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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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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行为申请废除婚姻(Annulment)
废除婚姻与离婚的区别?
废除婚姻(Action of Annulment)又称为无效婚姻,婚姻撤销等。很多人对这一定义并不了解或存在误解。在美国,废除婚姻一般是指当事人任一方缺乏结婚的法律能力或意愿,或是存在严重的婚姻障碍。在这种情况下的婚姻不具备法律效力,双方不存在夫妻义务。无效婚姻成立的基础有(一):未成年,如果一方的年龄未满18周岁,没有到法定年龄,这种情况下的婚姻将被视为无效;(二)在结婚时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隐瞒了其身体疾病(如不能生育等)或精神疾病,这种病是永久性的或是无法治愈的;(三)以暴力,逼迫或欺诈的其中一方非自愿情况下的婚姻;及其他在法官判决下的情况可宣判婚姻无效。
无效婚姻和离婚有哪些不同呢?当双方办理离婚程序时,他们始终是对方的前夫或前妻,他们的婚姻是真实存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而废除婚姻是通过法定的程序来取消婚姻,无论是一开始便是无效的婚姻还是通过法庭的命令而使其变得无效,无效婚姻都会使得婚姻如同从来没有发生,没有存在过一样。在提供充足的证据和事实文件后,不同于普通的离婚程序,废除婚姻无需被告人的同意或签字。
渥惟佐夫律师事务所指出,在无效婚姻的办理中,最普遍常见的情况是欺诈婚姻/虚假结婚。以近期来渥惟佐夫律师事务所求助的沙先生的故事为例,沙先生是美国公民白人,在五年前第一次遇到以旅游身份来美的哥伦比亚共和国籍“妻子”。在认识不久后,该外籍女士向沙先生表达爱意,并表示其在美无亲无故,沙先生是她唯一的依靠。沙先生深信他们的爱情是真实的,随即与外籍“妻子”结婚并为其办理了婚姻绿卡。并先后淘腰包为该女子交付学费,支付回国探亲旅行费用,奢侈品购物及承担了她的所有生活开销等费用。然而,事与愿违,在其妻子拿到“临时婚姻”绿卡后,便开始长期在外居住,不回家门,对沙先生也是爱理不理。只有在申请临时绿卡转永久绿卡期间,该外籍女士才返回家中,并再次向沙先生表达爱意。被爱情冲昏了头的沙先生再次相信了他的“妻子”。殊不知,在该“妻子”的永久绿卡到手后,口头表示她已经不再需要沙先生了。从那以后,沙先生便再也没有见到过此外籍女士。伤心欲绝的沙先生最终清醒过来,意识到自己成了婚姻诈骗的受害者。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沙先生采取法律行动前,该外籍女子早已报警并申请了保护令(Order of Protection),假装其为受害者,甚至还谎称沙先生对她进行暴力及骚扰,用多项罪行来指控沙先生。如此莫须有的罪名令沙先生更为愤怒和不知所措。在接到沙先生的案件后,通过对沙先生这一复杂案件来龙去脉的详细分析。渥惟佐夫律师事务所通过专人向对方传票,私人侦探等方式全面的收集该外籍女子诈骗婚姻的证据及照片证明。先后为沙先生在法庭提出了以诈骗婚姻受害者为由的废除婚姻,并向美国移民局及国土安全局多个诈骗举报中心提交了动议书要求撤销该外籍女士的绿卡并阻止其提交公民入籍申请。在专业的美国辩护律师强有力的证词下,在公正的法庭面前,一切的谎言都会被拆穿,事实会被揭晓。沙先生只是众多为获得移民身份及利益而进行婚姻诈骗的受害者中的一员。渥惟佐夫律师事务所提醒广大群众,涉及到婚姻诈骗,稍有处理不慎,将会导致案情变得更为复杂,甚至被对方反咬一口,最终人财两空。如果您怀疑自己是婚姻诈骗受害者的一员,又或是决定废除婚姻,在您作出任何决定前请咨询专业的精通婚姻法及移民法的律师,并且在处理此类复杂的婚姻有丰富经验的正规律师机构,来保护你的最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