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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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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革命以来的社会主义国家以消灭私有制和市场经济、建立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作为社会主义革命的目标,并实施了几十年的公有制计划经济。历史却证明,公有制加计划经济给社会主义国家的人民带来了深重灾难,并导致了大部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垮台,硕果仅存的几个社会主义国家进行的几十年的社会主义改革之所以使国家日益富强、人民生活日益提高、社会主义政权日益巩固,显然是因为在事实上建立起了以私有制为基础、以公有制为保障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
然而,社会主义国家的执政党不仅至今也不敢承认这一现实、至今也不敢明确宣布社会主义改革的目标之一就是建立以科学社会主义资本家私有制为基础、以科学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保障的科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反而仍然坚定地、自欺欺人地认为:社会主义改革坚定地坚持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科学社会主义原则”。之所以如此,显然是因为惧怕否定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计划经济这一社会主义运动的历史,从而惧怕否定社会主义执政党的历史合法性。这种惧怕不但反映了社会主义政党尚不具备彻底性的科学理性,不懂得社会主义政党的历史合法性就在于自觉地代表人类使自身由愚昧转变为科学;就是发现、承认和战胜自身的必然的历史合法性谬误而将自身提升为彻底科学化的历史合法性主体,而且表明社会主义政党尚未掌握当代人类思想革命的伟大成果——辩证唯物主义整体科学、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整体科学基础上的崭新的历史唯物主义科学、经济科学和崭新的科学社会主义思想体系。
根据新生的辩证唯物主义整体科学、前所已知的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以及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历史和社会主义改革的革命性实践经验,可以得出如下科学结论:
1,私有制是社会对劳动人民个人的生产责任的委托,
2,商品生产力的社会化程度日益提高,要求日益增加的劳动者个人直接占有部分生产资料来直接参予支配社会生产,因而要求私有制获得深广地社会化发展。
显然,当代崭新的社会科学颠覆了传统的阶级和阶级剥削理论,也颠覆了传统的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理论,更颠覆了“资本家私人所有制是资本主义、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历史性错误理论。
根据前所已知的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和当代辩证唯物主义整体科学以及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可以清楚地认识到:
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活动的必要条件,生产关系的质和量由生产力的质和量所决定。公有制和私有制都是生产关系;都是生产活动的社会条件,并且在社会整体权力的认可、规定和保障的条件下才能存在。既然如此,那么,私有制只能是由社会生产力的实际状况决定的、社会对劳动者私人的生产责任的委托制,而不是少数人为了剥削、压迫绝大多数人而决定确立的剥削、压迫制。绝大多数人在智力上并非弱智,在体力上每人吐口吐沫都可以把奴隶主、地主或资本家淹死,绝大多数人怎么可能被极少数人欺压数千年?怎么可能使自己的劳动成果让极少数不劳而获者无偿占有数千年?
如果不敢承认私有制是社会对劳动者私人的生产责任的委托这一事实,那就只能荒谬地认为:几千年来,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劳动人民一直处于弱智状态,所以,总是使社会权力被极少数智慧的剥削者抢夺而去,劳动人民因此一直处于被剥削、被压迫的地位,科学社会主义国家大力发展私营经济,也是因为社会主义政党领导下的广大劳动群众完全没有能力抗拒极少数剥夺者,所以不得不努力地、全心全意地让极少数剥削者抢夺劳动人民创造的财富,代表人民占有和管理着宠大的人民财产的社会主义政权,也是代表没有财产的人民的“无产阶级”政权。这种愚味、荒谬而自欺欺人的理论千万不能再作为社会主义政党和社会主义国家的指导思想了。
必须理性地、实事求是地把私有制看成是社会对劳动者私人的生产责任的委托制,把奴隶主、地主和资本家看成是受社会委托的、从事着支配部分生产条件和生产活动这一社会分工的劳动者,只能实事求是地承认奴隶主、地主和资本家本身就是社会劳动的分工主体,就象工人、农民一样,都是劳动人民的重要构成部分,不同的社会分工主体(生产集团)之间不可能存在高低不等、优劣有别、道德相异、利益对立、先进与落后、革命与反动和剥削与被剥削的阶级关系,“阶级”在人类社会全部历史中一分一秒也不可能存在,存在的只是不同功能的劳动群体。
历史的事实是:公有制社会和私有制社会中都会存在压迫和罪恶。然而,公有制和私有制可以成为压迫和罪恶存在的条件,却不可能是压迫和罪恶存在的原因,正象空气被坏人呼吸是坏人做恶的条件,却不可能是坏人做恶的原因一样。公有制和私有制的功能都要由自然人或自然人组织来担当,而自然人既可以成为受托责任主体,也可以成为实施罪恶行为的异化主体,恶人实施恶行的原因只能是恶人的恶德,而不可能是公有制和私有制,当自然人运用受托的公权或私有制做恶时,他就不再是奴隶主、地主、资本家、皇帝、总理或公务员等劳动责任主体,而是异化了的恶的主体。所以,认为私有制是万恶之源、奴隶主、地主和资本家这样的私有者群体是自私自利、欺压、剥削劳动人民的剥削阶级的观念,根本都是历史性的愚昧观念。
公有制和私有制作为生产关系,都是社会借以进行生产活动的社会方式,而生产方式不具有道义上的善或恶的属性,因为生产的社会方式是人们在生产活动中进行协作的社会方法,而协作方法只存在对于生产活动是否有效、是否优化的属性,不具有正义与否的属性,公有制和私有制这两种占有方式、物物交换和货币交换这两种交往方式不可能存在哪个善、哪个恶的问题。所以,用道义原则来评价社会生产关系是历史性愚昧的表现。公有制社会和私有制社会产生的善、恶现象并不等于公有制和私有制产生的善、恶现象,善与恶的道德观念产生于人们了解社会、认识人生的实践,而不是产生于公有制和私有制。在公有制社会和私有制社会都要用引人向善的思想引导、互爱互助的社会活动和抗拒恶行的社会权力来抑恶扬善,用消灭公有制和私有制的方法来消除害人利己、损公肥私的丑恶现象,显然是荒谬之极的愚昧。
辩证唯物主义整体科学认为:整体决定部分,部分属于整体。社会即是公、即是整体,私当然是部分,所以,私属于公,私有是公有的一种形式,是社会整体占有自身生产条件、实现自身生产功能的一种方式,正象人的胃、肝占有血液就是人占有自身血液的方式一样。
委托是某一主体为实现某一价值目标而将实现这一价值目标的条件提供给能够运用这些条件的另一主体来支配、从而实现提供者的价值目标的认可性行为。
历史上各种形式的私有制是自然而然地发生而又被社会整体所认可的,认可即是委托,因为财富是人的社会性活动的结果,所以,财富总是社会的财富,社会认可私有制就是认可劳动者私人支配社会的财富来为社会尽责、就是社会整体对劳动者私人的生产责任的委托,这种委托之所以必要,完全是因为人类活动的主体法则是最优效益法则,在社会劳动整体是由复数的个体所组成且个体的某一生产能力能够满足整体的某一需要的条件下,社会劳动整体必然本能地遵循效益原则将某一生产功能委托给某一个体担当,而不必由所有个体担当,从而充分利用个体功能、实现最优生产效能。管理者、领导者、私有者的功能和工人、农民、教师、军人的功能一样,都是社会整体将自身的某一功能委托给个体的具体形式。
不论是在资本主义国家还是在社会主义国家,资本家私人所有制都是被社会公权所规定的、社会对劳动人民个人的生产责任的委托,这种委托通过社会所规定、允许和认可的私人劳动收入的积累、赠予、借贷、资源组织、产品交换和根据随机性与预定性协议来进行的劳动协作行为来实现。
既然私有制是社会对劳动人民个人的生产责任的委托,那么,私有制生产方式下的任一分工群体都不可能独立地成为先进生产力和先进生产关系的代表,因为委托者与受托者之间不可能存在高与低、善与恶、先进与落后、革命与反动、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委托者更不可能是一无所有的“阶级”,任一个体对生产条件的支配都是社会整体支配自身生产条件的方式、任一社会个体对先进生产条件的直接支配都是所有社会个体对先进生产条件共同支配的方式、任一个体所直接创造的生产条件都是所有社会个体共同创造的结果,不可能因为某一个体直接创造和支配了先进的生产条件而成为了比其它个体更先进的个体,所谓“先进阶级”、“落后阶级”、“革命阶级”、“反动阶级”、“剥削阶级”、“被剥削阶级”等理论概念根本都是历史性的错觉。先进生产力和先进生产关系的主张、认可和实践者只能是创造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全体社会劳动者,代表全体劳动者发展先进生产力要求的主体只能是全体劳动者所造就的先进思想者或先进的政治组织(先进的知识分子、政党等)。所以,“代表先进生产力的阶级”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
资本家不可能通过与工人进行产品交换来无偿占有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因为任一企业的资本家都不可能同本企业的工人交换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某一企业的资本家和工人只能同另企业的资本家和工人进行产品交换。资本家对生产资料(包括剩余价值)的受托占有权是社会公权所规定、通过资本家与工人在市场中的合作协议来实现,而不是通过劳动力的“买卖”来实现,不能因为劳动力在市场上组合起来就认为劳动力是商品,市场不仅仅是产品交换的场所,也是各劳动主体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之前、通过自主协议来组合商品生产条件、确立商品生产企业、规定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责任的场所。
任一企业的资本家和工人都只能通过合作协议将本企业创造的价值(资本家和工人共同创造的价值)进行自我分配,将生活资料分配给工人和资本家,并将生产资料(包括剩余价值)委托给资本家占有和支配,而不可能是资本家购买工人的劳动力,某企业的工人和资本家的劳动力都只能凝结在商品中而与另企业的资本家和工人交换商品,不论是正在使用的劳动力还是凝结在商品中的劳动力,作为独立的商品被出卖和被购买都是根本不可能的。
可见,资本家对生产条件的占有是社会整体对资本家的委托的结果,而不可能是工人与资本家之间的商品交换的结果,马克思的剩余价值论、连同以往所有的经济学家及其追随者们关于劳动力在市场经济中是商品的共识,以及所谓雇佣劳动共识,根本都是逻辑错乱的愚谬之见。并且,只要不了解私人所有制是社会对劳动人民个人的生产责任的委托、不了解劳动力根本不可能成为商品,那么,完整的经济科学和政治科学就根本不可能存在,一切对马克思的剩余价值论所进行的质疑、批判和赞同,都只能同马克思的剩余价值论一样地模糊失真、累赘繁琐、含是含非、逻辑错乱。
空想社会主义的“运用政治权力消灭私有制”的理论和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理论(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的矛盾)是错用公平、正义原则和错用矛盾原理而得出的错误理论 ,而自由主义经济学用来论证私有制和市场经济合理性的“自利本能论”、“理性经济人论”和“自然秩序论”则都是愚昧无知的昏论。
根据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原理、整体自我决定原理和整体对应原理可知:
劳动个体之间以及社会整体与劳动个体之间的生产关系被各劳动个体满足各自需要和社会需要的生产力的具体强度与社会公权的具体本质(本能经验型、空想型或科学型)所决定、与劳动个体生产力的具体强度和社会公权的具体本质相对应。当各劳动个体各自生产力的强度能够满足各自需要和社会部分需要时,社会生产力的各部分相应地由各劳动个体同时异位独立支配和独立占有,劳动个体之间相应地以劳动功能的空间分工和劳动产品社会交换的社会化方式进行生产。商品生产力社会化程度日益提高(分工日益精细、产品种类日益增多),要求直接占有和支配部分生产力的劳动者个人相应增加,要求私有制相应地获得深广地社会化发展。劳动个体的不同社会功能的实现应由科学化的社会公权进行相应地主导和保障。因而需要建立和运用科学社会主义政权(科学化的社会公权)、确立以科学社会主义资本家私人所有制为基础、以科学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保障的科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从而科学化、最优化地发展生产力和实现劳动人民的幸福生活。私有制只能在极其遥远的未来与劳动个体的同时异位的空间分工和商品经济一道同时自然消亡,而永远不能运用政治权力来消灭,全面公有制加计划经济制度是既不应实现于当前、也不应当做理想来实现的、彻头彻尾的空想社会主义错误制度。
现实的社会主义国家存在的私有制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科学原理和社会主义运动失败的教训而自觉地确立的,并且由社会主义国家权力所规定和保障,所以,在现实的社会主义国家,不论私人是通过自身劳动收入的积累还是通过在市场中进行资源组织等方式而获得的生产资料所有权都是社会整体权力的自觉委托,是科学社会主义政治权力的自觉委托,即是科学化的社会整体权力(社会公权)的自觉委托,私有制在现实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就成为了科学化的私有制,就成为了科学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内容之一,就成为了科学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的一部分,因为科学社会主义的本质就在于科学化,而不是公有制,科学化的社会制度即是科学社会主义制度。
可见,代替资本主义社会的科学社会主义社会不但不是消灭或逐渐消灭资本家私人所有制的社会,恰恰相反,科学社会主义社会是以科学社会主义资本家私人所有制为基础、以科学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保障的科学化的市场经济的社会;是科学化、最优化地大力保障和发展资本家私人所有制的社会;是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科学地确认了资本家群体是劳动人民的重要构成部分的社会;是彻底取缔了空想社会主义和自由民主主义所共持的阶级观念与剥削观念的法统地位的社会;是包括资本家群体在内的全体劳动人民在科学社会主义政党领导下空前团结、科学协同,创造自己的科学、文明的幸福生活的社会。在这样的科学社会主义社会建立之前,人民尚未翻身解放,因为科学尚未统治社会,人民以及所有的政党仍然处于历史必然性的蒙昧阶段。
可见,当代的社会主义改革是科学社会主义运动史上的崭新开端,是使社会主义彻底性地由空想转变为科学的伟大革命,社会主义改革的伟大革命必将开创人类历史的科学社会主义崭新纪元,而社会主义改革国家的共产党人和全体人民已经成为了这一崭新历史纪元的英勇开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