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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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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38: 1-30】【那时,犹大离开他弟兄下去,到一个亚杜兰人名叫希拉的家里去……。】创世纪第三十八章是专门为犹大写的,虽然犹大的一些行为是非常不道德的,但因为神选了犹大作为应许中的那条,一直延续到主耶稣到来的生命线,耶稣基督就是从犹大支派而出的,所以把犹大的历史插入在约瑟历史中间。这里首先说到:【那时,犹大离开他弟兄下去,到一个亚杜兰人名叫希拉的家里去。犹大在那里看见一个迦南人名叫书亚的女儿,就娶她为妻,与她同房,】“那时”指约瑟被卖到埃及的时候,犹大可能比约瑟大3岁,此时大约20岁,他是雅各的第四个儿子。“犹大离开他弟兄下去”,指他离开希伯伦。“到一个亚杜兰人名叫希拉的家里去”,“亚杜兰”位于希伯仑西北约20公里。“希拉”是亚杜兰城的迦南人,他是犹大的朋友。当神的选民选择离开希伯伦,并与世俗的人建立友谊时,道德灵性的腐败往往就开始了。犹大知道先祖亚伯拉罕与以撒都明确不赞同娶迦南女子为妻(24:3;28:1),而犹大“看见一个迦南人名叫书亚的女儿,就娶她为妻”。【她就怀孕生了儿子,犹大给他起名叫珥。她又怀孕生了儿子,母亲给他起名叫俄南。她复又生了儿子,给他起名叫示拉;她生示拉的时候,犹大正在基悉。】犹大娶迦南女子为妻,生了三个儿子。犹大给长子“起名叫珥”。“珥”的原文字义是儆醒,守望的人。这名字不错,犹大还是个有信仰的人,不过他的婚姻却错了。“她又怀孕生了儿子,母亲给他起名叫俄南”。“俄南”的意思是健壮的,罪恶。“她复又生了儿子,给他起名叫示拉”,“示拉”的原文字义是恳求,祷告。犹大的妻子在生第三个儿子的时候,他是在“基悉”,“基悉”位于亚杜兰之西约5公里。【犹大为长子珥娶妻,名叫她玛。犹大的长子珥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耶和华就叫他死了。犹大对俄南说:‘你当与你哥哥的妻子同房,向他尽你为弟的本分,为你哥哥生子立后。’】“犹大为长子珥娶妻,名叫她玛”,“她玛”是迦南人。因“犹大的长子珥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所以“耶和华就叫他死了”。因此他的早死是神的处罚。“犹大对俄南说:‘你当与你哥哥的妻子同房,向他尽你为弟的本分,为你哥哥生子立后”。当时的习俗是,如果哥哥死了没有儿子,弟弟应当娶嫂子为妻,所生长子归于哥哥名下,使哥哥的产业有儿子可以继承。这习俗后来被摩西律法所确认(申25:5-6)。他玛也愿意这个婚姻,因为她要为丈夫留后,他们的婚姻就是为这目的。【俄南知道生子不归自己,所以同房的时候,便遗在地,免得给他哥哥留后。俄南所做的,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耶和华也就叫他死了。】“俄南知道生子不归自己”,因所生第一个儿子须归在长兄名下,不能算是自己的儿子。“同房的时候,便遗在地”,他的用意就是避免使她玛怀孕。这婚姻就是为了留后,俄南却不愿意为哥哥生子立后。“俄南所作的”,就是指故意不让他哥哥有后嗣的作法,“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所以受到神的处罚而死了。
【犹大心里说:‘恐怕示拉也死,像他两个哥哥一样’,就对他儿妇她玛说:‘你去,在你父亲家里守寡,等我儿子示拉长大。’她玛就回去住在她父亲家里。】“犹大心里说,恐怕示拉也死”,犹大心里害怕他的第三个儿子示拉也像他的两个哥哥死掉。所以犹大先叫儿媳妇他玛回娘家去守寡,答应将来让示拉娶她,但他却没有信守诺言,因为犹大无意让示拉娶她。犹大犯罪,他的儿子更甚,两子都因罪而死。可是犹大不因此醒悟,反而归咎于人,怪儿媳妇带来厄运。“他玛就回去,住在她父亲家里”,按当时的规矩,没有儿子的寡妇就归回父家(利22:13)。【过了许久,犹大的妻子书亚的女儿死了,犹大得了安慰,就和他朋友亚杜兰人希拉上亭拿去,到他剪羊毛的人那里。】“过了许久”,可能几年之后,犹大的迦南之妻书亚的女儿死了,“犹大得了安慰”,意思是“哀丧期过后”。另外也说明这迦南女子常常使犹大心烦,正如以扫的迦南妻子使以撒和利百加心烦一样。现在这迦南女子死了,犹大的烦恼和哀丧的期间也过去了,心中得了安慰。“就和他朋友亚杜兰人希拉上亭拿去,到他剪羊毛的人那里”。那时正是剪羊毛的季节,犹大家的牧场在亭拿,离亚杜兰人希拉家不远。“亭拿”位于犹大山地,离亚杜兰东北约6公里。犹大带着他的朋友希拉上亭拿去,为要剪他羊群的羊毛。然而亭拿是犹大的人生污点之处。【有人告诉她玛说:‘你的公公上亭拿剪羊毛去了。’她玛见示拉已经长大,还没有娶她为妻,就脱了她作寡妇的衣裳,用帕子蒙着脸,又遮住身体,坐在亭拿路上的伊拿印城门口。犹大看见她,以为是妓女,因为她蒙着脸。】有人把犹大去亭拿剪羊毛的消息告诉他玛,他玛可能经常在打听犹大家的事。“他玛见示拉已经长大,还没有娶她为妻”,他玛在父家守寡,她牢牢地记着犹大的话,苦苦地等待示拉长大成人好来娶她,但她望眼欲穿不见诺言兑现,就知道犹大欺骗了她。“就脱了她作寡妇的衣裳”,当时守寡的女了都要穿寡妇的衣服。他玛知道公公犹大不想实现对她的诺言,所以她就想靠着自己的计谋得后裔。他玛把自己看作是犹大家的人,她想在犹大家的权利和产业中有份。或许她已逐渐认识犹大家的这位神,亦或已经开始信奉这位神。他玛“脱了她作寡妇的衣裳,用帕子蒙着脸,又遮住身体,坐在亭拿路上的伊拿印城门口”。他玛乔装为妓女,并且选择了犹大去剪羊毛的必经之地,她就在伊拿印城门口等候犹大。犹大剪羊毛回来,走到伊拿印城门口,看到一个盖着面纱的少妇坐在那里,以为是妓女。因为犹大没有妻子,所他看见妓女,就忍不住他的情欲。
【犹大就转到她那里去说:‘来吧!让我与你同寝。’他原不知道是他的儿妇。她玛说:‘你要与我同寝,把什么给我呢?’犹大说:‘我从羊群里取一只山羊羔打发人送来给你。’她玛说:‘在未送以先,你愿意给我一个当头吗?’】犹大就转到她那里去,叫她来到与他同寝。他却不知道这“妓女”是他的儿媳妇。当人被情欲激动的时候,就不容易分别或识别。他玛说:“你要与我同寝,把什么给我呢?”犹大说要“从羊群里取一只山羊羔打发人送来给”她,但“她玛说:‘在未送以先,你愿意给我一个当头吗?‘”“当头”就是“抵押品”。【他说:‘我给你什么当头呢?’她玛说:‘你的印、你的带子,和你手里的杖。’犹大就给了她,与她同寝,她就从犹大怀了孕。】他玛所说的“当头”,表面上是为担保那只“山羊羔”而要的,其实他玛不要山羊羔,她不是真正的妓女为了钱财而做皮肉生意。这当头而是为了怀孕后当作物证用的,免于被当作“淫妇”而烧死。“印”是个人的图章,“带子”用于把印挂在脖子,“杖”是牧羊人的工具,有身分的人杖上刻着独特的花纹,可以作为信物。犹大把三样东西交给他玛,因他认为把山羊羔送给她的话,就很容易把这些换回来。【她玛起来走了,除去帕子,仍旧穿上作寡妇的衣裳。犹大托他朋友亚杜兰人送一只山羊羔去,要从那女人手里取回当头来,却找不着她,就问那地方的人说:‘伊拿印路旁的妓女在哪里?’他们说:‘这里并没有妓女。’他回去见犹大说:‘我没有找着他,并且那地方的人说:‘这里没有妓女。’】他玛为了要为过世的丈夫取得后代,竟以妓女的打扮来取得。犹大为要把当头取回来,他就叫朋友亚杜兰希拉把一只山羊羔送给那妓女,却找不着她,因为她不是妓女,乃是犹大家守寡的儿媳妇,所以当地的人说,这里没有妓女。希拉回来告诉犹大“我没有找着她”。当地的人说,这里没有妓女。他玛是无辜的,她值得同情,却不足为取,因为神不愿人用犯罪的手段去做好事。她虽然是无奈的,但罪还是罪,苟合还是苟合。他玛为了要为过世的丈夫取得后代,竟以妓女的打扮来取得,这让我们看到当时的价值观及道德观是何等低落。
【犹大说:‘我把这山羊羔送去了,你竟找不着她,任凭她拿去吧,免得我们被羞辱。’】犹大即然找不着她,他就放弃那些当头。“免得我们被羞辱”,是因为担心四处寻找妓女的过程中,会使犹大的名誉受损。罪人看重名声,却不顾道德和良心。人犯了罪,等到无法可想,就会自己安慰自己:“任凭她拿去吧”。【约过了三个月,有人告诉犹大说:‘你的儿妇她玛作了妓女,且因行淫有了身孕。’犹大说:‘拉出她来,把她烧了。’】“约过了三个月”,表示他玛已经不能隐瞒她怀孕的事。有人把她怀孕的事告诉犹大,“你的儿妇他玛作了妓女,且因行淫有了身孕”。与丈夫以外的人行淫就如同妓女,所以婚前同居怀孕又没有男人承认这孩子的,这孩子会被认为是妓女生的。犹大说:“拉出她来,把她烧了!”这是当时对行淫之人的刑罚。才“过了三个月”,犹大不但忘了自己曾经“行淫”,还自以为义地要惩罚儿媳妇的“行淫”。犯罪的人外表总是假冒为善,装作嫉恶如仇似的,却把自己的罪都忘光了。【她玛被拉出来的时候便打发人去见她公公,对他说:‘这些东西是谁的,我就是从谁怀的孕。请你认一认,这印和带子并杖,都是谁的?’犹大承认说:‘她比我更有义,因为我没有将她给我的儿子示拉。’从此犹大不再与她同寝了。】他玛虽然面临她公公死刑的命令,但她一点都不畏惧,他玛被拉出来的时候,她“便打发人去见她公公,对他说:‘这些东西是谁的,我就是从谁怀的孕。请你认一认,这印和带子并杖,都是谁的?”犹大看见这些东西就承认说:“她比我更有义,因为我没有将她给我的儿子示拉”。犹大知道是自已做错了事,因为他没有将儿子示拉她给,所以才会发生这种事。他就取消了对他玛的死刑令。“她比我更有义”,并不是说她玛没有罪,而是说他玛切望不使死人的名,在以色列中被涂抹,这一点是犹大身上所缺少的。这件事使犹大认识了他的罪,因而说:“她比我更有义”。神借着这样难堪的事,逼着自以为义、好面子的犹大不得不公开认罪,承认自己的不义,这就成了犹大灵性的转机。“不再与她同寝”,表明犹大真心悔恨,痛改前非,结果就在众兄弟之中承当起了长子的责任(44:33)。
【她玛将要生产,不料她腹里是一对双生。到生产的时候,一个孩子伸出一只手来;收生婆拿红线拴在他手上,说:‘这是头生的。’随后这孩子把手收回去,他哥哥生出来了;收生婆说:‘你为什么抢着来呢?’因此给他起名叫法勒斯。后来他兄弟那手上有红线的,也生出来,就给他起名叫谢拉。】在他玛将要生产时,才知道“腹里是一对双生”。“到生产的时候,一个孩子伸出一只手来;收生婆拿红线拴在他手上,说:‘这是头生的‘。随后这孩子把手收回去,他哥哥生出来了;收生婆说:‘你为什么抢着来呢?’因此给他起名叫法勒斯”。“法勒斯”的原文字义是抢着出来,因为他是抢着在手上有红线的之前出来。她玛竭力追求自己所追求的,似乎是靠着自己的计谋得了后裔,但神却在最后关头改变了长子的次序。“谢拉”是人所认为是头生的,神却拣选了“法勒斯”,他是犹大支派的首领拿顺的祖先(民2:3),也是大卫的祖先(得4:18)。法勒斯又是主耶稣基督肉体的祖先(太1:3)。因为法勒斯,他玛在耶稣基督的家谱里,占有女祖先的位置。本章的事实告诉我们,以色列全家如果继续在迦南人中间生活,很快就会被迦南人同化,消失在世界里。因此神要兴起饥荒,把他们带到埃及,让他们在那里【被埃及人所厌恶】(46:34),甚至允许埃及人【加重担苦害他们】(出1:11),却使他们【生养众多,并且繁茂】(出1:7),成为【耶和华的军队】(出12:41)。从本章中也让我们看到,他玛有乱伦的行为,但其存心受到认可,而蒙神施恩。犹大认罪并悔改从此不再犯罪,仍蒙神施恩。为此,愿我们今天都要完全的仰望倚靠神的恩典!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