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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视频链接:
1.美中网:https://video.sinovision.net/?id=3012
2.土豆网(感谢春夏上传):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RKBqdNcICtI/
3.youtube(感谢春夏上传):
8月9日桑兰律师海明记者会全程 1/6
http://www.youtube.com/watch?v=Ukh_Js4DyU0http://www.youtube.com/watch?v=dIcXwIuBxaI
第一部分,性侵报案结果
1. 桑兰的刑事案件是她自己去报的,不是我代理的。当时她说了什么我也不知道。我只是开车的车夫。
2. 收到上周检察官的电话通知,经过三周的侦探调查,对性侵案撤销了,不再处理。为什么?调查重点在于薛伟森有没有犯一级强奸罪。调查后认为控告薛一级强奸罪难度很大。(博主注:美中网报道,“威彻斯特郡的检察官办公室向本台证实,由于对原告桑兰对被告人薛伟森的指控没有证据,所以刑事诉讼无法立案,而其他对刘谢夫妇的各项指控也因为时效过期也不成立。”,https://video.sinovision.net/?id=3014)
3. 路平不是我找到的,是他自己送上门的。路平的证词检方也看过的。
4. 桑兰英语还可以,毕竟是北大新闻系毕业的。
5. 桑兰还可以回国或者去香港告薛民事案。桑兰还没有放弃。不了解大陆的时效性。
第二部分,民事案告一段落
6. 我代理的桑兰民事案现也已告一段落。控告美国被告已经取胜,签了保密协议,桑兰本人也对结果很满意,下半生的生活(医疗和生活补助)得到了保障。
7. 控告刘谢莫也告一段落。现在四个动议(两个撤诉动议,一个惩处动议,一个修改诉状动议)所有该做的工作都做完了。以后三四个月都不会有事情了。法官80多岁,处理每个都几十磅重的四个动议需要很长时间。
8. 我预言,这四个动议我都会赢的。会对桑兰案件今后的走向打下最好的基础。这几个动议已经像一个小型的trial了。莫虎说我们没道理,过了诉讼期。我们说我们有证据,没过诉讼期。
9. 这个案件以后不管哪个律师来打,法律事实都清楚了。
10. 百度不告了,周立波还要告。如果周立波现在进来,我马上就给他告票。
第三部分,公布跟桑兰有矛盾
11. 一般律师不会公布跟客户的矛盾的,除非客户开始攻击律师了,律师为了保护自己的名誉而公布。
12. 桑兰的男朋友黄健对我个人多次进行人身攻击。我以前没有放在心上。现在他们(黄建)正式通知我,黄健的行为代表桑兰,桑兰也没有否认。这个性质就不一样了。
13. 现在我代理桑兰有困难。
14. 第一,我跟桑兰沟通不畅通。我为她开了手机,但黄健一直在用。黄也阻止我跟桑兰沟通,说跟自己谈就行。我有权利把这个情况反映给法院。
15. 第二,律师费。
第四部分,律师费的矛盾
16. 我跟桑兰签的不是风险代理协议,而是计时代理(200美元一小时),不是免费。我当时同意暂时不收费,是出于对桑兰的爱心,以及考虑到桑兰月收入230美元。这是桑黄对我讲的,我也相信了。到今天为止我仍然一分没收。但打官司的法庭费和花销,必须客户付。法律不允许律师为客户付费的。我早跟他们讲了,他们也说要付。
17. 但我最近发现,黄建在博客里写自己很有钱,“附近住宅40万,不贵,要投资的话还是去曼哈顿买个公寓。”这个情况是我不了解的。他们经济并不困难。
18. 另外一个原因是,跟保险公司和体操协会和解后,桑兰在经济上得到了很多好处。而且是我帮她得到的。
19. 我已经做了很多了,包括她去医院看医生,用的是我的秘书,出租车费都是我付的。
20. 昨天我已经发通知给桑兰催律师费了。我的律师费很多都没有计算,包括跟好莱坞联系啊还有其他都没计算。律师费共15,800块,79个小时,不是30万。法庭费,告票费,出租车费,等等,总计2,580块。
21. 我跟法院讲的是至今没有收律师费,不是永远都不收。
22. 黄建以前说的要给两万美金,不是当真的。我都没有当真,你们还当真了?
23. 如果告桑兰追讨律师费,法律上来说美国法院对她有管辖权,因为她现在住在美国。
第五部分,其他矛盾
24. 黄健在网上反对我跟我博客里的朋友聊天,他认为所有人都是马甲。其实他们不是马甲,我早就认识他们了。他们说了桑兰坏话,不表示我就不能跟我的老朋友们聊天。
25. 桑黄对官司现状不满意。但其实现在民事案不被动。刑事案是被动,但不是我的责任。
26. 桑兰不满意的具体内容:海明不迟迟动议取消莫虎的代理资格;希望咨询其他律师及“非律师”;对海明对客户的忠诚表示怀疑和失望。
27. 黄建公开说要告我,而且说是代表桑兰的。黄健要告我,我不意外。岳东晓告诉他可以告400万美金,告malpractice。
28. 桑兰早就说过,黄健就代表她。这点没有疑义。
第六部分,形势发展
1. 代理协议目前还没有解除,因为有事情还没解决。我给桑兰30天时间,这也是法律规定的。这30天她要付律师费,还要把一些不正常的情况(律师跟客户沟通困难,公开对律师工作不满,攻击律师等)修正过来。如果这些事情不解决掉,30天后就解除代理,法庭上见。如果这些问题解决了,我不排除为她继续代理。桑兰30天内还在纽约。
2. 虽然我准备撤出,但不希望给桑兰的案件造成不利影响。所以把所有的工作都做完了。即使有矛盾,我昨天还是把最后的动议答复做完交上去了。
3. 桑兰有充分时间,把纠纷解决掉,或者找新律师,我也在给她的文件里说了。
4. (黄健有没有暴怒?)没有。(有没有说要给钱)说要给的。黄健说他们会跟我约时间谈。
5. 如果我解除代理,我会跟法庭说:律师跟客户沟通困难,公开对律师工作不满,攻击律师等,客户不像她原来说的那样没钱,而且跟保险公司争取到了经济利益。
6. 如果她不付费,我也要为自己维权,告上法庭。
7. 如果付了钱还会继续代理吗?不只是律师费的问题。
8. 关于律师费,如果他们要请律师费仲裁,就仲裁。如果不仲裁,我就告上法庭。
9. 客户永远有权利随时更换律师,我在信里也跟他们说了。
10. 如果动议莫虎赢了,我中途退出了,还是要受惩罚。如果有金钱的惩罚,我这边拿不到钱,那边还要赔钱。当然我会上诉。
11. (记者问:将来还有律师接手吗?)这就不是我要操心的事了。
12. 原定9月份的口头辩论已经被法官取消了。如果以后有口头辩论,如果法院没批准我退出,我还是要做该做的,如果法官批准我退出,就是桑兰的新律师去了。
13. 正式解除代理关系要提交动议(motion to withdraw)给法庭。
14. 律师可以为了为自己名誉辩护或者为了追讨律师费而公布客户隐私(包括保密证据),即使会对客户造成损害。
15. 我今天没有透露桑兰的任何隐私。记者接话,“那我们就等着你们闹翻了。”
16. 边令晶:“做好事有风险。”海明:“No good deed goes unpunished。”
To: 打假大哥大 你曾经说:顶!
我的看法:
第一,痛恨这个三人团伙。
次,痛恨这个三人团伙。
再,还是痛恨这个三人团伙。
这伙人,加上公仇私报的扬明和路贫,他们的性别,姓名,年龄,职业,个性或不相同,但是,在陷害无辜,诈骗钱财,践踏社会良知,挑战道德底线,欺骗舆论,谋财害命,损害华人名声,败坏社区风尚等方面,确实争先恐后,不分高下,谁都不比谁差。
To: mgzww999 你曾经说:胖胖还在思考
纽约海明律师:桑兰,你不是刘德华,你也不是章子怡,虽然你都跟他们照过相。大家关心爱护你,不是因为你是大明星,而是因为你是残疾人。至少我是这样。你找了个四处“抽大嘴巴”“点射上墙”“下狠心”干掉谁谁,骂李大九是王八妹妹的,还声明是代表你,你也说“他完全代表我”,那他的形象就是你的形象了,好得了吗今天 01:03 来自腾讯微博 全部转播和评论(21) 轉播|評論|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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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末重要的怎么漏了?
To: subway 你曾经说:他自己太把自己当个什么东西了,大家也太把他当个东西了。就他那点法律知识,谁赢一个案件、再输几个案件也能差不多。他也就是比大家多知道些法庭程序和术语而已。连莫虎在他眼睛中也是唐人街的“海黄”律师而已,只有他才是真正在美国主流登堂入室的“海白”。不是桑兰对海明的问题,在桑兰起诉刘谢案件中,他一直居高临下的表示自己“中立”,好像他是什么能影响法庭的人物一样。在这种案件中“中立”意味什么,谁都清楚。
我也觉得岳东晓最近一周已经开始帮诈骗集团了。这就是为什么他自己的博客不更新关于诈骗集团的信息,也让黄健闭住臭嘴的原因
To: mgzww999 你曾经说:我也觉得岳东晓最近一周已经开始帮诈骗集团了。这就是为什么他自己的博客不更新关于诈骗集团的信息,也让黄健闭住臭嘴的原因
他已经出手了。海明说岳同意提供收费服务,并建议索赔400万。当然海明的话不可全信。
To: 打假大哥大 你曾经说:这三都是人渣
我的看法:
第一,痛恨这个三人团伙。
次,痛恨这个三人团伙。
再,还是痛恨这个三人团伙。
这伙人,加上公仇私报的扬明和路贫,他们的性别,姓名,年龄,职业,个性或不相同,但是,在陷害无辜,诈骗钱财,践踏社会良知,挑战道德底线,欺骗舆论,谋财害命,损害华人名声,败坏社区风尚等方面,确实争先恐后,不分高下,谁都不比谁差。
To: mgzww999 你曾经说:顶!
性侵案很简单,不立案。对刘谢案的话基本还是废话、慌话、大话和空话。要点是他们之间的关系以及岳的介入:
1. 海明口头说过免费代理,主要是桑兰说她没钱,但是桑兰欺骗了他。正式的代理合同是有偿的。
2. 除律师费之外的其它费用桑兰和黄贱也没有付。
3. 海明是桑兰的代理人,律师有权和客户人之间单独交谈,但是黄贱总是出席,海明给桑兰打电话都要通过黄贱,律师权利被侵犯。
To: elba 你曾经说:骗保险可不可以不受惩罚?
桑这种人一定要受到惩罚。不能让她得到任何好处。现在律师都说了桑兰有钱,那桑的230美元收入就欺骗了保险公司。因而,她如果因为贫困得到的好处,就应该被取消。就像海明做的一样,现在要收律师费。
To: mgzww999 你曾经说:莫虎一定能搞定对海明的惩罚?能搞掉他的执照?
我觉得大家应该弄清以下几点,在决定到底支持谁:
1. 刘谢案件已经没有悬念,海明和桑兰都将受到惩罚。桑兰受到的惩罚将只是是金钱上的,海明的惩罚是金钱和执照双重的。因此,在这个惩罚中损失最大的是海明,桑兰可以回国逃避金钱惩罚。黄贱跟本就不会受到任何惩罚。
2. 桑兰起诉海明为的是金钱,也是为回国的出路。如果胜诉,金钱所得可以补偿甚至超过在刘谢案中的损失。更重要的是她几乎可以挽回全部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