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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Lawandorder先生声明:绝不介入桑兰案,并将继续写作相关法律文章

热度 1已有 3795 次阅读2011-6-24 19:13 |个人分类:lawandorder先生评论分享到微信

受Lawandorder先生委托,向网友们澄清以下事宜:

第一,有关网友询问lawandorder 是否会接受原告的邀请介入桑兰案,回答一个字:“NEVER.”

第二,Lawandorder先生并没有离开 《美国中文网》,因为还会继续写本案涉及到的相关法律,

第三, 关博还有一个主要原因, 那就是时间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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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4 个评论)

回复 对岸的灯 2011-6-25 22:09
感谢Lawandorder,希望能经常看到您的普法文章
回复 旁观者清 2011-6-25 13:05
物以类举,人以群分。谢谢!
回复 第一缕阳光 2011-6-25 02:14
谢谢!对于我这个不懂法律的人而言,希望能每天看到Lawandorder的博文,即便这件事过后,依然需要Lawandorder的普法教育。
回复 lovebirds 2011-6-24 22:36
谢谢你的转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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