,认定双方互殴,各自负担。”王静梅对此耿耿于怀,开始了漫长上访之路。退休之后,更是常年将主要精力放在上访上,辗转于北京公检法各部门,直至北京市委、国务院信访办和最高法院信访办。她打官司时结交的“讼友”说,每次见到王静梅,她都穿一件80年代的黄色长袖外套,无论冬夏,从不更改。“她这人本来心劲挺高的,我感觉她虽然不富裕,对钱并不在乎,但认理。”有一次劝她不要这么漫无止境的在官司上这么耗下去,王静梅急了,说你这人怎么这样,一点原则都没有。

从其母王静梅经历看,可谓落地的凤凰不如鸡。从“百里挑一”到招待所当服务员,这不光是职业层次的落差,这里的精神落差恐怕是深渊万丈,而离婚令落差进一步加深,可以想见其母之我的阴晦到了何等程度,这必将给杨佳带来深重的压抑。而因诉讼不公引发的上访,则令其母疲惫不堪,也进一步加重了杨佳的压抑,令杨佳之我灰暗并为恨笼罩!直至杨佳犯案,其母还在为上访奔波——几乎与此同时,6月底,王静梅持续8年的上访终于又有了一个说法。“法院信访办答复她,按理说这个案子应该重审,但案子实在太小了。还是决定不予审理了。”王静梅大怒:“你这事小了的话非得闹大了才管啊?!”几天后,一语成谶。杨佳,其儿子成了“闹大”的主角。

在罪犯杨佳母亲王静梅上访的同时,杨佳也在为上访战斗。此前,杨佳曾与太原火车站的警察“较量”过,以“杨佳母子到公安部上访,最终获得赔礼道歉和3万元赔偿”而了结。这次,与上海警察的纠纷,却因“警方曾表示愿给杨佳1500元,但不承认有错,被杨佳拒绝,之后双方有过几次电话沟通,都没有效果”而搁浅,并最终引发杀戮血案。一位权威人士透露,在一度拒绝配合警方做口供之后,杨佳首度解释犯案动机的第一句话赫然是:有些委屈如果要一辈子背在身上,那我宁愿犯法。任何事情,你要给我一个说法,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与其母“你这事小了的话非得闹大了才管啊?!”,可谓腔调口吻传神一致。《导论》指出,我是什么,我是灵魂,灵魂的核心就是我,我是灵魂的主宰,我是人的本质,我是人与人、与动物、与植物、与地球上其它事物区别的征服性肯定。那么,这个所谓肯定是怎么回事以及怎样运作的呢?人生经验告诉大家,人时时刻刻都会遇到很多事情、面对很多事情,同时也会作出这样或那样的反应。注意,在各种反应当中或之后,人对自己的行为在心里其实都会有种种理由,有些稍纵即逝,有些牵强附会,有些则耿耿于怀,但最终也会想尽办法和理由去尽力“释怀”。在此,所谓种种理由及其产生,或油然而生、或牵强附会、或极力搜寻,这个过程其实也就是之我的肯定过程。

在本案中,杨佳母子均要求别人对自己实施的行为作出解释或交代,但别人并没有按他们的意志那样作为,或做了也没让他们满意,于是他们把这种负担及责任,也就是解释或交代的负担及责任转嫁到自己身上,于是他们纠结痛苦倍受折磨,因为他们自己左右不了。《导论》指出,如果肯定不能够达成,之我就会紊乱游离,心理与精神便会出现问题和障碍,在道德层面有可能出现所谓‘丧尽天良’,在刑事案件里那些连环杀人恶魔就属此列,冷酷残酷的背后便是之我肯定的沦陷。对杨佳母子来说,他们把想象中的别人的之我肯定及其挫折,转嫁给自己并成为自己的负担,以致自己陷进自己制造的‘肯定沦陷’当中。也可以说,杨佳母子患上了‘之我肯定转嫁强迫症’。而杨佳在之我之恨的助燃下,惨案在其母“闹大”话音刚落的当口便发生了!由于之我塌陷,杨佳视死如归。(参阅:李春生——清明祭望)

其实,杨佳母子对于自己的精神状况是有所觉察的。报载,有一次,王静梅曾向朋友说起,她怀疑杨佳得了心理疾病,希望看心理医生。杨佳为此,如其博客所写——“户外登山,徒步越野,摄影,在图书馆找本书看一天”,也在与所谓的心理疾病抗争。央视《新闻1+1》解说道:这是杨佳的个人博客,在这个深蓝色背景的博客中,他给自己起名叫“非常的妖”,头像是一张风景照片……《导论》<之我之歌>指出,词人曲者都在心里呼唤我是我、多么特别的我,我是万世沙砾当中一颗,感激天生这个我……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之我的唯一是人生命最坚决、最坚强的意志符号;即便濒临死亡,人也念念不忘谈及我我我。之我,一直连接并延伸至人的死亡,“我”是唯一。如歌儿所唱:我是我 多么特别的我……那么,这个我岂不正是灵魂之我吗?我,在生活中是真实的存在!所谓“非常的妖”,说明杨佳在寻我窥探我。而他解释犯案动机的第一句话是:“有些委屈如果要一辈子背在身上,那我宁愿犯法。”那么这个委屈是什么呢,杨佳并没有受什么皮肉之伤,而应是所谓的心伤——尊严。“非常的妖”,被去消掉了“非常”二字。《导论》指出,在此也要提醒,‘之我唯一’如果动摇了,人的精神便会出现障碍和麻烦,严重的以致切断之我与思维联系,任由疯癫或大逆施行为发生,在道德层面表现为决绝、绝情、残酷、变态及六亲不认等。这些叛逆,实则也是之我活的意志使然,是之我回应‘唯一动摇’的挣扎。总之,活的意志是之我的最根本意志!哎!杨佳案,对社会多方来说都是教训,而科学解释其作案的来龙去脉意义甚大!


成瑞龙——危险理由


罪犯成瑞龙,广东省连州市人。1996年6月至1999年4月间,成瑞龙分别伙同他人在广东肇庆、佛山市,广西桂林市,重庆市持枪抢劫、杀人作案六起,杀害七人,致伤两人,此后一直潜逃。通缉令说,成瑞龙累计杀害13人,在13年逃亡路上枪杀了4位警察。2009年5月21日,公安部发出A级协查通报,要求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对重大网上逃犯进行协查。2009年5月31日,南昌警方通过技术手段,终于将成瑞龙抓获。此时,成瑞龙化名“周全”,因抢劫被判入狱7年,正在江西一监狱服刑。据了解,因为在狱中表现伪装积极,多次得到监狱的减刑奖励,按照监狱为他申报的减刑幅度,他于当年5月就可以刑满释放。但不久前,他殴打同监室的服刑人员,被法院判决加刑一年。如果再晚一些,成瑞龙可能就出狱了。江西省公安厅刑侦官员表示,成瑞龙的社会活动就是以犯罪为生活,是一名典型的职业犯罪高手。2010年11月2日,成瑞龙在佛山殡仪馆被注射执行死刑。

成瑞龙自小性格暴戾,经常打架斗殴和小偷小摸。1993年因盗窃作案被佛山市公安机关查获,送强制劳动教养2年。1995年起开始在广东佛山、肇庆和广西北海等地实施绑架勒索、抢劫等暴力犯罪,杀害警察、群众各1名。庭审中,成瑞龙还一度语出惊人。他称,有人说他杀人是为了报复社会,但是如果他真的对这个社会有报复的话,也许今天不是13个人的生命,而是130个人。“我每次都是自己有生命危险的时候,才会去剥夺他人的生命。虽然这是很自私,但是自己的生命是最大的,对于一个无关的人,不是他死就是我活。”

成瑞龙命运的第一次转折,是他因在学校跟校长的女儿恋爱和在校表现差而被学校开除。被学校开除后,其父决定让成瑞龙去报名参军,参军是彼时当地农村孩子失学后都会考虑的一条出路。可到公布录取结果时,他却意外出局。“当兵对我来说是最大的梦想。如果说我真的不行,那还可以,但是有人比我更不行,却都可以,让我感觉到这个社会就是有关系好多事情也能摆平。”“在我成长的过程中,被我非常信任的老师欺骗而被学校开除,以及在征兵过程中被别人挤下,这两件事对我的影响最大。也许从这两件事以后,我就慢慢开始对社会有些排斥和憎恨的感觉”。

邻居透露,成瑞龙小时候打架,其父总让他在木凳子上罚跪,“认了错”再起来,可成瑞龙很倔强,常常跪了很久也不低头。其实,直到A级通缉令高悬,很多乡亲都还很难相信,这个只是有点“争强好斗”的孩子怎能犯下如此“滔天大罪”?“来伯”以前也住在成瑞龙家隔壁,对这个孩子,他的印象就是“脾气非常倔”,打架斗殴是常有的事。大概在成瑞龙12岁的时候,他在一亲戚家挂了一个沙袋练拳,“他出拳很重,几个扶沙袋的同龄人扶都扶不住”。据其初中时代的班主任黄老师介绍,成瑞龙学习基础比较差,身体壮实,喜欢打架,但都比较尊重老师,不在自己班里闹事。成瑞龙一路“打到初三”,学校最终以“打架斗殴”开除了他。

据透露,成瑞龙对家属没能来送他最后一程表示遗憾。佛山中院一名人士透露,在执行死刑前,成瑞龙写下了大批留给家属的信,其中还有一封专门给他儿子的遗书,成瑞龙表示希望这封遗书能送到儿子手中。成瑞龙的哥哥回忆,1993年,就在成瑞龙因盗窃送劳动教养之前,杨某怀了孕。当成瑞龙身陷高墙时,杨某独自生下了儿子。但两人一直都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如今的杨某,一个人守着儿子过活。办案检察官撰文披露,在死刑执行前,我清晰地记得成瑞龙的最后一句话——“为什么我的家人没有来?”法官对他解释,一则他的家人不愿意出现;二则在死刑执行现场也不适宜让家属观看。

罪犯成瑞龙表白:我也想过,如果我没有走到今天这一步我的人生会是什么样子,但是我走错了,想这些也没有用。我想我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还是因为我太急功近利了,想着干违法犯罪的事情来钱快点。我不敢长时间待在一个地方,不敢跟家人联系,每到一个地方就得换一个名字,不然心里就不踏实。晚上老被噩梦惊醒,每天都担心被抓,看见穿警服的就躲得远远的。犯案以来,不敢给家里写一封信,去一个电话,对家人的日夜思念和对受害人的忏悔整天折磨着我,让人彻夜难眠,每天都梦见被抓。由于逃亡的时间太长,他甚至忘记了母亲的名字,只记得姓氏。逃亡期间,也谈过两个对象,一旦到了谈婚论嫁,就想尽一切办法跟人家分手。我知道,被抓是迟早的事。

评析:抓获成瑞龙的最大亮点,是阻止了罪犯可能对群众与干警的无情杀戮,消灭了一大社会安全隐患。而这个隐患的可怕,罪犯也说的很清楚。成瑞龙庭审中称,有人说他杀人是为了报复社会,但是如果他真的对这个社会有报复的话,也许今天不是13个人的生命,而是130个人。“我每次都是自己有生命危险的时候,才会去剥夺他人的生命。虽然这是很自私,但是自己的生命是最大的,对于一个无关的人,不是他死就是我活。”显见,罪犯把杀人理由言之凿凿。《导论》指出:所谓种种理由及其产生,或油然而生、或牵强附会、或极力搜寻,这个过程其实也是之我的肯定途径之一,肯定是之我的意志。需要指出的是,杀人犯、法西斯党徒、邪教分子等等,通过歪曲事实编撰合乎他们行动的理由和逻辑,为他们的犯罪作恶去背书,由此达成其之我肯定或暂时的自欺性、强制性之我肯定。于此,肯定只要达成,罪犯杀人就没什么精神障碍了,觉得应当应该如此!所以,罪犯的危险就在于此。(题外话说点,刑罚上的死刑及执行是否需要点灵活和弹性呢?)

罪犯因为之我恨而犯罪,也因为恨而露出马脚走向终结——所谓‘按照监狱为他申报的减刑幅度,他于当年5月就可以刑满释放。但不久前,他殴打同监室的服刑人员,被法院判决加刑一年。如果再晚一些,成瑞龙可能就出狱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他少时就埋下了恨的种子。例如,其父总让他在木凳子上罚跪,“认了错”再起来,可成瑞龙很倔强,常常跪了很久也不低头。大概在成瑞龙12岁的时候,他在一亲戚家挂了一个沙袋练拳,“他出拳很重,几个扶沙袋的同龄人扶都扶不住”。成瑞龙一路“打到初三”,学校最终以“打架斗殴”开除了他。最终的结果是,校长女儿未婚为他怀孕并生下了儿子,此时他却在劳改农场里接受改造。至于被开除以及当兵不成,根本就成不了他仇恨社会或堕落的理由,军队里能要这样的兵吗?!学校能容这样的学生一直捣乱下去吗?所谓“也许从这两件事以后,我就慢慢开始对社会有些排斥和憎恨的感觉”,不过是罪犯为自己犯罪找借口罢了,恰恰这点暴露了罪犯之我已经被恨覆盖,是其之我出问题的明证。《导论》强调,通过恨,之我或许能够燃起点火苗;通过恨,之我对外宣示了存在。在大众及世俗层面,之我的恨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但如果之我一味地凝固在恨里不能自拔,那么之我就会变形变态,进而引发思维产生消极情绪和想法,误导人走向反社会、反人类的叛逆歧途。

根据案情看,罪犯当初的犯罪动机就是劫财。一如罪犯的表白——我也想过,如果我没有走到今天这一步我的人生会是什么样子,但是我走错了,想这些也没有用。我想我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还是因为我太急功近利了,想着干违法犯罪的事情来钱快点。于此,《导论》<欲望之矛>也有相似观点——现代人依旧如迷途的羔羊,暴风雪来了,还在咩咩地费尽心机……需要指出的是,随人类发展的全球化、网络化,以及社会价值游戏规则、政治与经济制度的畸形化、物欲化,人类精神家园已经残破,之我正悄悄躲在浮华下偷偷悲鸣,就像找不到家又做错了事的孩子。尽管如此,受生存压力、畸形制度与畸形价值观的惯性使然,欲望让人忽略或难以顾及之我,人类对之我不光无知而且更加麻木,之我反作用于人类及世界的将会是难以逆转的嗟叹。

对于罪犯而言,活一天就是逃亡一日,因此其之我时时也濒临坍塌——我不敢长时间待在一个地方,不敢跟家人联系,每到一个地方就得换一个名字,不然心里就不踏实。晚上老被噩梦惊醒,每天都担心被抓,看见穿警服的就躲得远远的。犯案以来,不敢给家里写一封信,去一个电话,对家人的日夜思念和对受害人的忏悔整天折磨着我,让人彻夜难眠,每天都梦见被抓。由于逃亡的时间太长,他甚至忘记了母亲的名字,只记得姓氏。据悉,逃亡期间,罪犯还也谈过至少两个以上的对象。值得一提的是,罪犯对爱还是情有独钟的。据透露,成瑞龙对家属没能来送他最后一程表示遗憾。在执行死刑前,成瑞龙写下了大批留给家属的信,其中还有一封专门给他儿子的遗书,成瑞龙表示希望这封遗书能送到儿子手中。不论逃亡之途,还是监牢待斩,罪犯依然对爱怀有追求,主要原因是其之我太寒冷阴暗,企望在爱的摇篮让之我取暖歇息,以此好为他逃命之旅充电打气。直至临死,罪犯都满怀生的欲望,所谓写下了大批留给家属的信,字里行间就是其之我的影子,忏悔的背后还是一个个“活”的挣扎。罪犯不惧怕死,因为其之我已经坍塌;但他十万分想活,因为其之我的肯定如初。所以对于社会来讲,他便是最可怕的敌人。


熊振林——哀怨种子


罪犯熊振林被称作杀人恶魔,在15个小时内连杀8人,其中有长期为他打工的雇工、有聋哑人,也有上门来卖废品的村妇,还有他多年的情人,甚至有2岁的婴儿。杀害他们的原因,有的是为了练胆,有的是为了报复,有的是因为“拈不上筷子”的小矛盾。据警方侦查和熊振林本人的交待,熊振林每杀一个人,都要认真确认对方是否死亡,一有怀疑就再用渔叉刺胸、用斧头砸头,即使对2岁的婴儿也不例外。档案显示,熊振林1974年出生,童年孤单。1992年,因打架被就读的技校开除,此后跟着父亲收购废品。1996年,与洛阳镇人刘季华结婚。2005年左右,成了镇上有名的“破烂王”。大约在2007年,与来店里卖废品的朱德清“好上”。2008年9月,与刘季华离婚。2009年1月4日晚,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洛阳镇发生特大杀人案,共8人遇害。经侦查,警方确定犯罪嫌疑人为熊振林。

据警方介绍,熊振林脾气暴躁,喝酒之后经常殴打妻子。案发的上半年,熊振林和妻子离婚,想和关系较好的死者朱某结婚,遭到拒绝。熊振林想回头和妻子复婚,又遭拒。警方初步分析,求婚遭拒,可能是熊振林杀害朱某的动机。罪犯前妻向媒体透露:熊从小就生活在一个单亲家庭,他跟随父亲长大,养成十分孤僻的性格,结婚后在家里他说一不二,而且经常打人;开办回收站后,他总担心被人劫财害命,每天睡觉时枕边都要放一把斧头防身。他嗜好看军事杂志和警匪片,在家庭条件好了以后,他每年都要订阅军事杂志。而在虎口逃生的老余看来,这次脱险完全是靠运气。他没有挨过熊的殴打,但经常看到熊体罚工人,老余曾多次制止,这引发了熊的不满。“事发当天晚上,熊叫我开门去修电线,因为天气太冷,加之天黑看不见,我没有答应。”老余对熊的评价是,几乎看不到他有知心朋友,他总是担心别人贪污他的钱,怕有人伤害他。

在看守所中,他写了一封给律师和记者的《申请书》。1月29日,他又接连写了两封《悔过书》。《申请书》写道:1、事发时被告喝了过量的酒,有刑警的笔录和照片为准;2、被告半年来精神忧郁,晚上老睡不着觉,建议进行鉴定。3、被告认罪态度良好。4、被告愿尽最大力量赔偿。5、被告认为今年为建国六十周年,党和政府会不会大赦?请求给一次生的机会,感激不尽!熊振林在《悔过书》中写道:我其实是一个本性并不坏的人,只是因为婚姻受到挫折、感情受到打击、生意失败,在酒精刺激下做了坏事,给别人的家庭带来了伤害,我深表后悔和自责!深表歉意并愿意积极赔偿!我这个人聪明、善良,头脑灵活,吃苦耐劳,而且年轻力壮,恳求党和政府给我一个生的机会。我会加倍努力,回报社会,多做一些对国家和社会有益的事。逝者已去,我深表自责和歉意!党和政府如果能给我一个生的机会,让我在劳动中自责,在汗水中灵魂受到鞭打,心灵得到洗礼,获得重生,我感恩不尽!

评析:查阅资料,发现罪犯的出生背景非同寻常。大致的情形这样:熊振林在家排行老四,绰号“熊四”,但在其母詹红英眼中,他却是个“独生子”。上世纪70年代,詹红英的前夫在“文革”中投湖自尽,留下3个儿子。后来,詹红英转到邻近的洛阳镇教书,在那里认识了贯庄人、在洛阳镇手工联社做铁匠的熊大英,两人结婚后,1974年有了儿子熊振林。时年35岁的余家志曾和熊振林同窗4年,他的记忆中,熊性格比较活泼,学习成绩不差,就是说话阴阳怪气,好出风头,老搞些滑稽的事。童年时期,余家志和熊振林经常去河边玩水,“他报复心很强,吃不得亏,你要用水击他,他非要搞过来,那时就看出不是一般的好胜!”“熊家三代都是独子,小时候对熊振林也是百般娇惯,养成了他经常对父母吼来吼去的性格。”而且婚后不久,詹红英就回到了贯庄教书,熊大英则一直住在洛阳镇,熊振林跟着母亲直到读完技校,“小时候就没跟爸爸住”。

报载,贯庄多位老年人透露,詹红英和熊大英结婚后,关系不太融洽,“女方文化高,能力强,两个人不般配,长期分居。”詹红英也承认,熊振林小时候很孤单,3个哥哥比他大很多,都在外工作或读书,他也很少与父亲相见,“跟我的关系也算一般。”1992年,在随州市技校刚读一年的熊振林,因打架被学校开除,此后便离开母亲,到10公里外的洛阳镇,跟着父亲收购废品。被抓后,记者问:既然你爱她,那为什么要杀朱德清?熊犯说:得不到的葡萄,我宁愿捏碎它。

可以读出,罪犯的母亲是个哀怨的女性,前夫死了,与现在的丈夫又难以般配且分居,而给予“熊四”的既有爱也有哀怨,所以同学感觉“熊四”阴阳怪气。其母所谓“跟我的关系也算一般”,说明母子彼此存在抵触,原因在于家庭关系畸形,而所谓‘好出风头、搞些滑稽’就是其之我阴晦的反证。至于“那时就看出不是一般的好胜”、“对父母吼来吼去的性格”及至因打架被学校开除,则为其之我之恨的发酵乃至膨胀丢下了注脚,其之我若不为恨的藤蔓紧裹,就不可能作起案来那般的歹毒血腥。所以说,从罪犯诞生的那一刻,这个罪恶的怪胎就铸定了。女人啊,千万不要拿哀怨孕育孩子、哺育孩子、养育孩子,孩子虽然说不出,但他绝对感觉到、也绝对吸收到——你的哀怨,在哀怨里泡大的孩子,将来不是怪才就是“怪胎”。

罪犯跟随父亲收购废品三年后,其父熊大英因患肺结核去世。次年3月,熊振林经人介绍和废品收购站附近做早点生意的洛阳镇人刘季华结婚。医学常识指出,生活贫困、居住条件差、以及营养不良是经济落后社会中人群结核病高发的原因。而罪犯长期从事废品收购,也居住在废品环境之中,时间长达17年整,因此身体很可能遭受重金属及化学品污染侵扰,由此对其生理器官及神经系统造成损伤。罪犯婚后一直没有孩子,这进一步加大其抑郁,因为在乡镇环境没有后代人格上是低人一等的。其之我昏暗压抑,表现在——总担心被人劫财害命,每天睡觉时枕边都要放一把斧头防身;几乎看不到他有知心朋友,他总是担心别人贪污他的钱,怕有人伤害他,及打骂体罚帮工等。也就是说,罪犯是个抑郁重症患者无疑,之我的阴暗畸态是个不争事实。

既然如此,那么最好最实用的良方就爱!把之我装进摇篮里,在爱的抚慰下之我自身的状态和形态就会得到改善,人于是感到幸福四溢、心情愉悦。从以下对话里,也可看到罪犯在此方面的诉求——记者:你一生中最大的愿望是什么?熊:生意好,有自己的子女,有一个爱我的人。记者:你为什么跑到海南去?熊振林:那里很暖和,是天堂。记者:要是没被抓到,你还准备去哪里躲藏?熊振林:四川和广东。记者:为什么去四川?熊振林:听说那里找“婆娘”很容易,我想结婚。记者:那广东呢?熊振林:广东老乡很多,当老板的也多,去了可以发财。记者:你为什么很绝望?熊:生意、生活、婚姻,一切都很绝望。《导论》指出,失恋之所以会出现诸多的不良反应,归根结底在于,失恋者之我因倾覆了“安身”的摇篮,之我处于所谓的“失重”状态,进而造成人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与行为。可是,对于一个之我为恨萦绕并厚厚包裹人来说,在之我摇篮打翻之后,很可能将“情绪与行为”付诸实施——“得不到的葡萄,我宁愿捏碎它。”一般人说说可以,但能真正去做的只有那些之我长期为恨盘绕者才有这个可能。而本案中的罪犯,就属于此类。

熊振林在《悔过书》中写道:我其实是一个本性并不坏的人,只是因为婚姻受到挫折、感情受到打击、生意失败,在酒精刺激下做了坏事,给别人的家庭带来了伤害,我深表后悔和自责……在其前妻叙述中,也强调罪犯喝酒后好滋事打人,于此可以推断——酒精对罪犯那晦暗阴冷、为恨紧绕、中毒游离的之我可谓雪上加霜、火上浇油,令其濒临崩塌,终至悲剧发生了。《导论》指出,抑郁让之我昏暗,及至穷途末路,此刻的之我濒临或短路、或坍陷、或疯癫,患者痛不欲生,甚至还爆发意外事端,而一些暴力事件就有‘之我压迫’的因素,这是所谓‘之我压迫症患者’为反抗压迫而由之我兴风作浪造成的,某种程度来说,是之我活的意志使然,事端的爆发则听任思维判断选择。就熊振林来说,酒精仅是引信,其罪恶的炸药包早就蓄积已久了。一如那位哲人所言:无论是谁与这些怪物搏斗,都需要了解他们还没有成为怪物的过程。(可参阅前篇<杨树明——梦游杀人>)


刘爱兵——寻根复仇


案件案情:2009年12月12日5时许,寂静的湖南安化县高明乡阴山排村,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血案:漆树组13名村民被人枪击、刀砍、火烧身亡,2人受重伤,死者中有凶手的父亲,6栋木质房屋被付之一炬。13日,罪犯刘爱兵被搜山的警员在安化县清塘镇一座山头上擒获。媒体感慨,一个外出务工青年,从中国贫穷落后的山区,到经济最活跃的沿海城市谋生,命运多舛。当他最后一次回到生他养他的家乡时,以两支枪、一场火结束了13名亲人邻里的生命。村民们说,死者几乎都是看着刘爱兵长大,跳出农门,前往小镇,抵达沿海,最后又回到家乡。离开乡村近十余年,经历了怎样的命运,为何重返故土血洗乡亲?

刘母节俭、絮叨;刘父好酒、爱赌。记忆中,父亲拳打母亲的镜头总是难以抹去。获知父亲的暴力在一步步升级,为避免弟弟妹妹心理受到刺激,在外打工的姐姐刘晓娟动员母亲自立。不久,母子们在安化县梅城镇开始了另一种生活。其时,刘爱兵已入读初中,为弥补家用,刘母开始在梅城镇做起小生意。接下来的一件事,让这个家庭一直耿耿于怀。事情缘起好强的刘爱兵未遵守课堂纪律,跟老师顶嘴,被体育老师狠狠地掴了一记耳光,头被拳头猛捶了一下。这件事被告上了法院,刘爱兵虽然获得300元赔偿,但在他看来,这是一件极为屈辱的事,刘母也一直絮絮叨叨,刺激了儿子的自尊。刘爱兵中学毕业较为顺利,考上了省城一所美术学院的自费生,随后弃学外出打工。

报载,刚满18岁的刘爱兵独自来到广东省东莞市,凭借一米七八的身高和端庄的相貌,获得了一份在酒店当保安的工作。当工作快满一年时,刘爱兵突然提出辞职。后经人介绍,刘爱兵在广东虎门的一家化工厂找到了一份差事。进厂后,虽然加班辛苦,但他似乎得到了一种归宿感,心情开朗。3年后,刘开始给姐姐打电话,说体力不支,有时会感觉到头晕、胸闷,他怀疑被毒气感染。刘爱兵再次回到安化梅城,但不久又再回广东。因为担心化工厂里的毒气伤害,他到广东后还是找到了老本行,做起保安,后因与上司发生矛盾辞职。这种断断续续的工作经历,让刘爱兵感到了一种失落。直至他用不多的积蓄买了一辆摩托车,在东莞跑起了摩的,才开始感觉到身处异乡的快乐。他曾打电话兴奋地告诉姐姐,这段时间是他最开心的日子,自由得很,没人管,还有余钱。

在外漂泊多年后,刘爱兵回乡与同镇姑娘肖晓茜相识。2002年,肖晓茜未婚先孕了。两人匆匆赶到计生部门去领取准生证,因为缺少相关手续,遭到拒绝。在肖晓茜看来,当时只要塞给有关人员几百元,说些好话,就能解决问题。可是,刘爱兵却怒火中烧,大吵起来,后来政府工作人员前来调解,才得以平息。事情闹得很不愉快,第一个孩子就此放弃了。此事让肖晓茜深受打击。但是,在她看来,这份初恋,应该珍惜,她愿意付出更多。2002年,她和刘爱兵领取了结婚证。婚后,肖晓茜开始重新认识刘爱兵,发现丈夫其实朋友很少,内心孤僻让两人后来生活中显露分歧。有一次,肖晓茜无意间翻开了刘爱兵的日记,内容令她心惊肉跳,里面记载了大量刘爱兵老家村邻间的恩怨。丈夫在其中吐露,如果有哪一天不想活了,或活不去了,“就将他们杀了”。

结婚不久,刘爱兵就和母亲大吵起来,将母亲家的电视机、风扇、洗衣机全部砍坏。刘疯狂的举动将周边人吓得四散奔走。肖晓茜认为,刘的父母长期不和,又多年分居,喜欢赌博的父亲,还将家中林地和房产卖光了,让刘爱兵感到失望,对此却无能为力。婚后,生活与经济困难接踵而来。刘爱兵在一次外出回家途中,不慎摔断了腿,在岳母家躺了两个多月,全靠妻子和岳母照顾。肖晓茜的母亲喻田吾回忆,一家人待他很好,悉心照顾。让她怎么也想不到的是,当刘爱兵的腿刚好,居然提出了离婚。喻田吾质问女婿为何离婚,有没有考虑孩子只有4岁?刘的回答较为生硬:“自己都顾不了,哪里还能顾得了其他人?”“当时,我记得他对我说过,一个人,如果只能挑50斤重的担子,你让他挑100斤,他肯定挑不动,就会扔掉一些。”肖晓茜说。最终,拗不过刘的坚持,两人协议离婚,儿子归肖家抚养,刘支付孩子抚养费每月300元。肖说,刘爱兵一次都没给过……

随后,刘爱兵又去广东打工一年无果而返。有一天,刘爱兵精神恍惚地对母亲讲,他要去深圳看儿子,并说“有人抢走了他的儿子”。其母说,有几天时间,她做的饭儿子也不吃,说有毒,白天躲在屋子里,晚上偶尔出去一下。后来,刘爱兵的姑姑得知刘爱兵的情况后,跟刘父商量,让刘回到老家阴山排村休养一段时间。“他走的时候带着一把刀,一根绳子,说要防身。总是躲在他父亲身后,说是怕有人追杀。”回到乡下后,刘爱兵和父亲刘必方之间有怎样的故事?在乡村生活的近两个月中,父子究竟交谈了什么,又产生了什么样的争议,让刘爱兵在12月12日凌晨萌生杀机?至今村里无人能说得清楚。媒体说,无法得知刘爱兵对父亲的积怨如何转化为对邻人的仇恨,现在能看到的一个事实是,除去救火被杀的两人外,其他死亡者的家庭都和刘爱兵的父亲有过经济往来,其堂叔刘树生曾购买其父刘必方的林地,刘省吾曾购买其父刘必方的木屋。“他在外面混得很失败,又知道他父亲赌博把房子和树都卖了,心里更不平衡了,觉得村里人占了他爹的便宜。”村人推测,刘爱兵多年不回家乡,对家乡的情况也不甚了解,他总认为是邻里在唆使其父把家里的一些木材和房屋折价贩卖,因而心怀怨恨。也有一种分析认为,没尽头的贫困是酿成悲剧的重要原因。

评析:首先,罪犯所出生的家庭是个没有温暖、充满怨恨的地方。其父好酒爱赌、拳脚相向,母子们的逃离,则让恨彻底地烙在了罪犯其之我的“肌肤”上了,恨犹如纹身一般。接着两件对罪犯影响甚大:一是,被体育老师狠狠地掴了一记耳光,头被拳头猛捶了一下;二是,3年后,刘开始给姐姐打电话,说体力不支,有时会感觉到头晕、胸闷,他怀疑被毒气感染。以上遭遇,很可能对罪犯大脑造成器质性损伤及脑中毒,进而影响之我及其状态,而这又势必反作用神经思维,进而酝酿出精神疾病及病灶温床,为罪犯实施犯罪推波助澜。

罪犯之我灰暗游离,这与其生活工作压力有关,也是其大脑伤病后遗症逐渐释放的表现。例如,工作因矛盾屡遭辞退,为小事“怒火中烧”,将母亲家的电视机、风扇、洗衣机全部砍坏、将周边人吓得四散奔走等。发展到婚后不久,罪犯其之我开始拒绝爱——刘爱兵在一次外出回家途中,不慎摔断了腿,在岳母家躺了两个多月,全靠妻子和岳母照顾。肖晓茜的母亲喻田吾回忆,一家人待他很好,悉心照顾。让她怎么也想不到的是,当刘爱兵的腿刚好,居然提出了离婚。所谓——“自己都顾不了,哪里还能顾得了其他人?”“一个人,如果只能挑50斤重的担子,你让他挑100斤,他肯定挑不动,就会扔掉一些”,其实这些并不是离婚最大的真实理由,因为其之我灰暗游离得一塌糊涂,之我的摇篮——爱,此时也不能够抚慰其之我了,既然这样就掀翻摇篮来作为抗争——所谓以毒攻毒——之我活的意志使然!但这却为随后的惨案铸下了伏笔。《导论》指出:一个人,如果之我连爱都排斥,那么这人之我必是阴暗扭曲的,性格性情如同冷血动物,在某些情况下对社会和他人危害极大。

之我动荡游离必将造成精神思维错乱,而罪犯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返回家乡的——所谓——“有人抢走了他的儿子”。“他走的时候带着一把刀,一根绳子,说要防身。总是躲在他父亲身后,说是怕有人追杀。”以及,她做的饭儿子也不吃,说有毒,白天躲在屋子里,晚上偶尔出去一下。记得,罪犯曾在日记里吐露村邻间恩怨:如果有哪一天不想活了,或活不去了,“就将他们杀了”。也就是说,罪犯把这些想法最终付诸了实施。那么,这个成天怕别人追杀的“胆小鬼”是如何变成恶魔的呢?在中国有两句成语——衣锦还乡、光宗耀祖,对罪犯而言什么也没有,连老婆孩子也丢了,与其父处境和局面相似。而与其父相比,其之我则更是病入膏肓般阴暗扭曲。此刻,周遭近亲近邻的哪怕一小句话、一个表情、一个眼神,对罪犯来说通过其思维处理放大,对其之我的刺激都相当敏感。在屠夫杀人犯马加爵自白里,《导论》<偏狂之我>有这样一段叙述:我的心很痛,我的泪悄悄的落下了,我是一个坚强的人,我不曾被艰辛贫苦生活打败,可是当我的人格尊严被人糟蹋的不成样子的时候,当我的过去的伤痛被人再次拿出来嘲讽的时候我的心滴血了,践踏我竟然还是平时关系稍微好点的同学以及老乡!

就本案而言,也就是说,父老乡亲是罪犯成长的见证者,在对罪犯之我评价上固然占有重要地位,罪犯生于斯长于斯,当然看重这个评价。既然看重,那么这个评价对之我的冲击必然大。就罪犯的现状来看,其之我必将遭受打击,而那些与亲邻所谓的陈芝麻烂谷子事情,则令实施犯罪时罪犯之我的肯定更加坚固。《导论》<之我之歌>指出,我的唯一性,不论是自己还是外人都一致认同,人们对待所谓——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少小离别寻根故里的等等,并不会因此而对其“之我唯一”有丝毫改变或动摇。在此也要提醒,‘之我唯一’如果动摇了,或者过分‘唯一’之我——唯我独尊,人的精神便会出现障碍和麻烦,严重的以致切断之我与思维联系,任由疯癫或逆施行为发生,在道德层面表现为决绝、绝情、残酷、变态及六亲不认等。这些叛逆,实则也是之我活的意志使然,是之我回应‘唯一动摇’的挣扎。总之,活的意志是之我的最根本意志!就本案看,罪犯最终用血与火祭亮了之我,可是畸形扭曲的之我在废墟里已经无法爬起来了,而其嗜酒如命的好赌父亲,自从播下这粒被酒精玷污的种子,静谧的山村就注定躲不过这场灭顶的血光之灾了。


张云良——无底深渊


案件案情:2009年6月5日8时许,在四川省成都市三环路川陕立交桥进城方向下桥处,一辆9路公交汽车突发燃烧,造成乘客中27人死亡、74人受伤。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全力以赴,开展了大量的勘查检验、侦查实验和走访调查工作。经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认定成都公交车燃烧事件为一起故意放火刑事案件,烧死在车内后部的张云良是故意放火案的犯罪嫌疑人。警方介绍,今年62岁的张云良是江苏省苏州市人,案发前暂住成都市。他在江苏原籍嗜赌,长期不务正业。2006年到成都后,主要经济来源靠女儿资助。2009年,女儿因其又嫖又赌,减少了给他的生活费,张云良遂多次以自杀相威胁向家人要钱,并流露出悲观厌世的情绪。6月4日,其与女儿通话中表示“明天我就没有了”“跟别人死的方式不一样”等内容。6月9日,其家人收到了张云良案发前从成都寄出的遗书。经调查,6月5日7时40分左右,张云良携带装有汽油的塑料桶在9路公交车天回镇始发站上车。有乘客证实当车辆由北朝南向城内方向行驶至三环路川陕立交桥处时,张云良在车内倾倒所带的汽油,并点燃引起车辆燃烧。

记者爆料,罪犯原单位负责人陆矿长说,“大概是1976年左右,张云良跟人去了广州一带。”当时,张云良做生意不在行,就跟在老板的后面打杂。自从这一出去后,张云良和原来发生了巨大变化,“出去好像不想家,很少回来,没有家庭责任感。并在外面学会玩了,喜欢嫖娼。”吴县铁矿当时是国营单位,张云良长期离岗,也没有再回到单位。1977年左右张云良被开除。陆矿长说,他时任矿长,开除手续是他经手办的。陆矿长说,张云良自从外出后有点“六亲不认”,“妻子、孩子不顾,连父母去世了都没回来。”据悉,张云良在成都曾多次对人透露,他女儿一个月给他寄3000元用于治病和生活,后来被他朋友回去说了又嫖又赌后,才改寄1000多元。张的一名老乡说,有些时候为了向女儿要钱,他会让老乡帮助自己给女儿打电话,说自己病得厉害,再不寄钱就要死。老乡对这个做法也不以为是。至于嫖,多数的邻居持怀疑态度,“他是那种打屁都还要人按出来的人,还咋嫖?”张云良此前房东,怕他病恹恹死在家里不吉利,不愿意再租房给他,因此他才搬到了现在的房东这家。在当地,有些租客是长期病号,死在出租屋里时有发生,很多人都不愿把房子租给这样的人。此处租住房屋的主要是——做生意的、搞货运的、看病的、做工的都有。

在家乡,罪犯的家庭收入并不差。张云良死前每月可以领到130元的补助金和390元的土地占用补偿金,另外还有集体每年分红。张云良户籍所在的阳山花苑一处房屋已出租给人,他家另外三套在该小区的房子据说也租了出去。而师古浜的老房子,两个女儿出嫁后,就剩张云良妻子独自居住,后来女儿将母亲接到市区,这套房也外租。张云良开始离家的时候,两个女儿都很小。据熟悉他女儿的人透露,虽然父亲没怎么照顾过他们,但他要钱时,两个人还是满足要求。她们还一直劝他回来安享晚年,但张云良没有把女儿的话当回事,后来两个女儿也心灰意冷了。张云良在成都的落脚点是大湾村——成都市金牛区天回镇大湾村4组,紧挨成都军区总医院,是条喧闹的市井小巷,商铺众多,尤以旅店业最为旺盛。接近小巷尽头的一座两层农民房最左下角,一扇木门的背后,是一间不足17平米小屋。犯罪嫌疑人张云良最后的日子,正是在这儿度过。屋内简陋、单调,一如他的生活。在这里,他被称作“张大爷”。打麻将、斗地主,邻居眼中,这就是张大爷日常的活动。

媒体采访指出——麻将馆老板胖大姐与一帮邻居对张云良的印象包括:没有怪癖,酒量一般,穿着普通,不会让人感觉寒酸,也不富裕。“似乎是个爱干净、爱美的人”。他尤其在乎自己的皮肤,总是指着别人的手跟自己比较,邻居们记得,他会说:“看看你们这些女人的手,那么粗糙,我的手平时都是用苹果皮敷的。”理发店老板回忆,“张大爷”去理发店洗头,发觉他脸上黏糊糊的,却不让用水冲洗,“他说那是用水果敷脸留下的”。他从不擦化妆品,都用纯天然的,会自己把苹果皮和梨皮敷在脸上、手上护肤。甚至,他洗头连洗发水也不用,直接用白水冲。张大爷还给人印象深刻的,就是整天一副病恹恹的样子。与他相识的人,对张云良的脸色描述最为一致:脸色蜡黄,没有血色,没有人说得清他究竟犯有什么病。他有痛风病,走路有些跛脚,喜欢随身带一个茶壶,有时泡茶,有时喝药。他平时抽10块钱一包的“阳光骄子”(一种女士烟),其他人散的烟他不要,说自己身体不好只能抽自己的,烟量一般。很少在外面吃饭,都是自己做饭,吃得比本地人讲究一些。

然而,张云良被认定为纵火者时,老家吴县铁矿工友陆凤祥说并未感到意外。当年在矿上发生的一起盗窃,将张云良不凡的一面深深地刻进陆凤祥以及其他工友的记忆中。据说有一天,张云良发现自己的手表不见了,便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那是一块昂贵的上海牌手表,在当时吴县铁矿已算得上一起大案,于是警方和矿上的职工成立了联合调查组着手破案。很多人被怀疑,一名老工人还因此愤而辞职,然而案情长时间没有一点进展。陆凤祥说,张云良这时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他自己来破案。“他真的找到了小偷,而且做得很聪明,他并未自己去处置,而是再次向派出所报告,让公安去抓人。”小偷原来就是调查组中的一个工人。张云良拿回手表后,又做了一个更惊人的决定:他要“扮演”一次小偷,而这样做目的仅仅是为了让派出所难堪。他拿了两个工友的两块手表,工友报案后,与之前一样,派出所迟迟未能破案,两周后他又将手表物归原主。

评析:首先判断,罪犯可能是个老牌同性恋,而且身患“艾病”即将完蛋。判断来自以下几点:1、“大概是1976年左右,张云良跟人去了广州一带。”当时,张云良做生意不在行,就跟在老板的后面打杂。2、陆矿长说,张云良自从外出后有点“六亲不认”,“妻子、孩子不顾,连父母去世了都没回来。”3、在当地,有些租客是长期病号,死在出租屋里时有发生,很多人都不愿把房子租给这样的人。此处租住房屋的主要是——做生意的、搞货运的、看病的、做工的都有。(附近有军队医院)张云良此前房东,怕他病恹恹死在家里不吉利,不愿意再租房给他,因此他才搬到了现在的房东这家。4、“似乎是个爱干净、爱美的人”。他尤其在乎自己的皮肤,总是指着别人的手跟自己比较,邻居们记得,他会说:“看看你们这些女人的手,那么粗糙,我的手平时都是用苹果皮敷的。”理发店老板回忆,“张大爷”去理发店洗头,发觉他脸上黏糊糊的,却不让用水冲洗,“他说那是用水果敷脸留下的”。他从不擦化妆品,都用纯天然的,会自己把苹果皮和梨皮敷在脸上、手上护肤。5、与他相识的人,对张云良的脸色描述最为一致:脸色蜡黄,没有血色,没有人说得清他究竟犯有什么病。他有痛风病,走路有些跛脚,喜欢随身带一个茶壶,有时泡茶,有时喝药。他平时抽10块钱一包的“阳光骄子”(一种女士烟), 其他人散的烟他不要,说自己身体不好只能抽自己的。

那么,这个邪恶的同性恋者是怎样堕落成人渣的呢?先从盗窃案说起,这其中暴露了罪犯之我的两个特性。一、所谓“他要“扮演”一次小偷,而这样做目的仅仅是为了让派出所难堪”,说明其之我的恨非常突出,在那个年代与政府玩这样把戏,若失手了代价将十分悲惨。《导论》指出,恨是与生俱来的,是之我面对外界的一种生存本能,是对另个之我(人类与非人类)及外界事物的一种本能性排斥。二、张云良这时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他自己来破案。“他真的找到了小偷,而且做得很聪明,他并未自己去处置,而是再次向派出所报告,让公安去抓人。”……张云良拿回手表后,又做了一个更惊人的决定:他要“扮演”一次小偷……显见,罪犯相当在意自己的“特别”,或说“我的特别”,说明罪犯平时就在寻觅打探“我”——之我。在《导论》<之我之歌>里有这样一段:之我的唯一是人生命最坚决、最坚强的意志符号;即便濒临死亡,人也念念不忘谈及我我我。之我,一直连接并延伸至人的死亡,“我”是唯一。如歌儿所唱:我是我 多么特别的我。

从罪犯生活状态看,他早就失去了同性伴侣,其之我阴晦无疑,而从他狠心让妻子守活寡充当“同妻”,以及上不顾父母下不问子女看,其之我对爱又是拒绝的。《导论》指出,一个人,如果之我连爱都排斥,那么这人之我必是阴暗扭曲的,性格性情如同冷血动物,在某些情况下对社会和他人危害极大。《导论》<手淫变种>则指出,从某种角度讲,同性恋是之我游离者的爱情梦游,或说是之我游离者相互编导的一个自爱游戏。同性恋者彼此将对方当做世俗的我,并拿或凭借这个我去爱自己的那个之我!因此,也可称同性恋为之我自恋症患者,至于成因恐怕来自两个方面——遗传与后天,遗传元素是主因,后天元素是引子。可见,罪犯作为同性恋,其之我的游离性或动荡性倾向较常人大得多,因此心理和情绪波动频繁,尤其在失恋的时候,之我则异常阴暗。

在经济、疾病和情感等现实压力之下,罪犯之我濒临坍陷,于是向女儿多次提出警告式表露——不许减少生活费,不给足钱就自杀,并流露出悲观厌世情绪。于此,要钱是一方面,要爱也是一方面,但彼此都难以相向——双方都不可能容下对方,因为摇篮倾覆太久——朽了。作案焚车的前一天,罪犯宣告:“明天我就没有了”“跟别人死的方式不一样”。随之发生的惨案,既是之我恨的使然,更是之我唯一的唆使。为什么这样说呢?由于其之我深受压抑濒临坍塌,在之我活的意志作用下,对远在千里之外的女儿鞭长莫及,在电话里信里也发泄不了什么,也没什么作用,而死是罪犯唯一能把控的底牌——如<之我之歌>所云:词人曲者都在心里呼唤我是我、多么特别的我,我是万世沙砾当中一颗,感激天生这个我……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于是,罪犯用死威胁,并用死来点亮其挣扎的、扭曲的、阴冷的之我,由此来宣示自尊和尊严,尤其是其之我的不同凡响、与众不同——因为,罪犯这大半辈子都在黑暗里残喘龌龊、作茧自缚。

《导论》<之我之歌>指出,‘之我唯一’如果动摇了,或者过分‘唯一之我’——唯我独尊,人的精神便会出现障碍和麻烦,严重的以致切断之我与思维联系,任由疯癫或逆施行为发生,在道德层面表现为决绝、绝情、残酷、变态及六亲不认等。这些叛逆,实则也是之我活的意志使然,是之我回应‘唯一动摇’的挣扎。注意,罪犯设计了犯罪本身,也着意为之我自设了陷阱,而罪恶的空前残酷则主要源于其之我为恨覆盖得太久、太沉。记得,三十余年前,“他要“扮演”一次小偷,而这样做目的仅仅是为了让派出所难堪”。上回,他挑战的是执法机关,而这次却是几十条鲜活的无辜生命。看来,悲剧的惨剧早在几十年前,在那个黑洞洞的铁矿下面就开始滋生了。还是那位哲人说的好——当你望向无底深渊时,无底深渊也在回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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