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是拥有自我意识的物质。所有的生命体都拥有自我意识。
主体和物质一样,也拥有层次结构。处于连续包含关系的主体是同一层次链主体。
主体与生存环境不可分割,生存环境必须满足主体的基本需要。在同一层次链中,外层主体是内层主体的生存环境,内层主体是外层主体的发展动力。外层主体不仅包含内层主体,而且还包含内层普通物体。
意识是主体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规范自身行为的规范约束力。这种自我约束也可能是为了集中力量办大事,是为了集中能量解决主体所面临的生存和发展的重大问题。规范约束力不仅要平衡自身内部各方利益,也要为了主体的整体利益而改造生存和发展的环境。
主体的规范约束力是其若干一级内层主体之间利益不可调和的产物,是由其若干一级内层主体共同建立并维护的。主体的意识越强,主体的规范约束力也就越大,主体越痛苦。因为一级内层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越大,需要的规范约束力也就越大。
意识是分层次的,因为主体是分层次的。如果多层次主体拥有同样的意识,那么,就说明主体某种意识的层次空间意识域很大。意识域就是主体的某种规范约束力所能到达的空间范围。意识域包括三维空间意识域和第四维的层次空间意识域。国家宪法是一个国家拥有最高法律效力的规范约束力,它的适用性所能到达的三维空间范围就是国家这一主体所拥有的三维空间意识域。有的人非常拥护宪法,宪法的规范约束力可以深入到人的内层多层次主体。总有少数人不拥护宪法,偷偷地违反宪法。所以,宪法的层次空间意识域因人而异有大有小。
我们因为拥有了内在规范约束力而拥有了意识。规范约束力的作用就是为了维护利益共同体的共同利益。所以,意识是为了维护某种利益而存在的东西。在同一个四维空间意识域内,利益是统一的。在同一个意识域内会存在不同的主体。这种不同的主体包括同一层次不同空间的主体,以及同一层次链不同层次的主体。在同一个意识域内,不同主体利益是统一的,大家都可以做到大公无私。
主体a、b、c是同一层次不同空间的主体,主体a1、a2、a3是主体a的一级内层主体,主体a11、a12、a13是主体a1的一级内层主体,主体a111、a112、a113是主体a11的一级内层主体,主体a、a1、a11、a111是同一层次链主体。如果这4层同一层次链主体拥有相同的规范约束力,那么,主体a111应该拥有主体a11的领导权,因为她们的利益相同;主体a11应该拥有主体a1的领导权,因为她们的利益相同;主体a1应该拥有主体a的领导权,因为她们的利益相同。利益相同的意思是,主体不存在与同一意识域内其她主体不同的私利。
在同一层次链主体中,为什么要让内层主体拥有外层主体的领导权?因为内层主体波动周期短,反应速度快,能够代表外层主体快速做出有利于外层主体的决定。
主体a的规范约束力可以约束主体a1、a2、a3,但是,除了主体a1外,主体a2、a3是被迫接受主体a约束的,主体a和主体a2不是完全的利益共同体,只是主体a可以维护主体a2、a3的生存权以及部分发展权。主体a2之所以接受主体a的约束,可能是主体a拥有强大的规范约束力,也可能是主体a2和主体a存在利益交换。主体a和主体a3可能存在巨大的利益冲突,但是,但是,主体a很强大,主体a3很弱小,主体a强大的规范约束力可以轻轻松松约束主体a3,让主体a3既可以生存,又无法危害到自己的利益。
意识可以分为显意识和潜意识。显意识是主体的规范约束力可以明显感受到的作用力。牛顿说,作用力始终等于反作用力。在这里,反作用力就是规范约束力,反作用力可以吸收作用力的能量,这种能量转移的过程就是感觉。所以,显意识是让人的规范约束力明显感觉到有感觉的意识。显意识也可以叫做有意识。显意识和潜意识相对,有意识和无意识相对。但是,潜意识和无意识不能画上等号。
无意识包括潜意识和非主体的普通物质的动力,是我们有意识或者说显意识以外的作用力。潜意识是我们内层主体的显意识,是能量很弱的意识。我们的灵感来自我们的潜意识,是潜意识里面能量较多的有价值的信息。因为能量较多,灵感可以突破各种干扰进入到我们的显意识。灵感产生的过程我们是没有感觉的,我们是意识不到的。我们无法决定潜意识的活动,我们只能呵护潜意识,为潜意识的发展创造条件。我们保持充足的睡眠,就是对潜意识的呵护。我们满足自身的需要,就是为了给予潜意识能量。我们付出代价,就是压制少数潜意识的能力。
主体的行为百分之百受到潜意识的支配,问题是受到多少潜意识的支配?国家作为主体其行为百分之百受到作为内层主体的人的意识的支配,但是,有多少人能够掌握国家的权力?
显意识对主体的作用就是规范主体的行为,起到规范约束力的作用。潜意识就是个人发展的内在动力,它会受到显意识规范约束力的约束。
我们的需要来自我们的潜意识。比如,我们听到一首新歌,觉得好听,它满足的是我们什么需要?它满足的是我们潜意识的需要。如果我们为了能够通过考试,听老师讲我们并不感兴趣的书本知识,那么,这种需要不是直接来自潜意识的目的性需要,而是手段性需要,是另有目的的需要,是显意识的需要。如果我们学习自己感兴趣的知识,那么,这种学习就是满足我们潜意识的需要,这种学习可以提高我们潜意识的能力。
我们显意识的能力其实就是我们规范约束力的能力,这种能力的使用可以帮助我们克服外在的阻力,同时也会伤害我们潜意识的能力。我们显意识的强大主要是因为我们面临的生存压力太大。显意识的强大还有另一个原因,那就是我们内层主体之间的矛盾过大,如果没有强大的显意识能力,那么,我们干什么事情都会犹豫不决。我们拥有强大的显意识能力,可以让我们轻松面对现实生活中的各种挫折。但是,显意识能力过于强大并不利于我们潜意识能力的提高。所以,只要我们显意识的能力能够适应我们生存的内外环境,还是尽可能弱一点比较好。国家的军事实力是国家的显意识能力,这种能力够用就行。
国家也是一种主体。个人是国家的内层主体,个人的显意识是国家的潜意识。理论上国家的权利在所有的公民身上,包括对国家的支配权和从国家获得利益的权利。实际上,国家只受到少数人掌控甚至一个人掌控。不管国家受到多少人掌控,个人的显意识始终是国家的潜意识,个人的需要应该是国家的需要。在我国的封建王朝,有少数昏君把一般人在潜意识里梦中才有的荒诞行为变成现实行为、甚至国家行为。因为国家在制度上维护了昏君的荒诞行为。主体存在荒诞行为应该归罪于主体缺乏成熟的合理的规范约束力,而不应该归罪于主体的潜意识。
个人的意识系统和国家的意识系统是一样的,也是由少数潜意识控制着个人的显意识。显意识是维护潜意识利益的工具,但是,显意识难以维护所有潜意识的利益。个人的显意识百分之百由潜意识决定,个人的行为百分之百受到潜意识的控制。显意识为能够控制它的潜意识服务,维护能够控制它的潜意识的利益,而这些接受显意识维护利益的潜意识往往只占少数。
本文的理论基础来自《论阻力|哲学论文》,大家先看看这篇基础哲学论文,再来看本文效果会更好。
本文是我计划年内完成的哲学论文《论意识》的抛砖引玉版。本文还有很多问题没有涉及到,论文写出来字数可能是本文的十倍。因为我们民哲总是受到歧视,作为本文理论基础的《论阻力》两次投稿都被学术期刊退稿,所以,我想以《论意识|哲学论文》为论文名直接发到各大自媒体平台。但是,想到意识形态比较敏感,还是有人把关一下比较好,所以,我还是打算试投一两次。如果有学术期刊约稿,那就更好,有点白日做梦的节奏。
普进峰 202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