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辟谷”不能再打法规“擦边球”

已有 758 次阅读2017-8-23 23:17 分享到微信

  要明白,辟谷和传统中医药有着本质区别,后者是受国家权威认可的,并且有着法律支持;前者的确定性、可靠性、安全性本身就受严重质疑。这种神神道道的“非主流健身”,在现代社会中必须受到严格限制。

  但是,在目前的行政管理体系中,辟谷、导引之类的气功修炼,却因为处于医学、运动健身的边缘地带,有时候还要穿上宗教的外衣,行政管理上难以正式归口,反而成为藏污纳垢的地方。

  根据2000年原国家卫生部公布的《医疗气功管理暂行规定》,开展医疗气功活动必须在医疗机构内进行,并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按此《规定》以及《执业医师法》的相关规定,辟谷如果是作为“医疗气功”就必须在医疗机构内进行,否则,就不能够宣称有“治疗效果”。

  更为关键的是,一些辟谷修炼班自身没有任何处方权,却公然收走学员的降血压、糖尿病药物,这是在恶意剥夺病患的受治疗的权利,对造成病情加重乃至死亡等严重后果的,应该追究其“故意伤害罪”或者“非法行医罪”。

  另一方面,就算辟谷是一种健身疗法,按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健身气功管理暂行办法》,举办健身气功培训班和健身气功活动,也必须履行15个工作日之前报批等流程,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打个广告就可以开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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