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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中文网
2024.8.8
英文原件(见后)
- pdf链接(感谢Longspear上传):
http://www.scribd.com/doc/60873737/Haiming-Answer-to-Mugh-Mo-s-Motions-to-Dismiss
- 文字版(感谢红男绿女):
https://www.sinovision.net/blog/9898/details/88544.html
Longspear筒子评论:
莫虎的撤案动议有两个(缺乏管辖权和failure to state a claim), 海明用了二合一的写法,是在是偷懒。
此两动议在法院网上的标题和海明七月22日提交的第二份文件标题一样,再次确认海明上星期交错了文件,实在是荒唐。
最后提醒大家看到什么错误,咱们先憋着,别告诉海明,到明天再说。
答辩状内容概要:
1. 被告的动议所基于的诉状,原告已经提交了动议修改诉状(动议还未处理),移动了靶子。
2. 原告有理且有证据,根据是桑兰7月22日提交的证词。
3. 被告要求撤诉,就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原告的指控是滥诉,但被告未提供足够证据。
第一点:原告指控未过诉讼时效
1. 用“持续侵权”解决诉讼时效的问题:以下事实表明被告“不当得利”,“侵吞财产”及“作为基金经理及法律顾问的'违约责任'”的侵权行为延续到了2008年末及其后。
- 桑兰基金一直被被告控制,直到2008年末才转交给桑兰
- 桑兰的一些个人财产被被告占有至今,经桑兰要求仍不归还
- 被告与桑兰2008年夏在美国见面,其后又多次碰面,并由电话,email等保持联系,直至2011年桑兰提出控告。
2. “毁谤”及“精神伤害”发生在2011年
3. “侵犯隐私”(使用桑兰的名字及肖像)过去一直存在,被告从未停止此行为。
4. “违反承诺和信赖损害”:被告承诺的对桑兰的照顾和资助实际只到至2008年以后的某日,2008年以后就单方面违反了承诺。被告在2011年年初也已承诺支付桑兰2011年到美国做医疗检查的旅费,并支付桑兰在纽约的食宿及生活费用,但他们没有这样做。
5.桑兰最近发现被告在桑兰基金和保险公司费用及理赔上对桑兰说谎。过去12年,被告控制基金和保险公司费用报销,而桑兰在中国困在轮椅上。
第二点:原告指控具备了所有要件
原告的证词表明其指控有理有据,举证过程也只会找到更多证据来支持其指控。
第三点:原告修改诉状的动议应被批准
第二次动议提出的修改诉状,并未提出新指控,只是修改诉状行文及细则,表达更准确了。因此,既然被告同意了第一次修改诉状的第一次动议,就不能反对第二次修改诉状的动议。
第四点:管辖权问题
如有管辖权问题,案子应转到纽约州法院,而不是被撤诉。
结论:
被告的动议扯了许多无关东西。而且,既然是被告要求撤诉,就应该提供证据和被告证词,来证明原告指控的无理,但被告未这样做。因此其撤诉动议应被驳回。
抗辩书英文原件
To: 我就是局部地区个别人 你曾经说:此人即海明的大粉丝piaoping!
这个mgzww999亦正亦邪,搞不清来路。
我不是学法律的,平时接触的法律也就是会计法、税法一类的。不过我总觉得“侵占财产”要首先证明清单里的东西所有权是桑兰的。也不能桑兰说是谁的就是谁的。
基金问题,我一直认为没有审计的情况下就告刘谢缺乏说服力。
海明会做功课,莫虎就不会做吗?海明那点小聪明能逃得出莫虎的五指山?会咬人的狗是不叫的,半瓶子醋才晃当
To: 新好瓷砖 你曾经说:我也想知道刘谢会不会反诉桑?如果不反诉桑话这场官司无什么刺激性。
整个案件进展的太缓慢了,照这个速度至少要到9月份才能有些眉目。即便如此,如果刘谢等人决定不进行反诉,我认为桑兰本身也没有什么损失。
To: 逗胖玩 你曾经说:赞同!
各位应该尽可能完整地将反映桑无耻行径的文字依据发送中青联各主席、常委及秘书处,尤其是7月22日桑兰签字提交给美国联邦法庭的宣誓证词(中英文)。揭露那副贪得无厌的丑恶嘴脸,救救我们的孩子!
To: mgzww999 你曾经说:相由心生。同时不能认为她是瘫子就有了无限的作恶条件。
恻隐和同情万全不同,恻隐是对有不幸遭遇者的一种怜悯,是对作恶多端者迷途知返的一种希冀。同情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解释为“如果我处在她的地位,大概也会... ...”
To: 逗胖玩 你曾经说:这个绝对赞同!
各位应该尽可能完整地将反映桑无耻行径的文字依据发送中青联各主席、常委及秘书处,尤其是7月22日桑兰签字提交给美国联邦法庭的宣誓证词(中英文)。揭露那副贪得无厌的丑恶嘴脸,救救我们的孩子!
To: spring99 你曾经说:已经很后悔花时间写这个了。海明水准太低,不值。
知道你聪明,但还是迟些再分析好吗?呵呵。。。
To: sec592 你曾经说:知道你聪明,但还是迟些再分析好吗?呵呵。。。
没有看出海“律师”的文字有任何进步。7月25日海明对撤诉动议的“答辩”仍然是一篇让人叹为观止的垃圾写作的范例。
1拼写错误:希望网民向Microsoft举报之前,海明“律师”停用盗版软件。英语里有conclusarily 这个字吗?里面的错字太多了吧?法官这辈子大概都没看过有这么多拼写错误的“法律文件”。
2 语法错误更多。随便举第4页上的几例吧。
…are well within the statute of li
To: spring99 你曾经说:恻隐和同情万全不同,恻隐是对有不幸遭遇者的一种怜悯,是对作恶多端者迷途知返的一种希冀。同情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解释为“如果我处在她的地位,大概也会... ...”
根据公开的资料,我对桑兰对刘谢一家这样的做法我一点也同情不起来对桑兰。你千万别做公主二。。。
To: spring99 你曾经说:理论上在莫虎答辩之前,海明都有修改的可能。即使是没来得及修改,如果案子部分成活,海明还是可以偷师网民的讨论成果。前车之鉴,我建议保持沉默。
我觉得大家需要再憋几天, 最好是等到莫虎收到法院传送的海明的答辩后再讨论. 我有点担心在法院没有正式送给被告之前还会给他机会修改答辩, 即便过了期限. 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经常碰到因为忙而忘记按时付各种帐单,虽有罚款, 但只要打电话去说明情况, 通常都能得到通融. 当然, 法院的规定日限也许要严格很多,但是否就是完全不能通融呢? 我是外行不懂. 网友中有懂行的请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