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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01

热度 2已有 1396 次阅读2017-6-1 00:12 |系统分类:杂谈分享到微信

让百万老人吃得实惠又“落胃”?
2017-05-31 16:57  |   浙江新闻客户端 记者 张梦月

杭州湖滨街道老年食堂

杭州上城区“小乐胃老年食堂”老板唐延胜,最近在谋划两件“大事情”——“除了已经营业的6家老年食堂,小乐胃今年还要再开两家,分别在小营街道茅廊巷社区和金钱巷社区,茅廊巷这家8月就能和大家见面。”这样的老年食堂,让老年人吃得“落胃”(杭州话,大意指舒心满意)又实惠,但老年食堂不好做,唐延胜铁板钉钉的话语背后,是什么给了他扩大“版图”的底气?

记者近日获悉,杭州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联手下发了《关于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通过改造提升或新建社区老年食堂、建设社区助餐服务点、社会餐饮企业送餐上门等模式,到今年年底,杭州将实现高龄、孤寡、独居、空巢老人助餐服务全覆盖,全市城乡社区均具有一种以上老年人助餐服务方式,老年人吃饭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助餐服务体系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社区三种助餐模式 解决老年人吃饭难

据户籍人口统计,截至2016年底,杭州60岁以上老年人口159.13万人,占总人口的21.55%。百万老人的吃饭问题如何解决?老年食堂应运而生。截至今年4月底,杭州市共有老年食堂1011家。但在运营过程中,也暴露出体系覆盖不到位、部分社区老年食堂无证无照经营、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等问题。

“制定这个文件的出发点,不仅是要解决老年人吃饭难问题,同时也要解决老年食堂食品安全隐患问题,还要解决如何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杭州市民政局福慈处工作人员说。

按照民政部门的目标设定,到今年年底,全市城乡社区都要具有一种以上老年人助餐服务方式。这是不是意味着,每个社区都要建老年食堂?

福慈处工作人员给出了答案:“杭州目前有三种助餐模式,除了建设实体老年食堂外,还鼓励建设社区助餐服务点,以及社会餐饮企业送餐上门。”

三种方式里,社区老年食堂最普遍。这是在社区有条件的基础上,自建运营的社区老年食堂,也可依托社会第三方力量共建,或委托社会餐饮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为老年人提供就餐服务。

没有条件建立社区老年食堂,但能提供老年人就餐场所的社区,可以依托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提供配餐服务,建设社区助餐服务点作为老年人就餐场所。

另外,为方便老年人在家就餐,提供个性化助餐服务,也可以社区为单位,就近选择诚信经营、管理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年度等级原则上在B级及以上的社会餐饮企业作为送餐企业,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送餐服务。

杭州大学路社区里的“小乐胃老年食堂”

为老助餐企业统一备案 年度开放不少于300天

让老年人吃上一口热饭,远远不只是杭州想达成的目标。“我们要确保老年人吃得安全、吃得满意,切实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福慈处工作人员说。对于三种助餐模式,杭州提出了食品安全和管理服务规范要求。

社区老年食堂、社区助餐服务点应实行“六公示”,即将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收费价格以及对老年人的优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举报电话上墙公示。

社区老年食堂、社区助餐服务点应提供中餐服务,有条件的可提供早、晚餐服务,年度开放时间不少于300天,每天至少有10人次以上老人就餐,被服务老人或亲属满意度较高。

对老年人以外群体开放的社区老年食堂、社区助餐服务点,应设置相对独立的老年人就餐区域。

为老助餐企业是否合规,还能通过统一标识来识别。从今年开始,杭州将对所有为老助餐企业开展统一备案。

7月底前,各区、县(市)民政局将会同本级市场监管部门对现存所有社区老年食堂、社区助餐服务点、为老服务送餐上门社会餐饮企业进行摸底排查,符合相关条件的,予以备案,并悬挂统一标识图案。

不符合条件的,将给予3个月提升改造期,期满后仍无法达到相关要求的,不予备案为为老助餐企业(单位),不得再悬挂标识图案。

已经备案的为老助餐企业(单位),今后每年还将接受检查,符合条件的可以继续悬挂相关标识,不符合条件的将责令提升改造,3个月内无法达到相关要求的,不再予以备案,不得再悬挂相关标识。

建德市下涯镇春秋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老年食堂”

从补“食堂”转向补“人头”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运营

老年食堂确实有效解决了一部分老年人的就餐难问题,但由于经营利润薄,很多都在亏损。虽然政府有一定补助,但依然难以扭转入不敷出的局面。

对于为老助餐企业经营者来说,这份文件的出台,带来了一个期盼已久的好消息——《意见》提出,民政部门要加大对老年人助餐服务的资金补助力度,根据为老助餐企业(单位)服务老年人的数量和规模予以补助。逐步探索资金补助从补“食堂”向补“人头”转变。

“原来是建一所补助一所,今后我们将探索按照老年人用餐人数来补助。” 上城区民政局老龄科科长陈婷婷说。怎么操作?按照《意见》的办法,老年人就餐情况记录将作为资金补助的重要依据。也就是说,为老助餐企业(单位)应采取刷卡等信息化手段对老年人就餐情况进行实时记录;条件确实不具备的农村为老助餐企业(单位),也应做到每餐登记,通过签字、记账等方式记录每日就餐人数。

《意见》同时提出,对连锁化、规模化运行的为老助餐企业(单位)在资金补助时给予适当倾斜。对此,陈婷婷也表示认可:“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应该走连锁化方向,比如小乐胃老年食堂、百穗堂老年食堂等,现在都经营得比较好。前几年老年食堂的运行确实很曲折,在模式的不断探索中,我们也找到了一些办法。”

陈婷婷口中的“办法”,就是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年食堂建设和运营。这也是此次《意见》提出的未来趋势方向。杭州将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向社区助餐服务点提供配送餐服务,探索通过全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搭建网上助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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