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监督与作执事的资格>
读经【提前3: 1-13】【'人若想要得监督的职分,就是羡慕善工'。这话是可信的……。】在提摩太前书第三章的这段经文中,使徒保罗讲到在教会中作监督与作执事的资格,他首先说:【‘人若想要得监督的职分,就是羡慕善工‘。这话是可信的。】“想要得”,意思是竭力想得到,“羡慕善工”,是指被圣灵感动而有投入善工的心志,所以保罗不是责备或禁止,而是说:“这话是可信的”,意指这话是可接受的。“监督”与长老实际上是相同的职位,在使徒行传20:17中说:【保罗从米利都打发人往以弗所去,请教会的长老来。 】然后在20:28中,保罗对以弗所的长老说:【圣灵立你们作全群的监督,你们就当为自己谨慎,也为全群谨慎,牧养神的教会。】这实在就是“监督”最好的解释。所以监督应为全教会信徒之灵性警醒,留心有谁灵性软弱,或受到诱惑就当为他们在神的面前代祷,用爱心劝勉、忠告、督责、安慰,把他们从迷路中挽回。但是事奉不只是心愿,也要在个人的品德等方面预备自己,才可以合乎主用。因此【作监督的,必须无可指责,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有节制,自守,端正,乐意接待远人,善于教导;不因酒滋事,不打人,只要温和,不争竞,不贪财;】“必须无可指责”,“必须”这是十分强调的语气,表示其个人的品德比才能更为重要,人除非具备这些品德,否则就不得在神的教会中作长老。如果已经在职的若他不够资格担任他的职分,那么教会必须马上把他从那个职分上移除。这样做,教会就高举了基督的荣耀,并确保教会在纯洁、合一上被建立。“无可指责”,不是说他从来没有受到别人的批评或指责,而是说长老在被人指责的时候,指控的人根本没有办法找到任何的把柄来维持他的控诉。这是一项概括性的标准,包含了下列其他的各项,“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就是专一地爱自己的妻子,忠于婚姻,绝不见异思迁。
【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因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审判。】(来13:4)婚姻是圣洁的,是神所命令的,因此教会中担当监督职分的人就应该在婚姻中活出圣洁和对神的顺服,作整个羊群的榜样。“有节制”,就是处事有分寸,能控制自己,不走极端。“自守”,就是头脑清醒,知道事情的先后轻重。“端正”是指生活有规律,处事有条不紊。“乐意接待远人”,指喜欢接待有需要的人,也乐意接待外出作客旅的传道人。“善于教导”,就是对神的话语有透彻的认识,并且能在传讲时使人易于明白。 “不因酒滋事”,是指只要饮酒之后态度言语反乎常理,以致滋生事端,这样的人就不应作长老。“不打人”,就是不粗暴待人,不会用伤害他人的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温和”,指待人亲切、平和、温柔。“不争竞”,就是喜爱与人和平共处,不喜欢挑启争端。作为教会领袖,需要应对各种冲突,矛盾,处理复杂的人际关系,面对别人的批评,误解,与指责,都需要有节制,能控制情绪,不争竞温和待人。“不贪财”,就是不可贪爱钱财。作为教会领袖,绝不可以敬虔为得利的门路(6:5),以免被引诱离了真道,用许多的愁苦把自己刺透了(6:10)。
【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儿女凡事端庄、顺服(或作“端端庄庄地使儿女顺服”)。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会呢?】作长老的在家中也要带领家人追求过属灵的生活,“使儿女凡事端庄、顺服”,包括属世方面对长辈的态度、举止、品行,以及属灵方面,对福音真道和对主内长辈的敬重。这里的小字或作“端端庄庄的使儿女顺服”,这就是说,作长老的自己本身要“端端庄庄”,才能使儿女端庄顺服。这“使”表示,儿女是否顺服,责任在于长老。可是今日基督徒的家庭,许多作父母的不但不知道如何使儿女顺服自己,却反而尽是“顺服”儿女的要求。这样的人若作长老,至终必因儿女而使主的名受亏损。若作监督的连自己的家都管不好,怎能将神的教会照管得好呢?【初入教的不可作监督,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罚里。】这表明初信主的人不可作监督,因此作监督或作长老的,都必须在灵性方面有相当的经历,且受过时间的考验。信主年日若太短即获选为监督,可能会使他因此而“自高自大”。魔鬼所以成为魔鬼,就是因他自高自大,所以一切自高自大的人也会“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罚里”。【监督也必须在教外有好名声,恐怕被人毁谤,落在魔鬼的网罗里。】“监督也必须在教外有好名声”,表示作监督的其品德不但受教内人的敬重,也受教外人的敬重。可见这人不仅在信徒之中,其生活行事表现得敬虔端正,足为信徒的模范,就算在不信的教外人之中,亦同样有美好的见证,而为外人所敬佩。所以这“好名声”,不是凭地位、财富而得来的,乃是凭品德与生活见证而得来的。“恐怕被人毁谤”,长老若没有好名声,就有把柄被人毁谤,结果都将使神的道和教会的见证大受亏损,就“落在魔鬼的网罗里”,魔鬼不但牠自己犯罪,还喜欢引诱别人一同犯罪,而落在网罗里。
接下来保罗讲到作执事的资格,因执事同样在教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对作执事的要求基本上和对作长老的要求一样,【作执事的也是如此:必须端庄,不一口两舌,不好喝酒,不贪不义之财;要存清洁的良心,固守真道的奥秘。这等人也要先受试验,若没有可责之处,然后叫他们作执事。】“执事”,意指“仆人”或“服侍的人”,保罗称赞以巴弗及提摩太为基督的“好执事”(西1:7;提前4:6),他们都是教会中的“好仆人”,在事奉中服侍人。 但“执事”也可以是一个职分,他们负责管理教会的财产,预备敬拜的场所,清洁打扫,以及其他确保教会正常运作的工作,与牧师和长老一同配搭事奉,治理教会。 因此作执事的“必须端庄”,指处事不轻率,思想、生活严肃,为人庄重而正直。“不可一口两舌”,就是说话不可前后不一致,对同一件事有不同的讲法,或向不同的人说相反的话。“不好喝酒”,与“不因酒滋事”意思相近,若有酒瘾或好喝酒的人不能作执事。“不贪不义之财”,“不义之财”,就是神看为不法的钱财,不是神所赐予,而是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得的金钱。因此人若贪财,就不能作执事,因为执事常常需要处理教会的财务。“要存清洁的良心”,这就是要作执事的过圣洁的生活。若偶然沾染罪恶,也要立即对付清楚,以得着神与人的赦免,而使良心常觉无愧。“固守真道的奥秘”,这“真道的奥秘”就是福音,执事需要固守纯正的福音不动摇。所以执事并非只办理教会事务,亦当有固守真道之责任,不容教会受任何异端或错误见解损害。一个作执事的应当像守望者,一看见有这错误的事,就应当赶紧更正,使教会保持真道的纯正。“这等人也要先受试验”,就是要先经过一个试验的阶段,使其在未正式担任教会圣职之前,不管是在品德、信仰或道理上都受过试验,以证明他在这些方面都是向神忠心可靠的,就可确定其“没有可责之处,然后叫他们作执事”。
【女执事(原文作“女人”)也是如此:必须端庄,不说谗言,有节制,凡事忠心。】“女执事”原文是“女人”,可能指执事的妻子、或女执事,不管具体指谁,但“必须端庄,不说谗言,有节制,凡事忠心”。在罗马书16:1中提及“女执事”,说明教会中有女执事这种职分,但这里所提的不是“女执事”的资格,而是指作执事的,其妻子应有之品德。【执事只要作一个妇人的丈夫,好好管理儿女和自己的家。】这与作长老的资格相同,都要在男女的事上清清洁洁,爱情专一,善于管理自己的家。【因为善作执事的,自己就得到美好的地步,并且在基督耶稣里的真道上大有胆量。】作执事的因忠心事奉而备受肢体的尊敬,就是到了“美好的地步”,他们将来在主前必会得着荣耀与奖赏。“并且在基督耶稣里的真道上大有胆量”,既然作执事的因常存清洁的良心,对自已、对家庭、对主的工作都没有亏欠,信心必刚强,这样在基督的真道上就必更勇敢放胆地为主作美好的见证。使徒在这里的教导,既说明了在教会中作监督和作执事的资格,也是鼓励那些羡慕善工的信徒,积极追求属灵成长,积极参与服事。为此,愿我们今天都要“羡慕善工”,兴旺教会的事工,还要衷心盼望神在教会中兴起具有属灵资格的长老和执事,【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弗4:12)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