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24: 1-23】【耶和华晓谕摩西说……。】在利未记第二十四章中记载了,神籍摩西教导祭司在圣所里的事奉,就是要使会幕中的灯常常点着;每安息日祭司要献上陈列饼;另外凡咒诅亵渎神名的人必被治死;打死人或打死牲畜的必被治死,以命偿命。首先【耶和华晓谕摩西说:‘要吩咐以色列人,把那为点灯捣成的清橄榄油拿来给你,使灯常常点着。在会幕中法柜的幔子外,亚伦从晚上到早晨必在耶和华面前经理这灯。这要作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他要在耶和华面前常收拾精金灯台上的灯。‘】“耶和华晓谕摩西说:‘要吩咐以色列人,把那为点灯捣成的清橄榄油拿来给你,使灯常常点着”。“清橄榄油”是没有杂质的上等橄榄油。普通的橄榄油是用磨石压榨出来的,比较混浊,上等的“清橄榄油”是把破碎的橄榄放在臼中,用手工慢慢“捣成”的,非常清澈,烧起来烟雾比较少。清橄榄油由百姓制作并奉献,点灯是大祭司的职责。“使灯常常点着”,是指除了起营前行之外,会幕中的灯不可熄灭,须昼夜点亮。“在会幕中法柜的幔子外”,“法柜”又称约柜,是放在至圣所之内(出26:34);“法柜的幔子”就是隔开圣所和至圣所的幔子(出26:33)。“亚伦从晚上到早晨必在耶和华面前经理这灯。这要作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亚伦”是当时的大祭司。“从晚上到早晨”,就是使灯彻夜亮着,“经理这灯”指修剪灯芯、添加灯油等看管工作,由大祭司负责。“他要在耶和华面前常收拾精金灯台上的灯”,“在耶和华面前”,即在圣所内;“常收拾…灯”,也就是“经理这灯”;“精金灯台”又称金灯台(启1:12),因整座灯台是由一块精金锤出来的(出25:31)。大祭司亚伦是第一个将灯点燃的人(民8:3),这预表那【将来美事的大祭司】(来9:11),基督使凡跟从祂的人【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8:12)
【你要取细面,烤成十二个饼,每饼用面伊法十分之二。要把饼摆列两行(或译:摞;下同),每行六个,在耶和华面前精金的桌子上;又要把净乳香放在每行饼上,作为纪念,就是作为火祭献给耶和华。每安息日要常摆在耶和华面前;这为以色列人作永远的约。这饼是要给亚伦和他子孙的;他们要在圣处吃,为永远的定例,因为在献给耶和华的火祭中是至圣的。‘】这里论到祭司在会幕中摆列和吃陈设饼。“你要取细面,烤成十二个饼”,“细面”是将麦子去皮、轧碎、磨末而成的;“十二个饼”又称“陈设饼”(出25:30),这“十二个饼”代表神所拣选的以色列十二支派。“每饼用面伊法十分之二”,“伊法十分之二”约折合四点四公升。“要把饼摆列两行,每行六个,在耶和华面前精金的桌子上”。“摆列两行”即每行六个。“精金的桌子”,陈设饼的桌子是用皂荚木制成,包上精金(出25:23-24)。“又要把净乳香放在每行饼上,作为纪念”,“净乳香”是采自阿拉伯的一种树胶香料,用火焚烧会散发出香气,“就是作为火祭献给耶和华”,献给神“作为纪念”,让神得着满足。“每安息日要常摆在耶和华面前;这为以色列人作永远的约”。“每安息日”,就是在每个安息日更换陈设饼一次。“要常摆在耶和华面前”,是指陈设饼的桌子上须经常摆放陈设饼,不可空着。“这饼是要给亚伦和他子孙的”,陈设饼是给祭司享用的。“他们要在圣处吃,为永远的定例,因为在献给耶和华的火祭中是至圣的”。每安息日换下的饼是“至圣的”,只能给祭司在会幕里吃,吃的人就成了圣。
【有一个以色列妇人的儿子,他父亲是埃及人,一日闲游在以色列人中。这以色列妇人的儿子和一个以色列人在营里争斗。这以色列妇人的儿子亵渎了圣名,并且咒诅,就有人把他送到摩西那里。(他母亲名叫示罗密,是但支派底伯利的女儿。)他们把那人收在监里,要得耶和华所指示的话。耶和华晓谕摩西说:‘把那咒诅圣名的人带到营外。叫听见的人都放手在他头上;全会众就要用石头打死他。你要晓谕以色列人说:凡咒诅神的,必担当他的罪。那亵渎耶和华名的,必被治死;全会众总要用石头打死他。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亵渎耶和华名的时候,必被治死。】这里论到凡咒诅亵渎神名的人必被治死。“有一个以色列妇人的儿子,他父亲是埃及人,一日闲游在以色列人中”。这是以色列人与外族通婚所生的儿子,按理应当居住在营的边界(民11:1,4),但他跑到营中闲游,混在以色列人当中。“这以色列妇人的儿子和一个以色列人在营里争斗”,“争斗”即发生口角。“这以色列妇人的儿子亵渎了圣名,并且咒诅,就有人把他送到摩西那里”。“亵渎了圣名”,就是妄称或污辱耶和华这名(出20:7);“咒诅”是指咒诅神。“他母亲名叫示罗密,是但支派底伯利的女儿”,这里提到他母亲的名,和她父亲所属的支派,可能是为了以她作例子,警戒以色列人不可使儿女与外邦人通婚,但既然生了儿子,就须教导他遵守律法诫命。“他们把那人收在监里,要得耶和华所指示的话”,在还没有得到神明确的指示之前,他们暂时先把他关在监里。“耶和华晓谕摩西说:‘把那咒诅圣名的人带到营外。叫听见的人都放手在他头上”。“带到营外”免得营地被污秽;“放手在他头上”是作见证,证明他的确“亵渎了圣名,并且咒诅”。“会众就要用石头打死他”,这是神的判决,使会众得到警惕。“你要晓谕以色列人说:凡咒诅神的,必担当他的罪”。因“咒诅神”是大罪,所以那人“必担当他的罪”。“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亵渎耶和华名的时候,必被治死”。就是无论是以色列人或寄居的外邦人,都要被治死,没有例外。
【打死人的,必被治死;打死牲畜的,必赔上牲畜,以命偿命。人若使他邻舍的身体有残疾,他怎样行,也要照样向他行:以伤还伤,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他怎样叫人的身体有残疾,也要照样向他行。打死牲畜的,必赔上牲畜;打死人的,必被治死。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同归一例。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于是,摩西晓谕以色列人,他们就把那咒诅圣名的人带到营外,用石头打死。以色列人就照耶和华所吩咐摩西的行了。】这里论到伤害或打死人或牲畜的,必被治死,以命偿命。“打死人的,必被治死”,就是杀人者要偿命。“打死牲畜的,必赔上牲畜,以命偿命”,就是以牲畜之命偿牲畜之命。“人若使他邻舍的身体有残疾,他怎样行,也要照样向他行”,就是按照公平、对等的原则施行处罚。“以伤还伤,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这并非鼓励报私仇,而是司法公正的原则,使惩罚与罪行相称,不可过分、也不可过松。“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同归一例。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同归一例”,是指在神的律法面前人人平等。“于是,摩西晓谕以色列人,他们就把那咒诅圣名的人带到营外,用石头打死。以色列人就照耶和华所吩咐摩西的行了”。耶和华神是圣洁公义的神,神的公义是谁犯罪,谁承担责任,不管是寄居的还是本地人,神公义的审判是对着任何人的。为此,愿我们今天无论在什么时候,都要相信神的公义以及祂公义的审判。在面对世上的不公时,让我们谨记诗篇37:28的话:【耶和华喜爱公平,不撇弃祂的圣民,他们永蒙保佑,但恶人的后裔必被剪除。】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