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为我们舍命>
读经【约壹3: 16-24】【主为我们舍命,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我们也当为弟兄舍命……。】在约翰壹书第三章的这段经文中,使徒约翰向我们清楚的指出,什么是真正的爱,就是“主为我们舍命”,他说:【主为我们舍命,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我们也当为弟兄舍命。】“主为我们舍命”,这是爱的最高表现。主耶稣因爱我们,付上了极大的代价,这代价就是“舍命”。主耶稣因着爱,将自己的生命为我们舍了,这是何等牺牲的爱,是何等超越一切的爱!因为主耶稣为我们牺牲,为我们舍命,“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这“从此”两个字非常重要,约翰是从哪里得知什么叫作爱的?就是从主为我们舍命。当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为我们的罪舍命流血时,从这一刻开始,约翰知道何为爱了!今天如果我们还没有用心灵的眼睛看主耶稣为我们钉在十字架上,为我们的罪舍命流血,那么我们还没有真正知道何为爱。我们以前虽然也知道一些爱,但那不是真正的爱,直到我们认识“主为我们舍命”之后,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因为主耶稣给我们留下了爱的最高典范,祂赐给我们最崇高深厚的爱。因此唯有基督在十字架受死所显明的爱,才足够解释什么是爱,才是爱的真谛。因基督以舍命的爱爱我们,祂就吩咐我们:【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怎样相爱】(约13:34),因此约翰在此说:“我们也当为弟兄舍命”。这“也当”表示,我们既领受了主这样的大爱,“也当”同样为弟兄舍命。而人为别人所能舍的,舍到最后就是自己的生命。若我们愿意为弟兄舍命,当然就没有什么不肯为弟兄舍的了。可是有许多时候,我们不但没有为弟兄舍命的爱,甚至在物质上也没有尽自己的力量去帮助有需要的弟兄。若我们在物质上都不能为弟兄摆上,又怎能把自己的生命为弟兄摆上呢?
所以约翰说:【凡有世上财物的,看见弟兄穷乏,却塞住怜恤的心,爱神的心怎能存在他里面呢?】这里约翰进一步指出为弟兄舍命的具体行动,就是不要“塞住怜恤的心”,而是要用自己在世上拥有的财物,去帮助穷乏的弟兄。如果我们有钱财,又见弟兄缺乏却不给予,那就是塞住怜悯的心。这样约翰问:“爱神的心怎能存在他里面呢?”当然不能存在他里面了。因为没有爱人的心,也就没有爱神的心。约翰壹书4:20-21说: 【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神。爱神的,也当爱弟兄,这是我们从神所受的命令。】所以这爱弟兄是何等的重要。可是我们却没有真实地去遵行主给我们的命令,我们彼此亏负,是因为我们并没有真正地去关爱弟兄。我们常说:“我们要爱神,我们要爱主”,但是我们若不爱弟兄,怎谈得上爱神呢?约翰壹书5:1说:【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神而生。凡爱生他之神的,也必爱从神生的。】我们互相之间称弟兄,就是承认我们都是从神生的了,既然是这样,当弟兄有需要帮助的,我们就要给予物质上和金钱上的帮助。而不是当看见“弟兄穷乏”时,我们只是上前说一声:“你要多多祷告,主会看顾你的”,就转身离去。当一个弟兄在衣食上有欠缺,我们只是上前去说上一句:“你要有信心,主是你的牧者,你必不致于缺乏”,然后就走开了。若是这样,就是塞住怜恤的心。当然我们没有能力帮助所有的弟兄,但神总会将一些弟兄放在我们的面前,让我们经历彼此相爱。而相爱是要有具体行动的,不是只是在嘴上说说,然后就停在那里。
因此约翰作出结论说:【小子们哪,我们相爱,不要只在言语和舌头上,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这不是说我们不可以在言语和舌头上表现我们的爱心,就如用言话扶助、安慰穷乏痛苦的人。而是说若相爱“只”在言语和舌头上,这是不够的,还要有行为上的相爱。“总要在行为上”,就是总要表现在行为上,把自己所拥有的财物拿出来帮助弟兄,这才是真正的爱心。而相爱不仅要在“行为”上,还要在“诚实”上,所以我们还必须在“诚实”上彼此相爱,也就是说,无论是言语还是具体帮助,都必须有一颗真诚的心,就如彼得说的:【爱弟兄没有虚假,就当从心里彼此切实相爱。】(彼前1:22)。因此我们“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用世上财物,帮助穷乏的弟兄,这样爱神的心就存在我们里面了。【从此就知道我们是属真理的,并且我们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稳。】这里的“从此”,是指我们确实在“行为和诚实”上相爱,“就知道我们是属真理的”。那“真理”是什么呢?主耶稣宣告说:【我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所以“属真理的”,就是属耶稣的。所以爱兄弟是检测我们是否属真理的重要标准之一。而凡“是属真理的”,就会带来一个重要的结果,就是“我们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稳”。这里“我们的心”,是指我们的良心。我们的良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稳”,是因为我们属真理的行动不会被良心责备,就使得我们的良心在神面前可以得着安稳。接着约翰进一步说:【我们的心若责备我们,神比我们的心大,一切事没有不知道的。亲爱的弟兄啊,我们的心若不责备我们,就可以向 神坦然无惧了。】“我们的心若责备我们”,这是指已实行相爱的人,若良心受责备,因良心的责备未必都是正确的,良心对道德的标准并不绝对准确,会因环境和习惯的影响而失去正常效用。因此我们的良心若责备我们,我们也不必因此过于不安,因为“神比我们的心大,一切的事没有不知道的”。人的良心会错,但神永不会错,神知道我们的每个人的实际情况,所以祂的判断完全正确。“我们的心若不责备我们”,指良心不定罪自己,“就可以向神坦然无惧了”,信徒的良心若因软弱而定罪自己,尚且因神知道一切的真情而可以安然,更何况良心不定罪我们,我们“就可以向神坦然无惧”,即心里满有平安。
约翰又说:【并且我们一切所求的,就从他得着,因为我们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悦的事。】这里说到,我们祷告得着应允的先决条件,就是要遵守神的命令,行祂所喜悦的事。也就是说,神乐意垂听属祂之人的祷告,但属神的人也当全心遵行祂的命令。如果我们天天违背神的命令,作神所不喜悦的事,却求神听我们所求的,岂不是妄想?那么神的命令是什么?神所喜悦的事又是什么?约翰就告诉我们:【神的命令就是叫我们信他儿子耶稣基督的名,且照他所赐给我们的命令彼此相爱。】由此可知,神的命令和祂喜悦的事就是:信和爱。而“信祂儿子耶稣基督的名”,这是我们得生命的必须,因为耶稣基督是惟一的救主,【除祂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4:12)我们还要照神的命令“彼此相爱”。最后约翰说:【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我们所以知道 神住在我们里面,是因他所赐给我们的圣灵。】而神的命令就是信耶稣基督,并且要彼此相爱,遵守这命令的,就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圣灵是我们知道神住在我们里面的凭据。为此,愿我们每一个信耶稣的人,都要遵行神的命令彼此相爱,这样我们就知道自己是属真理的,是属主耶稣的,我们的心就可以在神面前安稳,“我们一切所求的,就从祂得着,因为我们遵守祂的命令,行祂所喜悦的事”!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