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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艾艾注:本稿为致美联社公开信的中文版,感谢广大筒子们群策群力的努力和付出。并请国内的筒子们帮忙转发,让网友的声音也有被大众和媒体听到的可能。谢谢!
美联社主编先生,
我们是贵报7月12日新闻《律师称:扶助截瘫体操运动员之协议已达成》的读者。我们大部分来自北美和中国,并在过去两个月内持续关注桑兰案。
我们写此信的目的,是敦请你们注意该截瘫体操运动员的律师的不实及误导性陈述。同时,正如任何一个享有声誉和有责任感的新闻机构该做的一样,我们敦请你们考虑发表一个基于本信所提供信息的纠错新闻。
以下是上述新闻报道中不实或误导性陈述的一个不完全清单,以及我们发现的与其不符的事实。
第一,“海明说,他不能透露协议的细节。但他表示该协议将来会为30多岁的桑兰提供最高可达1000万美元的现金和终身医疗保险。”(下划线为后加)
我们的调查结果:“TIG保险公司将提供最高可达一千万美元的现金补偿”的说法是一个误导性陈述,而“TIG保险公司将为桑兰提供终身医疗保险”,是桑兰早在1998年就已获得的保单条款。换言之,此次和解达成的协议,跟最初桑兰在1998年获得的保单条款毫无二致。
1998年订立的保单条款清楚表明,桑兰的医疗费用的理赔上限是一千万美元,这里的一千万美元显然不意味着现金(参见1998年保险公司的条款解释文件,https://www.sinovision.net/blog/ksliu/details/85486.html)。因此,除非桑兰得到一张大额支票(TIG保险公司否认了此说法),海明关于“(桑兰)获得最高可达一千万美元的现金”的说法就是明显不实,且是有意为之以误导大众。
我们联系了TIG保险公司求证海明的说法。该公司诉讼部主管Richard Fabian拒绝透露是否作出了经济补偿,并否认TIG向桑兰作出大额现金偿付。而一千万美金显然算是大额。虽然双方均未透露经济补偿的具体数额(TIG甚至拒绝透露是否作出了经济补偿),但海明的陈述与TIG所声明的立场不符。(请参见我们调查求证的具体细节报告,http://www.sinovision.net/blog/aiai/details/85691.html)
同时,Fabian先生声明,TIG否认所有桑兰在诉状中对TIG的指控;TIG毫无过错,更无须道歉;在过去十三年里,TIG一直完全依照保单条款理赔桑兰的医疗费用。Fabian先生进一步声明,和解协议对当初1998年的保单条款没有做任何修改。
另外,1998年TIG对于保单条款的一些解释文件(参见 https://www.sinovision.net/blog/ksliu/details/85486.html)早已解释清楚,桑兰获得的是与受伤有关的终身医疗保险。这也印证了Mr Fabian先生的保单条款未曾修改的说法。
第二,海明说“该和解协议将报销桑兰在中国的医疗保健。而此前桑兰的医疗费用只有在美国的费用能得到报销。”
我们的调查结果:一直以来,桑兰在中国的医疗费用已由三方承担:TIG,中国的全国医疗保险计划,以及桑兰的工作单位浙江省体育局。同时值得提及的是,大多数中国人只有全国医疗保险这一种保险方式。
首先,Fabian先生强调TIG多年来一直依照保单报销桑兰的医疗费用,其中就包括在中国的医疗费用。请参见保单条款相关解释文件((https://www.sinovision.net/blog/ksliu/details/85486.html)。
其次,桑兰本人在以前和最近曾多次表示,她有医保;而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康复费用,则由她的工作单位浙江省体育局买单。上述陈述之一请参见桑兰的博文 《写给温总理的信》(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420b930100cj4p.html)
第三,“海明说,桑兰将在纽约长岛Nassau县的公寓再居住一个月, 然后返回北京,在那她将继续与男友在北京生活,通过演讲和出席公开活动,每月赚取约230美元。”
我们的调查结果:以上对于桑兰在中国的收入严重失实,且与桑兰及其男友以前的说法大相径庭。桑兰在中国过着相当好的生活,比大部分中国人都富有。她的月收入约4500美元(约三万元人民币),是海明所说的230美元(约1500元人民币)的20倍。
根据桑兰以前在公开场合和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说法(其中之一请见雅虎体育2010年8约对桑兰的采访报道《前女子体操名剑桑兰,每月固定工资收入近三万元》, http://sports.cn.yahoo.com/10-08-/324/2bpa1.html),以下是有关桑兰经济状况的一些基本事实:
- 桑兰拥有房产两处,其中一处在北京――全球房产最贵的城市之一。
- 1998年,桑兰获得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5万美元,并获得国家体育总局的一次性补偿40万元人民币(约合5万美元)。2006年,桑兰获得国家体育总局老运动员关怀基金15万元人民币。
- 桑兰有很好的工作,每月工资收入近三万元人民币,即年收入36万人民币,约合54,000美元,是北京的年人均收入(2,700美元)的20倍。
- 1998年桑兰受伤后,美国华人为桑兰建立了桑兰基金,桑兰为基金受益人。桑兰基金共筹到善款约17万美元。从1998年至2008年,桑兰基金每月付给桑兰500美元。2008年,桑兰基金将所有余款(超过14万美元)交付桑兰。
- 桑兰拥有一辆商务车。
- 桑兰长期雇用一位住家保姆,月薪2,500元人民币(桑兰这次也将保姆带到了美国)。
另外,海明在其博客里说过,此次桑兰来美,租了一个带游泳池的别墅,月租2,000美元。
第四,“ ‘13年前一次悲剧性的摔伤,几乎夺走了桑兰的生命,’海明说, ‘她获得了重生,美国人民给了她重生,她永远铭记于心。她热爱这个国家,她热爱这个国家为她做的一切。’”(下划线为后加)
这是促使我们写此信的最重要原因。“听其言,观其行。”海明转达桑兰对美国人民的感谢:“美国人民给了她重生”,“她将永远铭记于心”。姑且不论作为中国名人的桑兰称“美国人民给了我重生”是否恰当,先看看她究竟是怎样对待她视为“再生父母”
的美国人的。
她是这样做的(请参见桑兰的诉讼状,http://blog.sina.com.cn/s/blog_857060240100siii.html):
- 她状告曾在她受伤后帮助她的美国体操协会,曾在她受伤后和她回国至今为她积极理赔的美国保险公司,当年友好运动会的赞助方时代华纳公司,及该公司当时的主席特纳先生,对每名被告求偿一亿美元。(这些指控现都已撤诉)
- 她状告一对美籍华人夫妇(刘国生,谢晓虹和其子薛伟森),求偿十几亿美元。
以下是这对华人夫妇(刘氏夫妇)的一些情况:
首先,他们是谁?他们跟桑兰陌不相识,却在桑兰受伤后将她接到家里义务照顾十个月。为了替桑兰省钱,让她能在以后的日子里使用桑兰基金所募得的善款,他们没有请昂贵的专业看护,而是全家亲自照顾了她十个月。另外他们也是桑兰基金最大的捐赠者。
其次,这家华人做了些什么?他们在那十个月对桑兰的照顾,或许够写一本书了。长话短说,从旁观者的角度来看,当年桑兰是健康幸福而充满感激的回国的,那么这家人绝不可能有大的过错。更重要的是,回国后直到她起诉刘氏夫妇以前,桑兰在很多场合和访谈中都对这家人感恩戴德,还特别在2008年筹划了“感恩之旅”赴美看望这对夫妇并赠送礼物,表达谢意。
再次,桑兰曾经如何形容刘氏夫妇呢?她写了许多文章表达她的由衷感激。例如,在她的一篇博文中,桑兰写道,“如果说98年的受伤是我命运的转折点,谢阿姨就是在转折点上,像母亲在背后扶持蹒跚学步的孩子一样,帮我一起紧紧抓住命运的舵的人。和谢阿姨之间亲如母女的感情,正如歌词中所唱到的,确确实实是‘缘分天注定’。”(参见桑兰博文,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420b93010003f1.html)
对这样一个在她受伤后精心照顾她十个月的家庭,桑兰的回报是什么呢?是一个求偿上亿的诉讼状!更值得指出的是,从4月28日提交诉状至今,桑兰及其律师多次强调,他们希望刘氏夫妇来跟她庭外和解。另外,有目共睹的是,桑兰及律师从一开始起就在媒体上造势炒作,给被告施压。炒作媒体给被告施压,想达到庭外和解的目的,桑兰状告刘氏夫妇的真实动机不言而喻。
俗语曰,“勿恩将仇报。”桑兰说她永远铭记帮助过她的美国人民,但从上面她的所作所为来看,她真的这样想吗?还是说,控告帮助过她的美国人(美籍华人当然也是美国人)并求偿上亿美元是她独特的报恩方式?
本信中所有的陈述均为事实,并有证据支持。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更多信息,我们乐意协助。诚然,由于语言上的障碍,许多相关的中文信息都不为美国媒体所知。我们也将尽力让大众了解真实的情况。
我们敦请您慎重考虑我们的要求,发布一则基于本信所提供信息的纠错新闻。
谢谢您的关注。如有问题,请联络我们(email: aiai.young@gmail.com )。盼复。
188位海内外华人(名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