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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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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办学国家不投入认为是企业的责任,企业说我本来就是替你办的今后再也不投了,结果,国企教师就成了现在公公不疼婆婆不爱的小媳妇,这个小媳妇并没有因为报酬低消极怠工,这种现状已是对国企教师们的压榨和剥削了,有的企业还要让学校每年上缴“资产回报”,这更是对国企教师敲骨吸髓式的无耻盘剥。
国企办学历史悠久,所谓“国企教师”是指在国企所办学校里,从事职教、成教、中小学、幼教的教师。国企教师的工作内容和性质,与政府职教、成教、中小学、幼教在编教师的工作内容和性质一模一样,学校业务上也受政府不同级别教育行政和劳动人事部门领导,计划经济时代国企教师一直都是被看作“教师”里的一员,国企学校的教师和政府学校的教师可以互调。随着改革开放这场“经济领域里的革命”,在政府经营的国企里从事中小学教育的教师,被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编后仍被看作教师,国企学校职教、成教、幼教教师的“命”忽然之间就被“革”了,因为,政府把这些靠吃粉笔沫干活的人全部摘去了“教师”帽子,当然国企教师也就享受不到《教师法》规定的教师待遇了。
目前,全国国企在职教师据说有60万人,离退休教师6万人,这个群体眼下在人格上、待遇上倍受歧视,基本上相当于改革开放后中共又打了一次右派,据说1957年反右派运动之前,右派一直都是被看作“人民”里的一员,反右以后就成了倍受歧视的专政对象。我手头上有个资料显示:“据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面细致的复查统计,全国被定为右派分子的,实际上是55万多人。到1980年,有54万多被错划的人得到改正,余下的5000人继续甄别。最后的结论是,96人不予平反,其余的全部摘去右派帽子。”(参见“中国学术引擎”http://www.80075.com/mishuwenmi/200807/25-213550.shtml)。也就是说,改革开放后全国55万多右派分子全部摘帽的过程,同时也是全国66万多国企“教师”全部被摘帽的过程,一个是55万人,另一个是66万人,一个是大快人心,另一个是不得人心,区别就在这里。据说右派分子从来都没有停止过上诉,直到帽子被摘掉,我敢断言国企教师也不会停止上访,直到“教师”帽子被重新戴上,国企教师——这个改革后被打的“新右派分子”,他们和老右派谁说不是殊途同归呢。
我们这个民族是一个非常健忘的民族,国企办学对国家做出的贡献不提就可磨灭了吗?据有关资料报道,“国企教师的学历合格率一般都高于当地中小学”。国企教师中绝大部分是由师范院校派遣,国家人事部门分配到国企任教的,或是从普通中小学抽调去的优秀教师。这些教师献身于国家的教育事业,有他们的人事档案作证——他们的编制是教师不是普通员工,国家颁发的《教师证》说明他们的身份是教师。80年代为了稳定教师队伍,国家出台了很多政策限制他们改行。他们中特别是职教教师的贡献,更有理由受到国家的称赞,国企教师是我国基础教育的功臣,是中国职业教育的奠基者和先驱。《教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应不低于或高于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国企教师履行了教师的法定义务,就应当享有教师法规定的法定待遇。可是,国家是如何对待“勤耕耘几十年,桃李满天下”,“为教育事业贡献了自己的一生”的国企老师的呢?政府部门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是说,例如,国企教师不是政府所办学校里的教师,所以不能享受教师法规定的法定待遇。这基本上可以说是把国企教师打入了另册,虽然都是国家所办学校里的教师,可政府对国企教师采取的却是一种身份歧视或人格歧视,这边,政府部门可以为政府所办学校里的教师落实教师法,那边,政府听任政府所办企业里的官僚们肆意践踏教师法,既然政府教育主管部门都不把国企教师当人看,所以企业就更没有理由把国企教师当教师看了。
2002年随着企业所办中小学移交地方政府后,很多企业领导都觉得把中小学上交已经不划算了,留下的职教、成教、幼教学校虽说是负担,但是如果把学校解体、教师们解散分到车间,这些学校的楼房、设备、地皮可是一大块肥肉呀,所以,没有被政府接收的企业办职、成、幼教学校,由于受制于企业在财务、人事、业务上没有自主权,原来办学办得好的这几年也被人为地搞垮了,全国4700所技工学校里1400多所国企技校相继倒闭,昔日里全国范围内红红火火的国企办学,在职业教育方兴未艾形势下纷纷倒闭能叫做正常吗?这是对国家职业教育的戕害对国企教师的极不负责,可怜国企教师们当了几十年“教师”,昨天还在教室上课今天便身着工装,被赶进车间躲在角落里像学徒一样极其别扭地敲敲打打,转眼间变成企业收入最低的工人(随着年龄越来越大,在学什么东西都困难时,却硬要他们去当工人,到车间只能拿最低工资,还随时会被淘汰下岗,他们真的欲哭无泪呀)。国企教师将青春年华献给了人民的教育事业,同时也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政府每年都新建那么多所学校,为什么不能妥善安置这些为国家卖了大半辈子命的教师呢?政府部门“撤并转合”都是这样妥善安置人的吗?
“国企教师”也是所属国家办学的“教师”,他们也应受国家《教师法》的保护。为他们落实教师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呼唤,是法治的呼唤,是良心的呼唤。国企办学国家不投入认为是企业的责任,企业说我本来就是替你办的今后再也不投了,结果,国企教师就成了现在公公不疼婆婆不爱的小媳妇,这个小媳妇并没有因为报酬低消极怠工,这种现状已是对国企教师们的压榨和剥削了,有的企业还要让学校每年上缴“资产回报”,这更是对国企教师敲骨吸髓式的无耻盘剥。一些地处消费水平较高地市的国企学校,有二、三十年教龄毕业于正规大学本科的教师,虽然具有中、高级职称,一个月收入竟然才五、六百元,没有任何奖金和年终奖,也没有其他任何的福利待遇,满工作量全天侯地工作,其收入远不如一个山村小学教师,连一个小餐馆洗碗的小工的收入也不及,他们干了一辈子教师,根本不敢跟其他学校教师比,就是跟学校所在企业的工人也不敢比,教师们的收入这些年来大幅提高,国企教师的报酬却连他们的零头都没有,这公平吗?这合理吗?我认为国企教师是改革改出来的“新右派”,这决不是耸人听闻也绝不是哗众取宠,若问政府明知道不对为什么还要这样做,为啥把人分成三、六、九等特权者持强凌弱,回答只能是历史上的专制统治者历来如此,中国封建社会把全体国民分为九等,毛泽东的新中国把人分为十等——工农商学兵、地富反坏右,邓公的改革本来是可以让国人看到平等的曙光的,但是,不能不说随着改革的深化不平等反而加剧了,不然坊间流行的一首老段子不会这样说:“一等公民是公仆,全家三代都享福;二等公民去租赁,汽车洋房带小姘;三等公民搞承包,吃喝嫖赌全报销;四等公民大盖帽,吃了原告吃被告;五等公民手术刀,豁开肚皮要红包;六等公民是演员,扭扭屁股也来钱;七等公民方向盘,白天黑夜都挣钱;八等公民搞宣传,隔三差五解解馋;九等公民是教员,鱿鱼海参认不全;十等公民老百姓,学习雷锋干革命。”政府所办学校里的教师地位现在提高了,估计他们应该能够认全“鱿鱼海参”,这个段子里没说有十一等公民,看来国企教师只能算十等公民永远学雷锋干革命了。
国家、政府、社会、企业如此对待国企教师,丢的是国家的人伤的不仅是66万国企教师的心,加上他们的配偶就有可能是120万人,再加上他们的家属很可能就是300万人,若加上他们的亲戚朋友也许是500万人,最后加上他们教过的学生最少也得10000万人吧,66万国企教师会对他们的配偶说,这活简直不是人干的,120万国企教师和配偶对他们的孩子说,你们长大以后打死也不能做国企教师,300万国企教师家属说,这个国家是不尊敬教师的国家,500万国企教师的亲戚朋友们偷偷说,千万别让这些穷鬼知道咱新家的门,10000万国企教师的学生们说,这个国家如此对待教师也让我们感到蒙羞……,如果真像我想象的学生们都感到蒙羞,那些炙手可热的大人物就不知道自己的羞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