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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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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上述目标,可选择经济发达地区、从全国或者省级以上人大代表开始先做试点。为了筛选出合格的人大代表,需要从人大代表候选人的提出、到投票包括参政议政、监督调查的过程都要进一步完善既有制度。具体做法是:
其一:人大代表候选人,不能都只提交各简历就让选区的人选举,要在选区举办集会,让候选人公开展示自己参政议政的决心和能力,公开承诺自己当选后会给选区提供什么样的服务。
其二,选票要制定更严格的规定,让基层政府负责,让选票都有效送到选民手中。要个规定不得代填、代选。除非实在不能参加选举或不识字的需要代填选举,也应该严格委托手续。
其三,为人大代表参政议政提供实质性的方便。对人大代表参政议政情况,人大常委会应该有一定的指导和协助提供条件。
其四,逐步减少或取消全国和省级人大代表中的官员代表。官员在代表中尽管数量不多,但起着主导的作用,看看各个级别的代表团团长都是由具有官员身份的代表担任、媒体的聚焦也在官员代表身上即可见一斑。减少或取消官员代表,才能够让监督更超然,才能够制定限制官员权力无需膨胀的法律和制度。
其五,人大代表对官员的任免,不能只做橡皮图章。不能让人大代表对不熟悉、不认可的官员,用开所谓的党内组织会的方式强行通过。
其六,在试点过程中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人大代表的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为更大范围至少为后世制定出,一个切实可行的人大代表监督和参政议政制度。
如果我们有这样的法律和制度,可以肯定的是,中国执行得并不到位;也许有人说,中国还不具备实施上述建议的条件,也请告诉民众需要什么样的条件。此建议肯定会遭致一些人的反对,但什么样的人会反对,反对的理由是什么?民众并不奢望改变能够一步到位,但去希望看到有这种改变努力和可能。
毕殿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