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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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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十八年前我大学毕业的时候,我就斗胆向我的一个同学放言:只要民主政治还没有真正实现,我的思想二十年内都不会过时……
我早就不大喜欢看报纸了,因为一打开报纸净让我生气,社会的不公正即所谓的阴暗面,会给我带来莫名其妙(有人说这关你屁事)的火气,思想观点的相左,应该是我不看报纸的主要原因。你比如2003年10月15日《大河报》登载:山西日报10月10日消息称,“今年,太原市政府颁布实施了《太原市政府政务公开规定》,在明确政府履行公开义务的同时,从立法层面赋予了群众充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如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未按《规定》的内容、方式、程序、时限等要求主动履行公开义务,或隐匿、提供虚假内容,损害了群众应有的知情权,群众可要求有关单位进行公开;对不公开和假公开的,群众有权进行监督举报,并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毫无疑问,在作家张平的报告文学曾展示过的画卷前,在三天两头就要出一起黑幕的专制主义的重灾区,这次山西却为全国人民端上一道全新大菜,“政务公开”比起以前的暗箱操作来,不能不说至少是一个姿态上的进步。可我还是不看不生气一看就来气了,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首先,我觉得报纸的标题就大错特错了,什么“政府法规赋予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如果“主权在民”不是一句空话屁话的话,那么,请问你这个政府的权力是谁赋予的呢?答案肯定只有一个即是“人民赋予的”。我这就奇怪了,既然是人民赋予政府的权力,人民当然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了,因为他们什么时候也没说要放弃呀!连你这个政府的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人民当然有权在不信任政府的时候,收回自己的权力重新选出能让人放心的政府,人民的权力这么大,难道还要政府来赋予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吗?显然,长期以来政府行使权力时暗箱操作惯了,以至于不知道自己手中的权力从哪里来,竟堂而皇之地硬要赋予人民知情权和监督权来,真好比是说,人民群众生产了粮食都交给了政府,政府忘记了粮食是从哪里了的,既然不知是从哪里来的那就权当从天上掉下来的,所以竟不知天高地厚地赋予人民吃饭权,这岂不是天大的笑话?
人民群众及其权力机构行使充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是一项神圣的不可侵犯不可剥夺的权利,而人民政府无论是名义上的还是走过场的,保障人民群众充分行使知情权和监督权,则是一项职责范围内的义不容辞的义务,这样做而且只有认真这样做的话,“人民主权”的理论才有可能是完整的!否则,只能够导致目前的“丫鬟掌钥匙——当家不做主”,即理论与实践两层皮局面的滥觞。也正是从这个正确的角度来讲,“太原市政府”(原文如此)如果还是人民政府的话,那就不存在立法赋予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了,而是如何把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顶礼膜拜的问题。
其次,笔者仅从报纸上的报道来看,如果太原市府仅仅是在报上做做秀,那正如我们所看到的这是非常成功的做秀。如果不是做秀是认真的话,我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太原市府立法赋予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这种自上而下的做法且不说别的,单从它自身而言那也是廉价的施舍。因为,我们有理由怀疑,对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人事制度及干部选拔任用情况、财务收支情况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果真能做到群众“申请”什么、“点”什么就公开什么吗?作为政务公开的主体——“市政府”,会不会只公开对己有利的一面,而对自己不利的一面却讳莫如深呢?在政党政治横行无忌的现代社会,如果没有形成一个与执政党力量对等的政治势力,群众即是那些一个个微乎其微的个人,在政府“巨无霸”面前不自惭形秽就很知足了,尤其是在那些连窝腐败的政府官员面前,在貌似合法而专做非法勾当的“合法的匪帮”面前,群众说白了即一个个形如散沙般的个体,我有充分的理由怀疑他们能要求什么呢?“巨无霸”政府会因他们微乎其微的声音而动吗?
很显然,人民群众要的不是什么“施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