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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斥责丢特腓的恶行>

已有 179 次阅读2024-4-15 09:19 |个人分类:圣经分享分享到微信

<约翰斥责丢特腓的恶行>
读经【约叁1: 9-15】【我曾略略地写信给教会;但那在教会中好为首的丢特腓不接待我们……。】在约翰叁书的这段经文中,使徒约翰斥责丢特腓的恶行,他说:【我曾略略地写信给教会;但那在教会中好为首的丢特腓不接待我们。所以我若去,必要提说他所行的事,就是他用恶言妄论我们,还不以此为足,他自己不接待弟兄,有人愿意接待,他也禁止,并且将接待弟兄的人赶出教会。】在此约翰告诉该犹,他曾经“写信给教会”,可能这封信已被丢特腓毁损而失传。于是约翰就斥责丢特腓的种种恶行,他“在教会中好为首”,就是他在教会中强行出头,注重权势,专横独断,把教会当成他的地盘,却忘记了,基督才是教会的头,或许他根本就没有这种认识,所以他才会拒收使徒约翰所写的信,也不接待”他们。丢特腓拒绝接待一位德高望重使徒,这就是抗拒使徒的权柄,不顺服使徒的带领和教导。丢特腓不但不肯接待使徒,还用“恶言妄论”使徒,他为何要这样做呢?因为他有强烈的私心和嫉妒,为着出风头显他的威风,不愿外面任何人不透过他而与本地信徒有直接的接触,也害怕使徒一来,会取代他的位置,信徒会听使徒的话,不听他的话,瓦解他的权势。丢特腓还“不以此为足,他自己不接待弟兄,有人愿意接待,他也禁止”,也就是说,丢特腓自己拒绝接待作客旅、出外传真理的弟兄,还禁止别人接待。而且丢特腓“将接待弟兄的人赶出教会”,这是一种专横的行为,这人真是一个极其专横跋扈的人,这是神的教会所不能容许的!而从丢特腓的恶行看,他不仅有要作教会领袖的强烈欲望,而且在教会中确实掌握相当的权力,他所行的这些罪恶不是偶有所为,而是一贯的。因此使徒约翰说,他“必要提说他所行的事”,就是他要亲自前往,当面公开斥责丢特腓所行的恶事,目的是要使众人明白,免受他的影响,也警诫其他的信徒,不可帮助他行恶,同时也使那些被欺负的弟兄得安慰。使徒特别对该犹提起他准备怎样对付丢特腓,因该犹是该教会的重要弟兄之一,并且深得人望,所以他可以先照使徒的心意去安慰那些被赶出教会的人。

约翰在斥责了丢特腓的恶行之后,就劝勉该犹,也是劝勉今日的信徒说:【亲爱的兄弟啊,不要效法恶,只要效法善。行善的属乎神行恶的未曾见过神。】约翰就是叫该犹不要被丢特腓的罪恶影响他,所以就劝勉他“不要效法恶,只要效法善”,这“恶”在此是指丢特腓所行的种种罪恶。“善”在此就是指约翰接下来要举荐给该犹的低米丢的善行。那为什么信徒“不要效法恶,只要效法善”呢?因为“行善的属乎神,行恶的未曾见过神”。“属乎神”就是从神生的人,是一个行善的人。而圣经中的“善”,是指行【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弗2:10)就是按着神的吩咐去行,这才是行善。“行恶的”是属魔鬼的,所以人若行恶,喜欢作恶,他们就不是属于神的,也不认识神,他们也“未曾见过神”。而丢特腓的种种恶行,表明他就是一个不认识神,未曾见过神的人。真正认识神的人,就必敬畏神、远离恶事,使徒约翰在此也是质疑丢特腓是否为真信徒,因为【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见祂,也未曾认识祂。】(约壹3:6)可悲的是,在今日的教会中同样充斥着不禁一个“丢特非”,而是有许多各色各样的“丢特非”。这些人在教会中专弄独权,背后论断人、以权谋私、扩充自己的势力,使教会分裂。若这样的人在教会中掌权,就会使教会内部败坏,使信徒受到欺压和辖制,也失去分别为圣的见证。所以这样的人不但是得罪神,而且也败坏神的儿女们。因此神决不会任凭那些行恶的“丢特腓”,长期在教会中胡作非为,败坏神的儿女们。哥林多前书3:17说: 【若有人毁坏神的殿,神必要毁坏那人;因为神的殿是圣的,这殿就是你们。】因此我们今天都要以丢特腓的恶行作一面镜子,免得自己在不知不觉之中跌进丢特腓行恶泥坑里去。我们要让基督【在凡事上居首位】(西1:18),任何信徒都不可僭越基督在教会中的地位。教会的领袖尤其应该谨慎,不可让任何人代替基督在教会中做头。我们作为神的仆人,都应当以敬虔和敬畏的态度,在神所赐的地位上,谦卑、谨慎、忠心地事奉神,服事人。

接着约翰就举荐低米丢给该犹,他可能就是《约翰叁书》的送信人。约翰说:【低米丢行善,有众人给他作见证,又有真理给他作见证,就是我们也给他作见证。你也知道我们的见证是真的。】可见底米丢行善不是他自己说的,而是有见证的。约翰从三方面为底米丢作见证,首先是“低米丢行善,有众人给他作见证”,这里的“众人”指教会中的信徒,也就是说,教会中的众信徒都为他的善行作见证,这许多信徒极有可能都是底米丢行善的对象和受益者,所以他们同时为他作见证,可见他实在是行善的。还有就是“又有真理给他作见证”,有真理为底米丢作见证,见证他所行的善完全出于真理,也合乎圣经的原则,跟世人的善行不同。真理能为他作见证,可见他的善行是内外一致,是由诚实而善良的内心发出的。再有是“我们也给他作见证”,也就是说,教会里面那些长老、属灵的、爱主的、生命成熟信徒也为他作见证,他们的见证是可信的,所以约翰对该犹说:“你也知道我们的见证是真的”,就是说低米丢的善行该犹也是知道的。有这三重见证,证明底米丢的善行是极其真实的,他是一个行善属乎神的人,所以他的确是信徒该效法的。信徒当有善行的见证,这见证当首先行在神的教会中。人若说他有善行却得不到教会的认可,得不到神仆人的认可,当然也不能在真理上站得住。而从约翰对底米丢的称赞中可以看到,他的行善有众人为他作证,并有真理和使徒为他作证,可见他的所作所为皆按真理而行,且合乎真理。

使徒约翰写到此就不再继续了,他对该犹说:【我原有许多事要写给你,却不愿意用笔墨写给你,但盼望快快地见你,我们就当面谈论。】在此约翰表达了自己迫切的心,他盼望快快与该犹见面,当面与他谈论“许多事”,这也表明作长老的约翰与信徒的密切关系,对受书人有很亲切的情感,总觉得当面谈论,比较远远隔开而用笔写亲切得多。最后约翰就以问安语:【愿你平安!众位朋友都问你安。请你替我按着姓名问众位朋友安。】结束了《约翰叁书》。尽管《约翰叁书》是写给初期教会的信徒该犹,但使徒约翰所教导的属灵原则今天仍然适用。所以使徒约翰在该犹面前称赞底米丢,以他与丢特腓作一强烈的对比,为的是要劝勉该犹,也是今日的信徒,不要被丢特腓的狂妄恶行所影响而灰心,并劝勉信徒:“不要效法恶,只要效法善”。今天在同一间教会中,有行善的信徒、也有行恶的人,所以我们要有分辨的心,要效法行善的信徒,就像该犹和低米丢。不可效法行恶的人,就像丢特腓,我们若效法行恶的人会带来致命的后果。为此,愿我们今天都要谨记使徒约翰对该犹的劝勉:“不要效法恶,只要效法善”。我们就要靠着主,天天都奔走在行善的道路上!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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