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大宝座前的审判>
读经【启20: 11-15】【我又看见一个白色的大宝座与坐在上面的,从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无可见之处了……。】在启示录第二十章的这段经文中,使徒约翰在异象中看见,当撒但被”扔在硫磺的火湖里”之后,神末日的审判,就是白色大宝座前的审判就开始了,他说:【我又看见一个白色的大宝座与坐在上面的,从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无可见之处了…。】约翰“看见一个白色的大宝座与坐在上面的”,这就是“白色大宝座”的审判。这“白色”是代表圣洁、绝对公义。这“宝座”所以称为“大”,表明其性质的重要,因为不能得救的死人都要复活站在宝座前受审判而遭沉沦。“白色的大宝座”不是设立在天上,也不是在地上,乃在空中。先知但以理说:【我观看,见有宝座设立,上头坐着亘古常在者。祂的衣服洁白如雪,头发如纯净的羊毛。宝座乃火焰,其轮乃烈火。从祂面前有火,像河发出;侍奉祂的有千千,在祂面前侍立的有万万;祂要行审判,案卷都展开了。】(但7:9-10)因这次的审判是又大又公义的,所以“白色大宝座”的审判也代表神的荣耀。这个审判的时期,是在千年国度之后。此时“从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无可见之处了”。因为【在那日,天被火烧就销化了,有形质的都要被烈火熔化】(彼后3:12)。这是为着结束一切旧的受造,带进【一个新天新地。】(21:1)神的话必要照字面应验,而且快要应验!而基督再来以后会发生三种审判,首先是“基督台”前的审判(林前3:13),受审的是复活和活着被提的信徒,为要让得胜的信徒进入千年国度【与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还有是【基督荣耀宝座】前的审判(太25:31-46节),受审的是主再来时地上还活着的人,包括外邦人(耶3:17)和原来不信主的犹太人(太19:28),为要判断谁有资格进入千年国度做百姓。再有就是【白色大宝座】前的审判,受审的是在【头一次复活】里无分的死人,时间在千年国度以后、新天新地以前。所以白色大宝座的审判,也可以是神透过主耶稣对世人的审判,因保罗在提摩太后书 4:1说:【我在神面前,并在将来审判活人、死人的基督耶稣面前…嘱咐你们。】主耶稣在约翰福音 5:22更说:【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
因此将来必会有一次最后的大审判,约翰说:【我又看见死了的人,无论大小,都站在宝座前。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这里“死了的人”,是指历世历代以来所有死了的人。“无论大小”,是指年纪的大小,也是指他们的身分地位的大小,全都要“站在”白色大宝座前接受审判。死了的人会“站”立,表示他们这时已经复活,但他们是【复活定罪】(约5:29)。“案卷展开了”,这“案卷”是记录各人行为的书卷,神就按这记录来审判人。“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生命册”,是指有永远生命的册子,它记录一切相信耶稣重生得救的人的名字。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凭着”是说神的审判以人的行为为根据。本来“生命册”只是记录信耶稣而得救的人,这时也摆出来为审判的凭借,表明神在审判的时候,显示祂的公义。也许那时有许多不信耶稣的人,他们以为自己是好人,希望也可以得救。但打开生命册一看,并没有他们的名字。而照那些案卷所记,这些自以为义的人却曾做过许多隐藏的不义之事,虽能瞒得过人,但不能瞒得过神,所以他们要被定为有罪。这“案卷”也会有声音的,因为主耶稣曾说:【凡人所说的闲话,当审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来。因为要凭你的话,定你为义。也要凭你的话,定你有罪。】(太12:36-37)当人听见自己一生所说的话,无从推诿、否认。同时这案卷也是有图像的,人可以看见自己一生“所行的”,神就凭这些来定人为罪。唯有这种有声,有图像的案卷,人才知自己的罪,神会让他们心服口服,觉得他们所受的审判是公正的。圣经一直都强调,神会按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因有案卷记载,罪人心里一切隐秘的事也都要 被打开。人都要为自己过去的所行而受审判,哪怕他们自己都已经忘记。另外神也会按各人不同的恶行,有轻重不同的刑罚。在马太福音11: 22-24中,在提及伯赛大和迦百农人的心硬时,主说:【当审判的日子推罗西顿所受的,比你们还容易受呢…。所多玛所受的,比你还容易受呢】!
【于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阴间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们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死亡和阴间也被扔在火湖里;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于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阴间也交出其中的死人”。这是说所有死去的人,不论是淹死在深海里,或意外死亡,都逃避不了白色大宝座的审判,他们都将在一刹间复活,同时马上站在那可怕而威严的白色大宝座前受审判。但“他们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这再次重申表明,神的审判是公义的,祂的公义在审判之时显明出来。在审判完毕,“死亡”已无用,因无人再死,阴间已完全倒空,阴间也无用,所以“死亡和阴间也被扔在火湖里;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第二次的死”,不是指再死一次,而是指【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太10:28)永远受痛苦。所以不是“人死如灯灭”,而是身体和灵魂都要接受火的永刑,这就是【地狱的火】(太5:22)、【硫磺的火湖】,【在那里,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可9:48),所以称为【永火】(太25:41)。这痛苦是无止境的,所以说是“必昼夜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这刑罚也是不停止的,所以称为【永刑】(太25:46)。“若有人名字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这“若有人名字没记在生命册上”,是指不信主的人。“他就被扔在火湖里”,不信主耶稣,是人最严重的罪行,其结局就是“被扔在火湖里”。关于“火湖”,我们也当知道,人在“火湖”里,将是生不如死的永远痛苦、【昼夜不得安宁】(14:11)。主耶稣在路加福音第十六章中曾提到阴间,照着财主在阴间所遭遇的,已经很可怕的了,财主说:【我祖亚伯拉罕哪!可怜我罢,打发拉撒路来,用指头尖蘸点水,凉凉我的舌头,因为我在这火焰里极其痛苦。】(路16:24)财主所遭遇的其实还不是地狱,那只是地狱的前身阴间而已,但已经是如此的痛苦了,何况是地狱呢!
但“火湖”是【为魔鬼和牠的使者所预备的】(太25:41),并不是为了对付人。因为【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因为神差他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3:16-18)但人若拒绝信神的儿子,拒绝信耶稣,还是执意跟随魔鬼,结局也只能和“魔鬼和牠的使者”一样“被扔在火湖里”,“昼夜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当撒但、敌基督、假先知、死亡和阴间,以及凡名字没有记在生命册上的人,都要被扔在火湖里后,人类的历史于是就结束了,新天新地的荣耀,就要揭开序幕!然而在此我们看到,白色大宝座的审判,也就是神末日的审判,是何等的可畏。那么我们应当做什么准备,才能确保自己的名字在生命册上?愿我们每一个人都要悔改信耶稣,成为一个重生得救的人,这样我们的名字记就会记在生命册上,可以得救。既得救了,我们就应当赶紧传扬福音,使许多人也得着救恩不至灭亡!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