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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20: 1-27>

已有 29 次阅读2025-1-5 17:57 |个人分类:圣经分享分享到微信

【利20: 1-27】【耶和华对摩西说……。】在利未记第二十章中记载了,以色列人若做了神所吩咐不可做的恶事,就要被神剪除受惩罚。【耶和华对摩西说:‘你还要晓谕以色列人说:凡以色列人,或是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外人,把自己的儿女献给摩洛的,总要治死他;本地人要用石头把他打死。我也要向那人变脸,把他从民中剪除;因为他把儿女献给摩洛,玷污我的圣所,亵渎我的圣名。】“耶和华对摩西说”,就是神籍摩西严禁以色列人随从迦南地外邦人的风俗,行邪淫和乱伦,免得被地吐出。“你还要晓谕以色列人说:凡以色列人,或是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外人”,当以色列人进据迦南地之后,无论是本族人,或是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邦人,“把自己的儿女献给摩洛的,总要治死他”。“摩洛”是迦南地各种假神的通称,迦南人常将儿童或婴孩当作祭品献给偶像,这是可憎的事。“本地人要用石头把他打死”,“本地人”指住在当地的以色列人,要动手打死他。“我也要向那人变脸,把他从民中剪除”,“变脸”即向那人发怒、并且“把他从民中剪除”。“因为他把儿女献给摩洛,玷污我的圣所,亵渎我的圣名”,“玷污我的圣所”,就是玷污神的会幕,即一面拜偶像,一面拜真神。“亵渎我的圣名”,就是藐视耶和华真神,使祂的名蒙受羞辱。【那人把儿女献给摩洛,本地人若佯为不见,不把他治死,我就要向这人和他的家变脸,把他和一切随他与摩洛行邪淫的人都从民中剪除。】“佯为不见”,亦即视而不见,看见别人去拜偶像却当作没有看见。“我就要向这人和他的家变脸”,神不仅惩罚“把儿女献给摩洛”的人,也使他的家人受惩罚。“把他和一切随他与摩洛行邪淫的人都从民中剪除”,神会亲自将他们从自己的百姓中“剪除”。因此明知别人去拜偶像,却予以支持或不加拦阻,也会受到神的惩治。这里的“行邪淫”指拜鬼魔。【人偏向交鬼的和行巫术的,随他们行邪淫,我要向那人变脸,把他从民中剪除。所以你们要自洁成圣,因为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你们要谨守遵行我的律例;我是叫你们成圣的耶和华。】“人偏向交鬼的和行巫术的”,“偏向”是指相信异教。“交鬼的”,就是与邪灵、污鬼来往的人;“行巫术的”就是会看相、算卦、占卜等邪术的法师。“我要向那人变脸,把他从民中剪除”,就是不容那人存活。“所以你们要自洁成圣”,就是要以色列人与拜偶像假神的人,分别自己为圣。神的百姓之所以要“自洁成圣”的原因,是因为“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以“你们要谨守遵行我的律例”。“律例”指清楚且具体的条规。“我是叫你们成圣的耶和华”。“成圣”就是分别出来归神为圣。神的百姓之所以能“自洁成圣”,依靠的是“叫你们成圣的耶和华”。

【凡咒骂父母的,总要治死他;他咒骂了父母,他的罪(原文是血;本章同)要归到他身上。】“凡咒骂父母的,总要治死他”,“咒骂”就是怀着怨毒的心藐视,甚至咒诅父母。父母是神在家里所设立的权柄,咒诅父母就是亵渎神,所以“总要治死他”。“他的罪要归到他身上”。就是“咒骂父母的”,必受到死刑。【与邻舍之妻行淫的,奸夫淫妇都必治死。】“与邻舍之妻行淫的”,“行淫”,指双方同意的性行为,所以“奸夫淫妇都必治死”。神为什么不能容忍这些罪行?因为这是破坏了家庭的神圣,也会使性犯罪在各地泛滥。【与继母行淫的,就羞辱了他父亲,总要把他们二人治死,罪要归到他们身上。】“与继母行淫的”,不但儿子“羞辱了他父亲”,这继母也羞辱了丈夫,因此两人同担死罪。【与儿妇同房的,总要把他们二人治死;他们行了逆伦的事,罪要归到他们身上。】“与儿妇同房的,总要把他们二人治死”,“同房”指发生奸情。“他们行了逆伦的事,罪要归到他们身上”。“逆伦的事”就是违反伦理的事,因此两人必同担死罪。【人若与男人苟合,象与女人一样,他们二人行了可憎的事,总要把他们治死,罪要归到他们身上。】“人若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与男人苟合”,就是男与男发生性行为。“他们二人行了可憎的事,总要把他们治死,罪要归到他们身上”。“可憎的事”,就是神憎恶同性恋的行为(创18:20)。【人若娶妻,并娶其母,便是大恶,要把这三人用火焚烧,使你们中间免去大恶。】“人若娶妻,并娶其母,便是大恶”,“大恶”指罪大恶极,神所不容。因此“要把这三人用火焚烧,使你们中间免去大恶”。用火焚烧”,是一种极其严厉的刑罚。【人若与兽淫合,总要治死他,也要杀那兽。】“人若与兽淫合,总要治死他,也要杀那兽”。人若与动物淫合是重罪,因此人与兽都要被杀。【女人若与兽亲近,与它淫合,你要杀那女人和那兽,总要把他们治死,罪要归到他们身上。】“女人若与兽亲近,与它淫合,你要杀那女人和那兽。总要把他们治死,罪要归到他们身上”。女人与动物淫合,同样要面临最严厉的刑罚,女人与兽都要被杀。

【人若娶他的姐妹,无论是异母同父的,是异父同母的,彼此见了下体,这是可耻的事,他们必在本民的眼前被剪除。他露了姐妹的下体,必担当自己的罪孽。】“姐妹”指父母双方均相同,或仅一方相同的异性手足。“彼此见了下体,这是可耻的事”,“见了下体”,就是发生奸情。“他们必在本民的眼前被剪除”。就是被驱逐出神百姓的行列。“他露了姐妹的下体,必担当自己的罪孽”,就是他必被治死。【妇人有月经,若与她同房,露了她的下体,就是露了妇人的血源,妇人也露了自己的血源,二人必从民中剪除。】“妇人有月经,若与她同房”,“有月经”指行经期间;“同房”指发生性行为。“露了她的下体,就是露了妇人的血源,妇人也露了自己的血源”,就是露出羞耻。“二人必从民中剪除”。也就是被驱逐出神百姓的行列。【不可露姨母或是姑母的下体,这是露了骨肉之亲的下体;二人必担当自己的罪孽。】“不可露你姑母的下体;她是你父亲的骨肉之亲”,“姑母”指父亲的姐妹;“骨肉之亲”,是指至近的血亲。“不可露你姨母的下体;她是你母亲的骨肉之亲”,“姨母”指母亲的姐妹。“二人必担当自己的罪孽”。就是面临最严厉的刑罚治死。【人若与伯叔之妻同房,就羞辱了他的伯叔;二人要担当自己的罪,必无子女而死。人若娶弟兄之妻,这本是污秽的事,羞辱了他的弟兄;二人必无子女。】这里列出的是婚姻家庭中严重的罪,所受的刑罚是“必无子女而死”,“二人必无子女”。这是很大的咒诅,因为无法得着神【生儿养女】的赐福(创1:28)。

【『所以,你们要谨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典章,免得我领你们去住的那地把你们吐出。我在你们面前所逐出的国民,你们不可随从他们的风俗;因为他们行了这一切的事,所以我厌恶他们。但我对你们说过,你们要承受他们的地,就是我要赐给你们为业、流奶与蜜之地。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使你们与万民有分别的。所以,你们要把洁净和不洁净的禽兽分别出来;不可因我给你们分为不洁净的禽兽,或是滋生在地上的活物,使自己成为可憎恶的。】“所以,你们要谨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典章”,“律例”指清楚且具体的条例,“典章”指人际间行为的规范。“免得我领你们去住的那地把你们吐出”,就是使他们被掳分散到各国。“我在你们面前所逐出的国民,你们不可随从他们的风俗”,“所逐出的国民”,是指迦南七族;“他们的风俗”,就是迦南地人拜偶像假神,并伴随拜偶像而有的淫乱和焚子的恶俗。“因为他们行了这一切的事,所以我厌恶他们”,“行了这一切的事”,是指“他们的风俗”。“厌恶”就是深恶痛绝。“但我对你们说过,你们要承受他们的地,就是我要赐给你们为业、流奶与蜜之地”。神曾应许以色列民,要把迦南地,即“流奶与蜜之地”赐给他们。“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使你们与万民有分别的”,是神以祂的大能将以色列民从万民中分别出来。“所以,你们要把洁净和不洁净的禽兽分别出来”,所以以色列民要按照神颁布的洁净与不洁净的条例(11:1-47),将禽兽分别出来。“不可因我给你们分为不洁净的禽兽,或是滋生在地上的活物,使自己成为可憎恶的”。以色列民若在“分为不洁净的禽兽”,或是吃了不洁净的禽兽或活物,“使自己成为可憎恶的”,就是要被神憎恶。【你们要归我为圣,因为我耶和华是圣的,并叫你们与万民有分别,使你们作我的民。】神拣选以色列人,使他们从万民中分别出来,为要叫他们分别为圣归给神,好“使你们作我的民”。【无论男女,是交鬼的或行巫术的,总要治死他们。人必用石头把他们打死,罪要归到他们身上。】对那些主动去“交鬼的或行巫术的”,神的刑罚是要治死他们。在本章中,神三次严禁“交鬼”,并且以对“交鬼”的人之刑罚作为的结束,表明以色列民若与偶像、鬼魔有了交通,结局就是死亡。为此,愿我们今天不但要认识神严惩“交鬼”的罪,我们也要认识“分别为圣”的重要,因这是生与死的问题,所以我们就要分别为圣归给神!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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