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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事件,一堂值得深思的公开课

热度 1已有 616 次阅读2017-4-8 20:18 分享到微信

来源: 重庆晨报上游新闻

(原标题:泸县事件,一堂值得深思的公开课)

今天是4月8日,春暖花开的一天。

如果不是刻意提起,大家似乎很难在这个舒适的周末再想起泸县事件。

4月1日以来,持续一周的舆论热议、捕风捉影的网络谣言、亢奋澎湃的网络情绪、信息公开的民众呼吁、集中罕见的媒体批评、饱受争议的政府态度……似乎戛然而止,好像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舆情,就是这么吊诡。

尘埃落定之际,也是反思之时。当关切、追问、质疑、谣言统统退场后,泸县事件仿佛一堂糅杂多重元素的舆情公开课,值得认真总结。

危机

这原本只是个普通的安全事件。

4月1日6时20分,泸州市泸县公安局太伏镇派出所接到报案称:太伏镇太伏中学男生宿舍楼外发现一男子俯卧在水泥地上没有动静。经查证,死者赵某,是四川省泸县太伏中学八年级(初二)4班学生。

花季岁月,男孩怎么会突然死去?一时间,边远小城的寂静被打破了。

答案在一天后揭晓。4月2日,“泸县发布”公布:“经公安机关现场勘验、尸表检验和调查走访,赵某损伤符合高坠伤特征,现有证据排除他人加害死亡,具体死亡原因需依法按程序待家属同意后尸体检验确认。”

或许是回复太快,或许是结论生硬,或许是不够详实,人们对这样的解释并不满意。

网上流传的视频证实,孩子母亲冲进殡仪馆,剪开孩子衣衫,孩子后背有大面积青紫,手部肘部有伤痕。旁人一边摇头叹息,一边拍照上传。

几乎就在同时。有人在微信圈中转发,说赵姓男孩是被学校5个校霸活活把人打死,校霸向赵某勒索1万元后无果,把人打死扔下楼。后爷爷奶奶报警,但派出所的人登记了就没管。更有传言指出,欺凌赵某的5名校霸学生,有县长的儿子、镇长的儿子、校长的儿子和镇派出所领导的子女。为了息事宁人,校霸家长一家愿意赔偿20万,总计100万来平息事件……

一时间,网民对官方的质疑此起彼伏,“排除他杀”的官方结论更没有被广泛认可。

线下问题,顿时成为线上热点,把无数人圈到泸州事件的舆论场中。

网民的举动,恰如鲁迅先生所言,“无穷的远方,无数的人们,都和我有关。”

谣言

谣言,是泸州事件突破地域限制,成为全民热议话题的重要推手。

“泸县发布”4月3日专门公告:“个别网民不经查证,肆意通过互联网、QQ群、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编造发布‘五名学生打死同学,其中一人已自杀’、‘孩子已经离开,全身被打得淤青死血,手脚被打断’等等不实信息,造谣生事,煽动群众聚集滋事,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目前查实唐某、李某、姚某、郑某等人网上造谣、传谣的违法事实,公安机关将对上述人员依法进行处罚。”

这个发布,没有公布事实细节,也没有澄清事实真相,却以惩治谣言为目标,激发了新一轮热议。网络谣言也应声而起,比如,有打人的学生因为害怕追责而自杀,拍摄现场状况的婚纱店老边被黑社会追打,而当地为了封锁消息,让群众签字领封口费,死者的爷爷奶奶则被关进了警局……

冷静下来看,几乎所有“有鼻子有眼”的谣言都经不起仔细的推敲。比如最关键的打人细节,校长有一个女儿在学校读初一,跟赵某不认识,没有关系。泸县县长、太伏镇镇长、派出所领导的孩子也没有在学校读书。所长的女儿在大学读研究生,副所长的女儿才两岁。

谣言这个古老的文化现象,几乎与人类历史同龄,也被称为世界上最古老的传媒。古今中外,都有谣言的身影。西方绘画中,还有一个“谣言女神”的形象,她手握两支小号,一支散布谎言,一支传播事实。

谣言可恶,却是真相迟到后的产物。“真话不说,谣言登场;大道不畅,小道必猖”。一方面是大家翘首以待及时准确的信息公开和权威可信的尸检结果,一方面是泸县方面自说自话无法形成有效的交流沟通。

这样的情形,公安部原新闻发言人武和平先生曾作出阐述,“为什么会产生谣言,谁的责任?当然是造谣者,他是直接责任。但是为什么会出现谣言呢?我在想,会不会我们掌握信息的一方,不说话,或说得太少,和老百姓公众这种信息需求产生了供求上的矛盾。对于一个消息,掌握信息的人越封堵,越不告知,谣言就越盛行。”

情绪

情绪,是一种难以量化的主观反映。

家长失控的情绪,是泸县事件的导火索。从现场的录音来看,面对儿子的突然离去,孩子的父母并没有耐心去理解警方的结论,这是一种可以理解的人之常情。从危机公关角度来说,激愤之时,官方的解释很多时候是苍白的,甚至会欲盖弥彰。这就要求当地政府在处理问题时表现出更多的耐心和关心,这是法定义务,也是公务人员的职业伦理。

家属的情绪,引燃了网络。

有学者做过研究,一旦有公共事件发生,情绪会呈现出不同样貌。尤其事件是负面的话,比如灾害、事故,受访者的情绪,以幸福、满足、安稳为主要特征的社会情绪,很快会被集体唤醒,转向愤怒、惊恐、焦虑和悲伤。其中,愤怒的情绪最常见,也最容易在网上传递。

对权力干预的担忧,不止来自网民的直觉,也来自国家级通讯社的“切身之痛”。

新华社记者在采访泸县事件过程中,严密防范让记者感觉到无形压力,所到之处都有人“陪同”。当记者提出采访死者母亲时,县政法委书记李盛春表示找不到人,问手机问地址皆不知。记者好不容易突破制约跑了20多公里村道前去采访死者的爷爷奶奶和同学时,被跟随的镇村干部各种暗示威胁干扰,迫使采访对象不敢说真话。而当地的种种电话骚扰则更让记者到了无法忍受的地步。

愤怒之中,新华社发文,《三问四川校园死亡事件:拿出事实需要多久》,文章质问,孩子究竟是自杀还是他杀?究竟有没有霸凌现象?当地政府究竟在紧张什么?

政府的紧张,实际上是政府焦虑情绪的表现,也是政府舆情回应机制失灵带来的被动后果。

机制

事件的转机,直到4月6日下午才出现。

当天的新闻通气会上,泸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长毛汉东首次披露了意外发生前的过程,其中包括,3月27日晚自习后,赵某翻墙出校,后被校方通报家长,接到父亲电话后,情绪一度低落;赵某3月28日起感冒,31日起病情加重并开始发烧;当天夜里赵某睡觉时曾发生梦魇,叫喊声惊动了同宿舍同学;4月1日凌晨,生活老师曾探望过赵某。

发布会还通报了关于赵某是否受到保护费威胁的调查。通报说,通过对赵某三位同学的调查,没有发现赵某被欺凌的问题;其爷爷奶奶也表示,没有听说赵某被收保护费的情况。

舆论初步平息。

此时,时间已经过去了6天。早已错过了回应的最佳时机。

泸县事件,与此前的瓮安事件、石首事件,差不多走上了同样的错误路径。即一旦舆情回应滞后或者失当,网络舆论多次叠加后,往往能够形成高度共振,最终给事件系上一个死结。

新媒体时代,在一种法治思维和开放心态的逻辑下,泸县赵姓学生的死亡,无论是属于意外,还是刑事案件,除非出于正当的侦查秘密,不仅当事者家属有知情权,社会公众也有知情权。推诿责任、漠视网络、搪塞真相甚至提防记者的官僚做派,是错误的,也可能是违法的。

去年的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学网、懂网、用网。2013年以来,李克强总理也多次在政务公开的要求中强调,要主动运用政务公开来释疑解惑,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

2016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61号文件《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同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全面推开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文件明确要求,“对公众不了解情况、存在模糊认识的,要主动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

遗憾的是,“泸县发布”的信息,从一开始就缺乏回应技巧。只是一味强调“死亡均为高坠伤、无其他暴力加害”的结论,没有对死亡给出科学详实的证据解释,也没有针对性地回答网民提出的各种疑问。照搬结论的简单回应,缺乏说服力,难以打消公众心中的疑惑,也给谣言四起提供了滋生空间。

考验

回顾过去,突然死亡、家属不服、公众质疑、记者受阻、公信危机的教训并不鲜见。泸县事件中,政府面对中学生意外身亡时采取的传统官僚维稳措施,已经完全跟不上信息时代的步伐,也远远满足不了人民群众的需求。一次次惨痛的经历后可以发现,各级政府和官员的媒介素养提升已是大势所趋,时不我待。

否则,受伤的是逝者家属,被动的是地方政府,被骗的是社会公众,解构的是政府公信。这是谁也不想看见的多输局面。

(原标题:【解局】泸县事件,一堂值得深思的公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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