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结妻子的死>
读经【结24: 15-27】【耶和华的话又临到我说……。】在以西结书第二十四章的这段经文中,神用以西结妻子的死,预言当时尚存的南国必定灭亡。先知以西结说:【耶和华的话又临到我说:‘人子啊,我要将你眼目所喜爱的忽然取去,你却不可悲哀哭泣,也不可流泪,只可叹息,不可出声,不可办理丧事;头上仍勒裹头巾,脚上仍穿鞋,不可蒙着嘴唇,也不可吃吊丧的食物。’于是我将这事早晨告诉百姓,晚上我的妻就死了。次日早晨我便遵命而行。百姓问我说:‘你这样行与我们有什么关系,你不告诉我们吗?’我回答他们:‘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你告诉以色列家,主耶和华如此说:我必使我的圣所,就是你们势力所夸耀、眼里所喜爱、心中所爱惜的被亵渎,并且你们所遗留的儿女必倒在刀下。那时,你们必行我仆人所行的,不蒙着嘴唇,也不吃吊丧的食物。你们仍要头上勒裹头巾,脚上穿鞋;不可悲哀哭泣。你们必因自己的罪孽相对叹息,渐渐消灭。以西结必这样为你们作预兆;凡他所行的,你们也必照样行。那事来到,你们就知道我是主耶和华。‘】当时被掳到巴比伦的子民听完了,神籍先知宣告的生锈的锅被烧毁的比喻后,他们可能不会接受。因为神的子民当时有一个信念,认为圣城耶路撒冷是圣殿所在地,在圣殿的至圣所里面,有象征神同在的约柜和施恩座,所以神一定会保护到底,不会让圣殿和圣城被毁灭掉,所以神的子民可能把以西结的话当作耳边风。因此神又对以西结说:“人子啊,我要将你眼目所喜爱的忽然取去,你却不可悲哀哭泣,也不可流泪,只可叹息,不可出声,不可办理丧事;头上仍勒裹头巾,脚上仍穿鞋,不可蒙着嘴唇,也不可吃吊丧的食物”。“我要将你眼目所喜爱的忽然取去”,就是神使以西结妻子的骤然死亡。以西结的爱妻突然死亡,神却命令他不许为妻子悲哀、哭泣、流泪,甚至连丧事都不能办理,他心中的痛苦可想而知。面对良妻之死,以西结默默忍受悲伤。但他面对神的命令不埋怨、不抗议,他完全依主令遵从照行。“于是我将这事早晨告诉百姓,晚上我的妻就死了。次日早晨我便遵命而行”。以西结的妻子果然在当天晚上就死了,第二天他就遵神的命而行,没有为他的妻子吊丧。百姓看见了就问他说:“你这样行与我们有什么关系,你不告诉我们吗?”这群本来很麻木的子民,急着要听以西结的解释。以西结就回答他们说:“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你告诉以色列家,主耶和华如此说:我必使我的圣所,就是你们势力所夸耀、眼里所喜爱、心中所爱惜的被亵渎,并且你们所遗留的儿女必倒在刀下…’”。神就是要他们知道:他们所喜爱、所引以为傲的圣殿,将会和圣城一起被毁,他们的儿女将要被杀,那时他们不得哀哭,也欲哭无泪,因为他们面临如此彻底的灾难,已经没有任何哀悼的方式足以表达内心的伤痛,以致只能“因自己的罪孽相对叹息,渐渐消灭”。所以神要求以西结强忍失去“眼目所喜爱”的妻子的痛苦,是要透过这个事件警告耶路撒冷的子民,他们也将因失去“眼目所喜爱”的圣城而如此痛苦!当那事来到时,他们才真正认识神、神的公义。
【‘人子啊,我除掉他们所倚靠、所欢喜的荣耀,并眼中所喜爱、心里所重看的儿女。那日逃脱的人岂不来到你这里,使你耳闻这事吗?你必向逃脱的人开口说话,不再哑口。你必这样为他们作预兆,他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当犹大人不愿意放弃心中偶像的时候,神就要除掉他们在神以外“所倚靠、所欢喜的荣耀,并眼中所喜爱、心里所重看的儿女”。神是忌邪的神,祂不允许人用神以外的任何人、事、物来代替祂。人心里若在神之外有什么“所夸耀、眼里所喜爱、心中所爱惜的”,神一定要把它除掉,甚至包括神所爱的“圣所”、人所爱的“儿女”,也包括被我们当成偶像的事奉。“那日逃脱的人岂不来到你这里,使你耳闻这事吗?”那日,就是耶路撒冷城陷落的那日。有人在焚城中逃脱,来到先知那里报这噩耗。这对先知来说是预期的,他早己知道,所以对他来说,决不是一种耳闻,只是在他听见的时候,证实“耶和华说过的必定成就”。“你必向逃脱的人开口说话,不再哑口。你必这样为他们作预兆”。先知自蒙召后,口便一直受神管制,不可随便说话。直至耶路撒冷陷落的消息传来后,才能自由开口说话。而这里神用以西结妻子的死,来说明那要临到耶路撒冷的灾祸将雷霆万钧般席卷而来,使百姓连正常哀悼的时间也没有,更表明犹大所遭遇的痛苦,伤心到极处,欲哭无眼泪。这也是告诉我们:神必报应罪恶,哪怕是被神所选召的子民,也无法逃避神的审判!为此,愿我们今天都要让这些犹大人的结局成为我们的借鉴,我们不可拜偶像,因为偶像会让我们远离神,我们也不可爱神以外其他的事物,而是要专心敬拜事奉神!我们也要因神的审判是可畏的,我们就当对神的公义和忿怒,存敬畏的心,使我们能警醒地生活!阿们!