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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转贴:mgzww999:就桑兰事件致全国青联的信

已有 4922 次阅读2011-8-19 13:03 分享到微信

起草了一个给全国青联的信,借艾艾地盘征求意见。桑兰相关言论和证据,特别是法庭证词可以作为附件一同寄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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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稿)

尊敬的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负责人:

您好!我们是居住在中国及世界各地的普通中国人。兹写此信,向您反应贵会全国委员会委员桑兰女士涉嫌违法并严重败坏贵会声誉事宜。

今年年初,贵会全国委员会委员、原国家体操运动员桑兰女士高调启动了“跨国维权”民事诉讼案。由于网络和国内外其它新闻媒体对事件都做了大量报道,您对相关情况应该有所了解,故不在此赘述。

我们尊重任何公民利用法律工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桑兰委员的跨国维权也无非议,在案件开始时,我们中的一些人甚至对桑兰委员抱有同情和不同程度的支持态度。但是随着信息的逐渐公开,我们发现桑兰委员所谓的维权案一开始就是一起重大的涉嫌跨国敲诈勒索案件,而且正在不断从一个单纯的民事案件向复杂事件快速发展。

在到达美国之后提交给法庭的宣誓证词中,桑兰委员把国家现任和前任主要领导人和被告的合影照片,作为被告依仗国家领导人的权势欺压普通中国公民的证据,并在证词中公然诋毁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是“极权体制”(详细资料见附件一的美国法庭文件影印件和中文翻译)。据我们了解,在非政治避难的法庭证词中,从来没有出现过这样的内容。我们不想猜测桑兰委员这样做的真实个人目的,但是作为贵会的全国委员会委员,桑兰委员的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贵会的声誉。

桑兰委员及其团队正在把普通的个人维权案演变成一起政治事件。

“恩将仇报”是桑兰委员维权案中最为公众不耻的行为,但是就在公众的普遍质疑声中,在没有任何事实根据的情况下,桑兰委员变本加厉,几乎到了丧心病狂的程度。在到达美国之后,在美国警察局对刘国生和薛伟森父子提起刑事诉讼,而且罪名是面对终身监禁的、最严重的一级强奸罪。这对父子不是别人,正是十三年来一直关心爱护她的人,桑兰委员自己也一直把他们当做亲人看待。理所当然的,这种毫无根据的诬告被美国的警察局予以驳回,不予立案。但是桑兰委员已经涉嫌诬陷他人的刑事犯罪。

桑兰委员及其团队已经把普通的个人维权案演变成了一起诬陷他人的刑事案件。

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全国最有影响力的青年组织,贵会除了履行会章规定的功能之外,它的组织和重要成员还有一种青年道德楷模的社会责任。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不同的历史文化中,对于政治范畴的普世价值,人们往往没有一致的认同。但是“做人诚实、知恩图抱”这些做人的最基本的准则,应该是所有社会、所有文化、各个民族真正的普世价值。这些价值更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核心组成部分,中国共产党提倡以人为本,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提倡这种传统文化。响应中国共产党的号召,在全国青年中传播、树立祖国优良传统文化,是贵会的重要职责。但是桑兰委员最近的表现完全违背、甚至彻底践踏了这些最基本的做人准则。我们知道桑兰委员的个人行为并不代表贵会,但是由于她的全国委员会委员的重要地位,人们就难免把她的个人品行与贵会所提倡的价值观联系在一起,认为桑兰委员是你们给全国的青年树立的一个坏榜样。更重要的是,桑兰委员和她的团队在维权行动中,多次强调桑兰的贵会全国委员会委员的身份,有意把个人行为与贵会联系在一起。

我们认为桑兰委员的行为违背了贵会的章程,严重败坏了贵会的声誉。我们无权要求贵会对自己的委员如何处分,但只要桑兰仍然是贵会全国委员会委员,我们就有理由相信她的行为和贵会的价值观是一致的,她仍然是贵会为全国青年树立的道德楷模。特别值得指出的是,如果桑兰将事件彻底演变成一个政治事件,如果桑兰在美国受到刑事诉讼,届时她仍然是贵会的全国委员,贵会的声誉将遭受不可挽回的损失。这就是我们向贵会反应桑兰委员个人行为的原因:我们不希望看到贵会的声誉由于桑兰委员的个人行为受到伤害。

以下的签名都是我们网上的ID,但背后是一个个热爱祖国的有名有姓的普通中国人,如果需要知道我们的真实姓名,请通过电子邮件联系索取。

谢谢并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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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2 个评论)

回复 sztao 2011-8-21 18:19
支持 !
回复 mgzww999 2011-8-20 07:35
桑兰”维权“的初始目的就是骗保,而且为此做了一系列准备,刘谢反对才引起她一系列后续行动。我两周前写过一个与”桑兰基金“有关的分析,我自己没有博客。现放在艾艾这里,以便以后查找。”桑兰基金“是她决定起诉一个月之前才成立的,她人在北京,老家在宁波,却在济南成立桑兰基金,这不免令人产生种种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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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兰起诉刘国生的其中一项是在美国的“桑兰基金”的管理问题,索赔额虽然高达数亿,但是至今没有任何说服人的证据。倒是她自己在中国刚刚成立的“桑兰基金”,令人产生种种疑团。

看见有网友不相信桑兰会把自己的50万元捐助给济南骨科医院,觉得这些怀疑有些道理,就在网上随便查了一下,发现了一些很有意思的信息。

网上报道“桑兰基金”于3月29日在济南成立。基金管理规则的前言说“桑兰基金是由桑兰女士捐款设立,在桑兰基金管理委员会的支持和管理下,为救助贫困家庭疑难骨病患者设立的专项公益基金,是桑兰系列公益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民政部下属的中国社会福利协会和桑兰及其团队共同发起的“桑兰孤残儿童康复基金会”的延续。”(http://www.jngk.cn/sanglan/201103291745.html)。既然“桑兰基金”由“桑兰女士捐款设立”,估计其性质为私人公益基金,这只是个人的猜测,需要基金官方注册文件证明或者否定。而“桑兰孤残儿童康复基金会”是由民政部属下的中国社会福利协会发起,估计其性质应该是公共公益基金。那么,说“桑兰基金”是“桑兰孤残儿童康复基金会”的延续到底是什么意思呢?而桑兰女士(个人)“捐款”的50万到底是从那里来的呢?

顺藤摸瓜,查找了一下有关“桑兰孤残儿童康复基金会”的消息。有报道称
“桑兰孤残儿童康复基金会”将在2月19日成立,成立的地点将是人民大会堂(http://www.chinanews.com/ty/2011/02-14/2842257.shtml)。但是网上查不到该会成立大会的相关报道。网上的消息表明,“(桑兰孤残儿童康复基金会)主办方为中国社会福利协会,桑兰作为该基金会爱心形象大使,负责帮助基金会向社会和爱心企业筹集善款”。显然,桑兰不是民政部基金的所有人,甚至都不是管理人,只是帮助募捐的“形象大使”而已。 报道还称,“桑兰孤残儿童康复基金会”首批资金50万元是一家企业赞助的。从这些信息以及(将)成立时间和首批捐款金额的关联上分析,人们有理由怀疑,非常可能的一种情况是,桑兰把属于公共公益基金“桑兰孤残儿童康复基金会”的50万元企业捐款转到自己的私人基金“桑兰基金”之中,这样一来,这50万公共公益基金就成了桑兰的个人公益基金。虽然她后来把它“捐”给济南骨科医院,但是在法律和财务上,她是先贪污了公共基金的50万元,然后把赃款捐给了济南骨科医院。这当中可能还涉及到一些复杂的税务问题。

更加蹊跷的是,“桑兰基金”的管理规则规定基金的使用程序是,使用者向基金会申请,之后由基金会一项一项批准,而且只能作为支付指定医院的治疗费用。也就是说,所有的资金都应该在基金里,然后一个一个的在患者就医之后为患者支付治疗费用,而且每一个受益人最多能得到两万元。但是在桑兰基金成立的第一天,在还没有任何受益者的时候,桑兰就把基金的全部50万元以支票的形式交给了济南骨科医院,这明显违反了基金的管理规则,这是为什么?桑兰和济南骨科医院是什么关系?
回复 害人害己又海明 2011-8-20 03:14
支持!
回复 ForJustice 2011-8-19 19:55
签名,支持!
回复 打假大哥大 2011-8-19 19:51
支持. 签名
回复 titawu 2011-8-19 19:50
支持
回复 磕小粉 2011-8-19 18:24
签名
回复 wangwang 2011-8-19 17:42
支持
回复 读不懂 2011-8-19 15:52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本来就是乌七八糟的
回复 暴雪苍狼 2011-8-19 14:54
支持 !
回复 Northstar 2011-8-19 14:27
支持!
回复 lovebirds 2011-8-19 13:25
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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