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叁1-15】【作长老的写信给亲爱的该犹,就是我诚心所爱的……。】从今天开始要分享《约翰叁书》,这封书信的作者与《约翰壹书》,《约翰贰书》相同,是使徒约翰。本书的受书人名叫“该犹”,在新约圣经中一共提到三个该犹,一是哥林多的该犹(林前 1:14),二是马其顿的该犹(徒 19:29),三是特庇的该犹(徒 20:4)。使徒约翰在信中没有交代这位该犹是谁,但他是约翰所爱的,也是一位热心爱主的信徒,他按真理而行,热心传道,慷慨接待作客旅的弟兄。《约翰贰书》教导信徒不应该接待假师傅,《约翰叁书》则教导信徒应该接待真传道人,使徒针对不同的需要,将真理的两方面教训信徒,这是非常重要的。对传异端的人如果接待了,就是在他们的罪恶上有份了。对真传道人如果接待了,就是一同为真理作工。本书的中心思想就是要信徒按真理而行。本书还提到“丢特腓”和“低米丢”二人,一个是行恶的,另一个是行善的,但使徒禁诫信徒行恶,而是鼓励信徒行善,以爱心接待为真理出外作工的主的仆人。使徒约翰首先说:【作长老的写信给亲爱的该犹,就是我诚心所爱的。】“作长老的”,就是使徒约翰,他没有写出自己名字,表明收信者熟知约翰的这个称呼。“给亲爱的该犹”,“亲爱的”即被爱的或蒙爱的。“该犹”是教会的弟兄,他是一位热心恩待和帮助作客旅之弟兄的忠心信徒,所以约翰爱该犹。“就是我诚心所爱的”,就是我在真理中所爱的。【亲爱的兄弟啊,愿你凡事兴盛,身体健壮,正如你的灵魂兴盛一样。】“亲爱的兄弟啊”,本书再三重复这个爱的称呼,流露出使徒心里实际的爱。“愿你凡事兴盛,身体健壮”,这是使徒的祝愿。“凡事兴盛”,包括日常生活、工作、学习的各个方面的顺利。“身体健壮”,这表示该犹的健康情形并不好。该犹的“灵魂兴盛”,但经济和身体可能不太好,所以约翰祝愿他“凡事兴盛,身体健壮”,正如他的灵魂兴盛一样。然而那些成功神学就根据这节经文,认定信徒只要爱神,必然会得着健康、成功和财富,但约翰的祝愿却表明一个“灵魂兴盛”的人未必会事业成功、身体健康。【有弟兄来证明你心里存的真理,正如你按真理而行,我就甚喜乐。我听见我的儿女们按真理而行,我的喜乐就没有比这个大的。】“有弟兄”,指该犹曾接待过的作客旅之弟兄,他们见证了该犹“心里存的真理”。真理不只是在口里讲,还要存在心里,然后要“按真理而行”。“我就甚喜乐”,这表示一位属灵的长辈听到后辈信徒“按真理而行”,而更加喜乐。“我的儿女们”,是指使徒对那些因自己传福音而蒙恩得救的信徒,以及那些在属灵上受自己带领的信徒。因他们“按真理而行”,使徒“的喜乐就没有比这个大的”。有的传道人最大的喜乐是领人信主、受洗或事奉的人数增加,而使徒约翰最大的喜乐,却是信徒的生命成长、能“按真理而行”。神的儿女顺服神、“按真理而行”,是神最大的喜乐(撒上15:22),也应该是神仆人最大的喜乐。
【亲爱的兄弟啊,凡你向作客旅之弟兄所行的都是忠心的。】“作客旅之弟兄”,就是那些“为主的名出外”的传道人。该犹乐意接待主差派的传道人,显明他对主的“忠心”。当时正是罗马帝国逼迫教会的时候,也是各样异端引诱人离弃真理的时候。该犹不顾环境的反对而接待传道人,因为他谨记主耶稣所说:【人接待你们,就是接待我】(太10:40),他的爱与他所信的真理相称。因此约翰说:【他们在教会面前证明了你的爱;你若配得过神,帮助他们往前行,这就好了。因他们是为主的名(原文是那名)出外,对于外邦人一无所取。所以我们应该接待这样的人,叫我们与他们一同为真理做工。】“他们在教会面前证明了你的爱”,“在教会面前”,就是在弟兄姐妹面前,“证明了你的爱”,指见证该犹的爱不只是在言语和舌头上,并且也在行为上。既然有许多人这样为他作见证,可见他接待客人的爱心始终一样,不但最初接待弟兄时有爱心,就是深知接待的工作不容易做之后,还是照样用爱心善待后来的客旅。“配得过神”,指配得过神的爱,接待主仆就是在神的爱中而爱。“帮助他们往前行”,指供应他们前面旅程的所需,包括在金钱、食物、换洗衣服、交通工具等方面的帮助。“这就好了”,意指这样作就对了。“因他们是为主的名出外”,是指他们传道宣教的目的是为见证主的名,“出外”是指他们舍弃自己家里的温暖和舒适,在外面为主奔波劳累。“对于外邦人一无所取”,“外邦人”是指不信主的世人。“一无所取”,就是不接受不信主的人在经济上的赞助。因为他们“对于外邦人一无所取”,“所以我们应该接待这样的人”,因此我们接待传道人乃是理所当然的。“叫我们与他们一同为真理做工”,这是指帮助为主作工的人就是跟他们一同作工,这是一种特权,使那些不能离开自己的地方、不能放下自己的工作的人,也可以借着接待那些为主的名到处作工的人,使他在许多人的工作上都有分。而且接待“为主的名出外”的传道人,就是“与他们一同为真理做工”。因此今天都要像该犹那样敞开家门,接待那些为主的名出外传道的主的仆人,这样我们就与他们为真理一同作工,将来在主面前,也必一同得传福音的赏赐。
【我曾略略地写信给教会,但那在教会中好为首的丢特腓不接待我们。】“我曾略略的写信给教会”,这封信已被“丢特腓”毁损而失传。“但那在教会中好为首的丢特腓不接待我们”,“好为首”意指喜欢作头,但不一定具有作首领的资格。“丢特腓”不但拒绝使徒写给教会的信,而且不接待使徒约翰和他的同工们,就是不顺服使徒的权柄,也就是不顺服基督的权柄。【所以我若去,必要提说他所行的事,就是他用恶言妄论我们。还不以此为足,他自己不接待弟兄,有人愿意接待,他也禁止,并且将接待弟兄的人赶出教会。】“所以我若去”,表明使徒约翰可能要亲自前往解决此事。“必要提说他所行的事”,“提说”指公开指责。“就是他用恶言妄论我们”,丢特腓为了否定使徒的权柄,用无凭无据、怀有恶意的话指控使徒。丢特腓还禁止别人“接待弟兄”,甚至滥用权柄“将接待弟兄的人赶出教会”,这是一种专横的行为。而使徒约翰在处理丢特腓的事上,显出他真是一位老练又成熟的人,他仅提说事实,就事论事,并没有以恶言还恶言。【亲爱的兄弟啊,不要效法恶,只要效法善。行善的属乎神;行恶的未曾见过神。】“亲爱的兄弟啊,不要效法恶”,“效法”意指模仿,学习。“恶”在此意指丢特腓所行的事。“只要效法善”,“善”在此是指接下来提到的“低米丢”的善行。“行善的属乎神”,“行善的”指行善的人,“属乎神”指出于神而属于神。“行恶的未曾见过神”,”行恶的”指作恶的人,“未曾见过神”,就是不认识神(约壹3:6),约翰在此质疑丢特腓是否为真信徒,因为凡是见过神的人,必然知道神的心意是不喜欢人行恶,因此行恶的人未曾见过神。惯常行恶的人,就证明他是【卧在那恶者的手下】的(约壹5:19)。接着约翰就说:【低米丢行善,有众人给他作见证,又有真理给他作见证,就是我们也给他作见证。你也知道我们的见证是真的。】“低米丢行善,有众人给他作见证”,“行善”,指本着爱心顾念并服事别人,“众人”指教会中的信徒们,“作见证”指称赞。 “又有真理给他作见证”,指他的所作所为都是按真理而行,结果真理就给他作见证。“就是我们也给他作见证,你也知道我们的见证是真的”,“我们”指使徒约翰和他的同工们,也指与使徒约翰在一起的信徒们。使徒在此举荐低米丢给该犹,是要借着这件事叫该犹受到勉励。【我原有许多事要写给你,却不愿意用笔墨写给你,但盼望快快地见你,我们就当面谈论。】“我原有许多事要写给你”,表示虽然有许多事要写,却不想用笔墨写,这可能因为处理丢特腓如此棘手的事例,最好当面谈论,所以他说:“但盼望快快地见你,我们就当面谈论”。最后使徒说: 【愿你平安。众位朋友都问你安。请你替我按着姓名问众位朋友安。】“愿你平安”,是使徒约翰对该犹个别的问安,在该犹的教会中有丢特腓行许多的恶事,所以用这句话为该犹代祷便十分合适。“众位朋友都问你安”,指与约翰在一起的同工和信徒对该犹的问安。“请你替我按着姓名问众位朋友安”,就是要该犹一个一个地按姓名问安,这表明使徒对信徒的关心是出于爱主,并非是一种礼貌上的致意。至此,使徒约翰就以问安语结束了《约翰叁书》,而他在书信中给了我们许多宝贵的教导。为此,愿我们在读了本书信后,都要对真理和爱心有真正的认识,并要按真理而行,也要以爱心帮助为真理作工的人,我们也要效法低米丢行善的榜样!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