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2: 1-16】【耶和华如此说:‘摩押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她的刑罚;因为她将以东王的骸骨焚烧成灰……。】在阿摩司书第二章中,先知阿摩司预言神将对摩押,以及犹大和以色列的审判。【耶和华如此说:‘摩押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她的刑罚;因为她将以东王的骸骨焚烧成灰。我却要降火在摩押,烧灭加略的宫殿。摩押必在哄嚷呐喊吹角之中死亡。我必剪除摩押中的审判者,将其中的一切首领和他一同杀戮。‘这是耶和华说的。】“耶和华如此说:‘摩押三番四次地犯罪”,“摩押”是亚伯拉罕的侄子罗得的后裔(创19:37),他们和以色列人有血缘关系,但从士师时代开始就常常与以色列人争战(士3:12等)。“三番四次地犯罪”,就是不断地重复犯罪。“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罚”,是指神必不收回祂的审判。“因为他将以东王的骸骨焚烧成灰”,这代表极大的侮辱和仇恨(王下9:34)。神追讨摩押的原因,并不像之前五个外邦国家,是因为他们对付神的百姓,而是因为摩押和以东两个外邦国家之间的仇恨。这表明神不只是以色列的神,也是全地的神。“我却要降火在摩押,烧灭加略的宫殿”,“加略”,是摩押的重要城市(耶48:41),有偶像基抹的神庙。摩押必要被战火所毁灭(赛15:1)。“摩押必在哄嚷呐喊吹角之中死亡”,“哄嚷呐喊吹角”,是形容敌军攻陷城防时的嘈杂景象,相当可怕,摩押王和多数军民将会在城池陷落时被杀死。“我必剪除摩押中的审判者”,“审判者”指统治者,摩押的最高统治者必被除灭。“将其中的一切首领和他一同杀戮”,“首领”指政治与军事高层官员,“他”指统治者,摩押的领导阶层都要被杀戮。“这是耶和华说的”,是指这是神的判定,祂的话必定成就。主前733-732年,亚述王提革拉毗列色三世发动第二次西征,征服了摩押,应验了阿摩司的预言。
【耶和华如此说:‘犹大人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们的刑罚;因为他们厌弃耶和华的训诲,不遵守祂的律例。他们列祖所随从虚假的偶像使他们走迷了。我却要降火在犹大,烧灭耶路撒冷的宫殿。‘】“耶和华如此说:‘犹大人三番四次地犯罪”,“犹大人”,是指南国犹大的人民。所罗门死后,以色列分裂为南北两国,北方十个支派被称为以色列国,南国两个支派被称为犹大国。“三番四次地犯罪”,就是不断地重复犯罪。“我必不免去他们的刑罚”,是指神必不收回祂的审判。“因为他们厌弃耶和华的训诲,不遵守他的律例”,“训诲”是诫命和教训的总称,即指整体的律法。“律例”指个别的规条。犹大人一再地背弃神,不尊重神的律法,不遵守律法上的条例。“他们列祖所随从虚假的偶像使他们走迷了”,犹大人的祖先因拜偶像假神,以致在人生的道路迷失了方向。“我却要降火在犹大,烧灭耶路撒冷的宫殿”,“耶路撒冷”是南国犹大的首都,南国犹大必要被战火所毁灭。这个预言先应验在主前586年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率军毁灭耶路撒冷(王25:8-9)。主后70年,罗马太子提多率军攻占耶路撒冷并烧毁了该城,再一次应验了此预言。
【耶和华如此说:‘以色列人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们的刑罚;因他们为银子卖了义人,为一双鞋卖了穷人。他们见穷人头上所蒙的灰也都垂涎,阻碍谦卑人的道路。父子同一个女子行淫,亵渎我的圣名。他们在各坛旁铺人所当的衣服,卧在其上,又在他们神的庙中喝受罚之人的酒。’】“耶和华如此说:‘以色列人三番四次地犯罪”,“以色列人”,是指北国以色列人。“三番四次地犯罪”就是不断地重复犯罪。北国以色列比南国犹大更严重,从首位君王耶罗波安脱离犹大国开始(王上12:25-33),历代没有一个王是好王,都敬拜偶像假神。“我必不免去他们的刑罚”,是指神必不收回祂的审判。“因他们为银子卖了义人”,是指用钱财贿赂审判官,以致颠倒是非,冤屈义人。“为一双鞋卖了穷人”,债主把负债者卖作奴隶,以索还债务,即使连小如一双鞋价之债款也不放过。“他们见穷人头上所蒙的灰也都垂涎”,是指那些富足人的贪心,甚至穷人头上的灰尘也想得着,极尽剥削榨取的能事。“阻碍谦卑人的道路”,“谦卑人”指被压迫的人,“道路”指求生存的方式,那些有权有势的人完全不顾别人死活,一意孤行。“父子同一个女子行淫,亵渎我的圣名”,可能指父子都与巴力庙中的庙妓行淫。自称神子民的人犯下这些罪行,就叫神的圣名被世人亵渎。“他们在各坛旁铺人所当的衣服,卧在其上,又在他们神的庙中喝受罚之人的酒”。“所当的衣服”指外衣,律法规定债主在日落前要归还负债者所抵押的外衣(出22:26)。但司法者却执法犯法,拿着别人的御寒衣物,在偶像的庙里“卧在其上”行淫,并用不公平的罚款购买“受罚之人的酒”喝。北国从耶罗波安一世开始就已经离弃真道,连教导律法的利未人都被他们赶走了(代下十一14),所以神不必像审判南国一样,责备他们“厌弃耶和华的训诲,不遵守祂的律例”,而是像审判外邦人一样,直接追讨他们的罪恶。
【我从以色列人面前除灭亚摩利人。他虽高大如香柏树,坚固如橡树,我却上灭他的果子,下绝他的根本。我也将你们从埃及地领上来,在旷野引导你们四十年,使你们得亚摩利人之地为业。我从你们子弟中兴起先知,又从你们少年人中兴起拿细耳人。以色列人哪,不是这样吗?这是耶和华说的。】“我从以色列人面前除灭亚摩利人”,亚摩利人”,是约书亚进迦南时的迦南七族之一(书3:11),代表迦南人(创15:16)。神在领以色列人进迦南之前,首先带领他们在约旦河东打败了“亚摩利人”(民21-35)。“他虽高大如香柏树,坚固如橡树,我却上灭他的果子,下绝他的根本”,是指虽然亚摩利人身材高大健壮,但神却将亚摩利人彻底地完全毁灭。“我也将你们从埃及地领上来”,是指神拯救以色列人,使他们出埃及地(申20:1)。“在旷野引导你们四十年”,是指以色列人在旷野四十年间,神供应他们粮食和水,保守并管教他们(申29:5-6)。“使你们得亚摩利人之地为业”,指神使以色列人得迦南地为业。“我从你们子弟中兴起先知”,指神从以色列人中间兴起先知为祂说话,使他们明白神的旨意。“又从你们少年人中兴起拿细耳人”,“拿细耳人”,是归耶和华为圣的人,他们不可喝酒或其他葡萄产品,不可剪发,不可与死尸接触(民6:1-8)。“以色列人哪,不是这样吗?这是耶和华说的”。以色列人从出埃及开始,神就一路用恩典带领百姓,不但打败强敌、使百姓得着安息,还兴起“拿细耳人”和“先知”,这些事实摆明,无可否认,因为出于神的口,句句都是真实可靠的。
【你们却给拿细耳人酒喝,嘱咐先知说:‘不要说预言。’看哪,在你们所住之地,我必压你们,如同装满禾捆的车压物一样。快跑的不能逃脱;有力的不能用力;刚勇的也不能自救。拿弓的不能站立;腿快的不能逃脱;骑马的也不能自救。到那日,勇士中最有胆量的,必赤身逃跑。这是耶和华说的。】“你们却给拿细耳人酒喝”,“拿细耳人”禁止喝酒,“给拿细耳人酒喝”,就是故意引诱拿细耳人喝酒,破坏所许的愿(民6:2)。“嘱咐先知说:‘不要说预言’”,“先知”是传达神话语的人,他们禁止“先知”说预言,这不但是不以神为神,而且是公然抵挡神。“看哪,在你们所住之地,我必压你们,如同装满禾捆的车压物一样”,在阿摩司的话中,“看哪”常指耶和华特殊的作为。现在耶和华施行刑罚,如装满禾捆的车,其重无比,给车辗过,粉身碎骨。所以神的刑罚来时无一人能逃脱。“快跑的不能逃脱”,指行动迅速的人也逃脱不了。“有力的不能用力”,是指有力的人也无法保守自己。“刚勇的也不能自救”,连勇士也不能自保。“拿弓的不能站立”,就是有弓箭拿在手里,却不能站立。“骑马的也不能自救”,虽然骑马的比人跑得快,却也逃不过危难。“到那日”,就是到耶和华审判的大日(珥1:15)。“勇士中最有胆量的”,指心中勇气十足的人。“必赤身逃跑”,是指因情势危急,只好脱卸一身武装,好让自己能够快速逃离。“这是耶和华说的”,这是神的判定,祂的话必定成就。在先知宣告这些信息的数十年后,以色列就被亚述消灭了,那时无人能够逃脱,也无人能够抵挡,应验了阿摩司的预言。我们从阿摩司书第一至二章中看到,神是统管全地的主,当外绑人犯了罪,神会刑罚他们。同样神的选民犹大和以色列犯了罪,神也必刑罚他们。神是公义的,祂绝不会以有罪的为无罪,所以当人犯了罪后,神的刑罚就会临到。因摩押、犹大和以色列,都是“三番四次地犯罪”,因此神要惩罚他们。同样今天我们若“三番四次地犯罪”,神的惩罚也要临到我们,神是轻慢不得的!为此,愿我们都当在神的刑罚还没来到之前,赶快悔改,要脱离罪恶对我们的捆绑和辖制,并要活出圣洁的生命!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